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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承办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
7月23日,第5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数控铣选拔赛在北京举办,来自全国21个省市5个行业共67名选手组队参赛,选手年龄均在21岁以下。选拔赛将选各专业前10名参加为期一年的国家集训。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将于2013年在德国莱比锡举行。受人社部委托,北京市首次承办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工作。据介绍,此次大赛改变了以往集中于极少数尖子生参与的方式,面向全国选拔参赛选手;改变了以往笔试加实操的模式,只进行实操比赛,注重选手操作过程、操作规范及考查安全意识;改变了以往赛前提前20天公布竞赛试题的形式,改为现场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和抽取比赛题目,每个参赛代表队均有裁判员;改变了以往主观性较强、注重结果的方式,选拔更多地通过高精度检测仪器进行客观检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公信度。(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上海2012年职业技能竞赛开赛
7月12日,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开赛。来自上海150家单位的628名选手,角逐10个竞赛项目的冠军席位。报名选手中21岁以下青年共357人,占选手总数的57%,创历史新高。据介绍,本次大赛借鉴了世界技能大赛的办赛理念、竞赛项目和评分规则等,对比赛成绩优秀的21岁以下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本次竞赛更加注重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如焊接项目,要求选手在碳钢、不锈钢、铝合金3种材质上进行,而国内的电焊工一般只会一种。同时,大赛突破了往年关于学历、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报名条件要求,鼓励处于劳动年龄段内、在竞赛项目上技能水平突出的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年积极参赛。(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山东“十二五”期间高技能人才将达200万
7月底,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山东省共有高技能人才约140万人。根据该省制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到2015年,全省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将达200万人,到2020年将达到280万人。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重点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洋科技开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高技术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到2015年,建成60个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成100个。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至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将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同时,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办法,使其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经选拔的企业一线高级工、技师接受集中培训,合格者可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并享受财政补贴。“十二五”期间将新培养5万名“金蓝领”技师和1万名“金蓝领”高级技师,到2020年培养10万名“金蓝领”技师,2万名“金蓝领”高级技师。(工人日报)
内蒙古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7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原则、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事项、程序、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等,为全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共7章,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适应用所有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本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职工;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及调整幅度应综合参考自治区人社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社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江苏率先出台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意见
4月24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党委、政府出台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性文件。人社部办公厅5月16日将其转发全国,认为该《意见》富有创新和示范意义。《意见》系统提出了江苏新时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到2015年,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体系,构筑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地;到2020年,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化。在发展具体目标上,提出到201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70000人,服务机构总数500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在发展举措上,意见提出要创新行业服务产品、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建立行业标准体系;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信息化;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推进产业品牌化、规模化、集约化;要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国际化步伐,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企业和国际化人才。围绕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提出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四大工程”。一是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到2015年,建立30家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形成100个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品牌;引进培养20个创新团队,100名领军人才,1000名拔尖人才,集中培训高层次人才1000名,境内外各培训500名;二是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到2015年,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100家;三是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家,市、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0家;四是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5年,研究制定7项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地方标准,建设15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意见中的许多创新点均为首创,如明确设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占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10%;提出人力资源服务业贡献率的概念,明确到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80%,在人才贡献率中所占比重超过35%;提出将云计算和saas服务作为人力资源服务的发展方向;将中外合资合作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外资控股比例放宽至70%,允许已在国内合资企业在江苏独资经营等。(中国组织人事报)
7月23日,第5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数控铣选拔赛在北京举办,来自全国21个省市5个行业共67名选手组队参赛,选手年龄均在21岁以下。选拔赛将选各专业前10名参加为期一年的国家集训。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将于2013年在德国莱比锡举行。受人社部委托,北京市首次承办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工作。据介绍,此次大赛改变了以往集中于极少数尖子生参与的方式,面向全国选拔参赛选手;改变了以往笔试加实操的模式,只进行实操比赛,注重选手操作过程、操作规范及考查安全意识;改变了以往赛前提前20天公布竞赛试题的形式,改为现场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和抽取比赛题目,每个参赛代表队均有裁判员;改变了以往主观性较强、注重结果的方式,选拔更多地通过高精度检测仪器进行客观检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公信度。(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上海2012年职业技能竞赛开赛
7月12日,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开赛。来自上海150家单位的628名选手,角逐10个竞赛项目的冠军席位。报名选手中21岁以下青年共357人,占选手总数的57%,创历史新高。据介绍,本次大赛借鉴了世界技能大赛的办赛理念、竞赛项目和评分规则等,对比赛成绩优秀的21岁以下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本次竞赛更加注重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如焊接项目,要求选手在碳钢、不锈钢、铝合金3种材质上进行,而国内的电焊工一般只会一种。同时,大赛突破了往年关于学历、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报名条件要求,鼓励处于劳动年龄段内、在竞赛项目上技能水平突出的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年积极参赛。(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山东“十二五”期间高技能人才将达200万
7月底,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山东省共有高技能人才约140万人。根据该省制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到2015年,全省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将达200万人,到2020年将达到280万人。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重点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洋科技开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高技术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到2015年,建成60个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成100个。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至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将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同时,制定高技能人才鼓励办法,使其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经选拔的企业一线高级工、技师接受集中培训,合格者可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并享受财政补贴。“十二五”期间将新培养5万名“金蓝领”技师和1万名“金蓝领”高级技师,到2020年培养10万名“金蓝领”技师,2万名“金蓝领”高级技师。(工人日报)
内蒙古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7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原则、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事项、程序、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等,为全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共7章,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适应用所有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本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职工;协商确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及调整幅度应综合参考自治区人社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社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江苏率先出台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意见
4月24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党委、政府出台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性文件。人社部办公厅5月16日将其转发全国,认为该《意见》富有创新和示范意义。《意见》系统提出了江苏新时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到2015年,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体系,构筑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地;到2020年,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化。在发展具体目标上,提出到201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70000人,服务机构总数500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在发展举措上,意见提出要创新行业服务产品、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建立行业标准体系;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信息化;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推进产业品牌化、规模化、集约化;要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国际化步伐,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企业和国际化人才。围绕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提出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四大工程”。一是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到2015年,建立30家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形成100个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品牌;引进培养20个创新团队,100名领军人才,1000名拔尖人才,集中培训高层次人才1000名,境内外各培训500名;二是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到2015年,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100家;三是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家,市、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0家;四是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5年,研究制定7项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地方标准,建设15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意见中的许多创新点均为首创,如明确设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占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10%;提出人力资源服务业贡献率的概念,明确到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80%,在人才贡献率中所占比重超过35%;提出将云计算和saas服务作为人力资源服务的发展方向;将中外合资合作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外资控股比例放宽至70%,允许已在国内合资企业在江苏独资经营等。(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