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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能够成为国际法主体,对于这个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主流观点对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予以否认,认为只有国家才能构成国际法主体,但也存在少数学者对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观点持支持的态度.若简单地将国际法理解成“国家间的法律”,这不仅违背了立法目的,而且国际法随着社会变化也在不断发展,这样狭义的解释也阻碍了国际法的发展.本文将从历史进程的角度论述各个时期国际社会主体资格的认定,通过查阅国际法律规定,简单分析在国际法律关系中个人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