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未成年在校生受到损伤时学校方面的过错

来源 :江西律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ldor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60条指出:“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未成年学生在校受到损伤事件中,学校方面有无过错是其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其他文献
<正> 住房资金是指当地政府根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确定建立的政策性房改资金。在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提高职工购房能力、推动住宅信贷业务的发展、解决职工购房困难、推
本文利用复变函数方法求解无限的各向异性介质中入射的SH波对圆形孔洞的散射问题,指出动应力集中系数与入射波波数K_σ和圆孔半径r有关,最后给出了圆孔附近动应力集中系数的
<正> 在非对称信息的状态下,公司的管理层掌握着企业现在及未来盈利状况的信息,而投资者却很难知道这些内部信息。但是公司管理层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一些决策,这些决策
本文对内时理论在土壤中应用的三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首先对Valanis(1982年)在一个较粗略的假设上推得的本构方程进行了分析,在考虑细观不均匀弹性变形和不同耗散机制的基
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金沙江与岷江交汇处的历史文化名城——宜宾市,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四川烟草公司宜宾分公司就坐落在这座名城里,知名的城市,兴隆的商贸,给该公司
期刊
朗秋先生《非法行医罪“医生执业资格”的审查方式》一文(见《江西律师》二○○○年第4期)是从引用卫生行政管理法规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