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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农村社会是以"阶级斗争"为主要手段的专政管制的30年。从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到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一个"阶级斗争"逐渐泛化的进程。在这个"阶级斗争"泛化的进程中中共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适应"阶级斗争"治村的组织建制,一方面是中共派驻农村的工作队,另一方面是村庄内部的组织机构比如治保组织、贫下中农协会和民兵组织等。改革开放前30年的"阶级斗争"治村为今天依法治村及十八届四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决议"提供了现实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