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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传播学理论为基础, 具体分析影响文学传播,尤其是诗歌传播诸因素,以传播效果为重点, 探讨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汉诗在题材选择和表现形式方面的特点, 突出传播者(即译者本人) 的作用和传播环境的影响,由此导出他的译诗在国外成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古典诗歌翻译提出建议。
〔关键词〕古典诗歌翻译;受众;传播效果
〔中图分类号〕I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5)04-0082-07
Wingdings^B@ 雷克斯罗斯英译杜诗文本价值观”(《当代外语研究》2010,11);王潇潇“痴迷于杜甫的美国现代诗人”(《青年文学家》2009, 2)等等,但从读者接受的角度即译诗的传播效果角度研究较少。而读者接受是文学翻译的目的与意义所在。如谢天振(127)所言,只有在读者的接受中文学翻译才能实现其文学交流的目的,并产生它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研究雷克斯罗斯诗歌翻译在美国的传播与接受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传播学①的角度出发,在探讨雷克斯罗斯译诗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他的译诗在国外成功的原因,为国内的古典诗歌翻译带来某种启发。
一、 雷克斯罗斯的诗歌译本
在西方的传播
雷克斯罗斯以诗人知名,但他翻译的中国古典诗歌在美国一样受到读者欢迎,无论是学者还是普通读者。美国著名诗人威廉斯称赞其诗作说:“王红公翻译的杜甫诗,感触之细微,无人能及。”(转引朱徽(134 ) )上世纪60年代末,在美国出版的当代诗歌选集Naked Poetry: Recent American Poetry in Open Forms, 1969 (《赤裸之诗:近年来美国开放题材诗歌》)中,在雷氏入选的16首诗中就有14首是他翻译的中国诗, 此举说明他的译诗已经被认为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分了。 《汉诗一百首》甫一出版就引起轰动,极受当时年輕一代的欢迎,甚至被当作情人节互相赠送的经典礼物之一(江岚(269)),其影响力可见一斑。亚马逊网读者评论他的译作:”His translations are delicate and beautiful poems in and of themselves.””It remains one of my all-time poetry favorites, both for its depth of feeling and for its selection.” 研究他的译作对我们的对外文化传播与交流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诗歌译本传播中的传播者(译者)、传播内容(所选诗歌)及所采取的形式、受众(读者)这几方面的因素对雷氏诗歌译本传播效果进行分析。
(一) 雷克斯罗斯译诗在西方的题材接受
1 同情观和诗歌题材的选择
译什么是翻译活动的起点。翻译作为一种传播行为,传播谁的作品和什么样的作品将最终关系到受众(读者)的接受。雷克斯罗斯的选择是译那些容易引起读者情感共鸣的作品,这源于他的同情观。在雷克斯罗斯看来,翻译是一种同情行为,即翻译是一种传递情感的行为(郑燕虹(137-142))。译作是否成功,原作者的情感是否传达给读者并引起共鸣是读者认同并接受的关键。基于这样的观点,他在选择诗歌题材时,首先选择具有人类共同情感的题材,比如自然、人生等等,这样的题材容易引起读者情感共鸣。在译杜甫的作品时,与国内诸多选本不同的是,他没有选择我们认为重要的作品,比如“三吏”、“三别”这样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而是选择了吟咏自然及人生的作品;李商隐诗没有选意象复杂、表现主题不定的无题诗,而是选了爱情、人生这样主题的诗作,选择了意象鲜明但文化内涵较少的作品。这些作品及其主题的共同点在于容易引起广泛共鸣,容易引起“共情”。现实题材比较不容易引起共情,因为它需要很多的文化背景知识。目的语读者在理解上会有困难。另外,价值观念的不同也可能引出完全不同于原作题旨的解读或情绪。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国内学者所写的关于中西诗歌比较的专著中的主题中或许可以感受到我们在跨文化传播和交流中对于作品主题的一些共同选择。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学者们的一厢情愿,而是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丰华瞻的《中西诗歌比较》以及飞白的《诗海游踪》是他们在国外讲学的讲稿,之后译成汉语在国内出版。茅于美也是学贯中西的大家。请看他们书中的主题:
飞白的主题(录自此书的目录):比月亮;花之语;诗人何以孤独;渔夫和鱼的故事;山与海的对话;存在的苦难与存在中的爱;迷狂与禅境。
丰华瞻的主题:爱情;别离与思乡;隐居;生与死;感伤主义;劳动人民;战争。
茅于美的主题: 田园牧歌;游历;伤逝悼亡;童心;晚景;战争;婚恋;忧患意识。
他们所选择的主题的共同点正是人类共有的情感。这是跨文化传播和交流的基础。诗歌,尤其是抒情诗,最为关注的是生活经验的传递与人生情感的激发,目的是让读者在经验的感知与分享中情感得以激发,在情感的激发与体味中经验得到进一步扩展、深化以致升华。(张保红(4) )如果说,诗歌的本质特征在于抒情的话,那么诗歌传播的本质特征则在于情感的传递和交流(杨志学(23))。雷克斯罗斯译诗的成功正在于此。作为作者和读者的情感纽带,他选择了恰当的题材,将原作的情感和精神成功地移植到了译作中并为译文读者广泛接受。而受众的接受是作品实现其价值的关键因素。但根据传播学的观点,受众并非被动接受传播者所传播的内容,而是传播过程的参与者。他们的阅读兴趣、目的、教育文化背景、审美趣味等等都和传播效果有关(王鹏亮(1-11))。其次受众所处传播环境也即文化环境的不同,比如宏观方面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微观方面一个时期的社会的文学潮流、审美风尚等等也会影响他们对文本的解读,他们的解读注定和源语环境中的读者有较大差异。选择容易引起“共情”的主题将有助于减少这方面的影响。题材选择之外,雷克斯罗斯对作品的编排也独具一格。例如在译李清照的诗时,他没有按照通行的做法以创作年代去编排,而是参照词作的内容以“青春”“寂”“流离”“悼”“讽”“玄”“暮年”为主题进行概括。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读者选择他们最喜欢的类型开始阅读,然后再及它。从一开始就为读者考虑,引导读者慢慢进入其中。受众作为传播对象始终是他在选择作品题材和内容编排时的重要考虑。 2 淡化文化因素,突出情感——雷克斯罗斯的翻译实践
雷氏(20)在他的《爱与流年:一百首中国诗》的前言中曾这样说到:“I have avoided poems with references to Chinese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figures or to Chinese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figures or to Chinese customs and beliefs unknown in the west. ”
这段话可以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他对于作品题材的选择。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他有意淡化了作品中的文化因素,以突出那些人类共同的情感,比如孤独。试以《对雪》为例:
对雪
战哭多新鬼 愁吟独老翁
乱云低薄暮 急雪舞回风
瓢弃樽无绿 炉存火似红
数州消息断 愁坐正书空
Snow Storm
Tumult, weeping, many new ghosts.
Heartbroken, aging, alone, I sing
To myself. Ragged mist settles
In the spreading dusk. Snow scurries
In the coiling wind. The wineglass
Is spilled. The bottle is empty.
The fire has gone out in the stove.
Everywhere men speak in whispers.
I brood on the uselessness of letters.(6)
这首诗写于“安史之乱”长安失陷时,其时诗人被困京城,成了“亡国臣虏”,因官职卑微未被太过重视,还可以愁坐书房对雪。而唐军在宰相房琯的失败指挥下再次败给叛军。全篇的基调是感伤的,甚至是沉痛的,充满对时局的忧虑和亲人的担心。“战哭多新鬼”描述的就是这一事实。乱云薄暮、积雪回风既是写景,也是时局的隐喻。瓢、樽指酒器,绿是酒的代名词。诗人无酒可喝,只能在残存的炉火旁取暖,衬托出一片寒冷孤独之境。“书空”是晋人殷浩的典故,意思是忧愁无聊,用手在空中划着字。译文第一行几个词并列,没有连接成分,保持了原文语意的开放性。谁在哭?哭这场战争的失败还是安史之乱以来的失败?第二行连用几个形容词heartbroken, aging, alone 铺陈,描述诗人的心情,词序非常灵活。原文中汉语特有的“瓢”、“樽”用英语文化中的酒杯、酒瓶替代。原文“火似红”是作者想象,雷氏译成了实景“火灭了”,寒意陡生,语意上和原文似有出入,但却符合诗歌整体意境。最后一行与原文出入较大,另有原因。如果说《对雪》一诗最后一行的典故译者可能不知道的话,那么“数州消息断”明白如话,为什么不译呢?显然译者另有考虑——他在有意淡化当时的时代背景。这一点我们从《春宿左省》这首诗中几个文化意象的处理上可以得到佐证。诗中使用了多个带有隐喻的意象: 九霄、金鑰、玉珂、封事。雷氏只是简单地将这几个词的字面意思译出:Ninth Constellation, gold keys, jade, 未作任何解释,将深藏其中的含义舍弃了。葛中俊,唐佳萍(47-52)认为,与原诗相比,雷氏的译作没有局限于中国唐代军事政治, 而是将杜诗的意境扩大到孤独这一人类共通的主题上, 使得西方读者也能够感同身受。回看《对雪》全部译文,我们不难发现,这首译诗同样在突出孤独这样一种情愫。相对于其他译者,他更重视整体情感的表达和传递,为此他淡化了其中的文化要素或是改变了其中的文化要素(比如上面那些具有浓厚中国文化特征的专有名词),虽然此举遭到一些人的批评,但事实证明他这样的方式是有效的。
有学者认为在诗歌翻译题材的选择上,我们应该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家和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穆诗雄(318))。这个想法对于汉语选集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要译成英语进行对外传播,我们必须考虑受众的文化背景和兴趣,而不是一厢情愿。雷克斯罗斯选择的杜甫诗和另一位美国著名诗人斯奈德选择的寒山诗作在美国的成功给我们很多启发。那就是:在传播内容即翻译题材的选择上,为了达到较好的传播效果,译者应该考虑目标读者所处的文化环境,尽力消弭文化差异可能带来的排斥感,选择最有可能引发情感共鸣以及共同价值观念的题材,以便顺利导入译入语文化,更好地为目标读者所接受。
(二) 雷克斯罗斯译诗在西方的形式接受
诗歌的形式是它区别于其它文学体裁的重要特征。没有形式,就没有诗歌。形式本身没有意义,但它服务于意义。它常常连带某种特别的词与某种特殊意义。(宇文所安(64))传统的从文本出发的翻译标准多关注原语的形式是否可以或者怎样移植到译入语中,但少关注植入后的效果。而在有关讨论中学西传的文章里,关注最多的是译什么,而对于怎么译,以怎样的形式译更容易接受讨论的少一些。其实,诗歌受众能否接受某一作品,除了主题这个重要的因素外,诗歌的形式同样重要。
1 传统的形式选择——保留汉语原诗形式
图瑞认为,译者在翻译时总处于两端,一端是充分表现原文,一端是完全被译语文化接受。(苗菊 [15](29-32))。在英译中国古典诗歌时,多数译者选择了保留汉语原诗的形式,即原来的四句行和押韵。例如在”19 Ways of Looking at Wang Wei”(Eliot Weinberger & Octavio Paz合著)一书中辑录的王维的《鹿柴》19种译文中,去掉拼音和字对字直译的两种,在余下的17种译文中,13种译文保留了原诗的形式,四种选择了英诗的形式。在这四种之中其中就有雷克斯罗斯的译作。传统的翻译标准是以原文为依据,强调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形式,如Fletcher, Watson, Wai-lim Yip等人的《鹿柴》译文。“如果译文表现的是原文的准则而成为充分的翻译,这样的翻译不能与译语合为一体。它表现的是一种不自然的语言,最好的不过是与原文部分一致,最差的则是一种生硬牵强的、实际并不存在的语言变体。这样的翻译并没有通过译介进入译语文化,而是强加于译语文化,很难在译语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苗菊(29-32)) 雷克斯罗斯的译诗在西方的接受度之所以很高,是他选择了倾向译语文化的表现形式。 2 雷克斯罗斯的形式选择——接近受众
英语和汉语诗歌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除了句式,还有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在句式方面,汉语诗歌的对仗不完全为了体现诗美,更主要的是连接意义。而英诗中跨行非常普遍。英诗跨行最早出现是为了断行,或使诗行音步一致、尾韵齐整,现在成为现代诗人在诗歌创作中用来表现音韵、加强节奏、突出意象和诗情的有利工具。雷克斯罗斯放弃原文对仗的形式,而选择跨行连续的原因一方面是容易被西方读者接受,另一方面跨行连续带来的形式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诗歌的音乐美。汉语诗歌的音乐美的一方面是用韵,但韵并不总是能亦步亦趋地移植到译诗中。周煦良先生曾就译诗的格律问题发表过如下看法:
译诗者所关心的并不是表现原诗的格律, 而是把原诗纳入本国人民熟悉的格律。在押韵方面,译诗韵是要有的, 但不必和原诗亦步亦趋, 尤其不要为了韵把原诗译得毫无生气, 与其在押韵上花太多功夫,不如多注意诗歌音乐性的其他方面。(荣立宇(]103-107))
雷克斯罗斯正是用另外一种形式体现了原作的音乐美。除音乐美的不同表现外,中西诗歌在情感表达方式上的不同也是译诗形式选择的因素之一。中诗含蓄,西诗直白;中诗简约,西诗铺陈。比如,雷克斯罗斯译《元夕》中的一段: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Last year at the Feast of lanterns,
The flower stalls were bright as day.
When the moon rose over the willows,
I walked in the moonlight with my loved.(108)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雷克斯罗斯的表达方式非常西化:直截了当。第二句在原文中塑造的诗境是模糊的、朦胧的,而译者按照西方人固有的审美习惯和生活经验将其表述为“和我的爱人在月光下漫步”,浪漫、明晰而具体,充分体现出中西方诗歌在表达感情方面的巨大差异。他译的王维诗《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也体现出这种直接的风格。
寒山转苍翠 秋水日潺湲
倚杖柴门外 临风听暮蝉
It has turned cold.
The mountains grow more vast and more blue.
The Autumn waterfalls are louder.
I take my cane and go out the gate for a walk.
I can hear the last crickets
Singing in the chilly evening.
I am happy. [19](56)
原文书写自己的闲居之乐:自在、洒脱——眼望秋色、倚仗柴门、临风听蝉。但这种闲情是暗示给读者的,雷氏直接点明了——I am happy(非常愉快), 正是西诗的直白表露。这种简单、直接的方式也是英语读者所欣赏的。若以传统翻译观念论,如此翻译也许不可接受,但以传播学观点论,却是恰当的,因為它容易被西方文化背景下的读者所接受。“当传播实现其目标时,传播就是有效的;当传播符合某个情境所希望的那样时,传播就是适当的”。(鲁道夫
班的唐诗英译研究表明“西化的唐诗” 比“直译的唐诗”更易于被普通的民众所理解,所认同。(江岚(94)) 美国比较文学家韦斯坦因(36)也认为,把一首诗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只有当它能投合新的受众(读者)的趣味时才能站得住脚。西方文化语境下,汉语译诗的传播效果不仅和译者的诗学观念有关,也和受众的经验,知识水平和审美趣味有关。雷克斯罗斯的译作之所以容易被接受,就在于他选择了符合西方受众文学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的表现方式(当然这不是唯一的方式)。
(三) 罗克斯罗斯诗人——译者双重身份对于传播的影响
传播者是信息的发出者,他的身份和影响力对于传播效果影响巨大。在翻译汉诗的西方译者中,与学者们相比,诗人比学者拥有更广泛的受众。雷氏总共出版过20多本诗集,译诗13本。与中国译者相比,西方的译者尤其是诗人译者更获得了先天的优势,其闻名程度显然非国内译者可以比拟。杨宪益和霍克斯译的《红楼梦》在西方的接受度存在的显著差异并不完全在于文本本身的因素。另外其个性化的追求也更合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念,因此更容易为西方读者接受。雷氏认为, “所有伟大的译作之所以留存至今,是因为它们完全属于当时那个时代。因此当代译者应进行创造性翻译,以体现20世纪翻译所能表达的内容。(郦青(83)),他的创造性体现了他的个性及他的文学观念。
其次,译者作为传播者,其传播动机也对传播效果有着显著影响。如前面所引雷氏在译本前言中写道的,他翻译的是他个人喜欢的,也希望读者可以喜欢。事实上,他做到了。”Their brevity, sincerity, and wisdom make for a delightful read. ”(亚马逊读者留言) 从中可以看出文本选择中的个人情感因素。但是国内的译者显然不同。以《诗经》为例,根据李玉良(376)的研究,国内译者以对外传播民族文化为目的,倾向于在译本中保留所有原文化特色。因此常常以忠实的翻译方法为主,力求全面而准确。但这种翻译的效果有时会适得其反。原因是我们对目的语读者的跨文化接受心理和接受能力考虑不足。也就是说我们对传播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受众(即读者)考虑不够。
再次,译者对原作者的身份认同感或同情感很重要。雷氏提出译诗的‘共情’主张,前提是译者和诗人找到某些容易引发共情的共同点。例如在翻译陶潜的大家中,美国的海陶玮,中国的汪榕培都十分赞同陶潜的人生观和思想感情,这样他们在翻译时就能实现自己和原作者情感和精神的同一,译出优秀的作品。汪榕培(2000)在《陶渊明诗歌英译对比研究》一书的前言中就提到自己乐陶读陶译陶的经历。这几方面相辅相成,终于成就国内译陶大家。 综上所述,传播者是翻译活动的发起者和译介的主体,他在翻译传播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相比于汉诗译介的另一支主力——汉学家们,诗人兼翻译家的雷克斯罗斯享有更广泛的知名度,更容易赢得读者。与中国本土的译者相比,他所具有的文化优势使他容易被本族语读者认同,因为所有的外来文化都是它者,读者从心理上会本能地排斥。这些因素使他获得了其他传播者没有的比较优势。同时他对于受众(读者)的了解也使他能够避开那些对于西方读者不熟悉的历史文化内容,从而使他的选择更容易被受众所接受。
二、 雷克斯罗斯译诗在西方成功接受
给翻译带来的启示
基于上文对英汉诗歌不同特点和雷克斯罗斯译作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译作的成功既取决于译者本人,也取决于受众,受众并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在传播过程中对信息进行解读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参与传播过程。传播者和受众彼此相互影响。德国著名翻译理论家Christiane Nord就说:“...Their social relationship towards the sender will have changed as well as their level of knowledge or their emotional state, and even their future actions may be influenced by their reception of the texts. (Nord(143))”。因此,诗歌翻译的成功接受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 受众。应充分考虑他们的文化背景和阅读动机、兴趣。他们对于媒介内容的期望是以既往的相关经验为基础的。他们选择媒介内容的动机、内容的呈现方式和对内容的评价方式是相对稳定的。因此,诗歌翻译在题材的选择上,具有人类共同情感的题材,如自然,爱情,人生,更容易被不同文化的人所接受;减少文化的陌生感将有助于传播接受。在诗歌形式的选择上,英译汉诗可以借助英诗的表现方法,如跨行的句式和直白的表达方式。李雪涛(52-60)在和德國著名汉学家顾彬教授的一次对谈中提到鸠摩罗什翻译的佛经时说,罗什或他的助手们确实用了一些跟传统的中国表达方式不一样的东西,这个陌生化并不是整体陌生化,而是部分的。这段历史对于我们今天的文化传播仍然有价值。
(二) 承载传播信息的媒介——译本评价标准的多元化
译本是承载传播信息的媒介,对它的评价我们应该脱离“忠实”的窠臼,客观地看待各种“变异”的译本,从学理上解读其中的文化误读和转译,多角度研究它们的合理性,比如从传播效果去研究译本和译者。“文学传播是整个文学运作过程中的一环,夸大它的作用是不合适的;但如果完全忽视这一环节则也是偏狭的。对我们今天的情形来说,后一状况是主要的危险。”(张荣翼(37))扩大翻译研究的范围,摆脱文本为中心的研究模式,将有利于翻译学科和对外文化传播交流的发展。但同时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文本中心论到去文本化,只考虑读者而背离原文太远,这和我们实现跨文化交流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如何能够既适应西方读者的接受习惯同时又渗透文本中的文化信息,保持一种均衡,将是我们长期需要研究的课题。
(三) 作为传播者的译者
对于国外的译者,我们应该研究他们的传播动机、目的、审美观念、身份等等对于传播的影响,尤其是像庞德、雷克斯罗斯,斯奈德等兼有诗人和译者身份的特殊传播者。作为受众,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阅读和欣赏,更要从中借鉴异质文化因子促进自己的创作,无形之中扩大了原作品乃至于源语文化的影响力,这一点是学者译者们所不及的,美国意象派诗歌的兴起就是最好的佐证。是他们推动了英译唐诗走出学术精英圈,为更广大的英语世界范围的读者所喜爱和接受。他们的身份、他们受中国风影响所创作的诗歌产生的影响力不可小觑。美国当代诗人勃莱写过一首《菊-----为爱菊的陶渊明而种》,表达自己对陶渊明由衷的喜爱。英加尔斯的许多诗也以中国为题材,如《致杜甫的一封信》,以屈原生平为题材的《公元200年,公元2000年等等》。这些诗作于无形之中扩大了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对于国内的译者,我们应该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不同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技术,推广他们的译作,不让他们的呕心沥血之作只在墙内开花。只有这样,翻译事业才能繁荣发展,翻译才能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沟通的有效手段。
结 语
以上我们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了雷克斯罗斯译作成功的原因,探讨了他在译诗时在内容选择和形式表达方面的独特追求以及他本人作为诗人译者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也就是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技巧和效果几个方面的特点,希望为古典诗歌翻译及研究带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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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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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雷克斯罗斯的诗歌译本
在西方的传播
雷克斯罗斯以诗人知名,但他翻译的中国古典诗歌在美国一样受到读者欢迎,无论是学者还是普通读者。美国著名诗人威廉斯称赞其诗作说:“王红公翻译的杜甫诗,感触之细微,无人能及。”(转引朱徽(134 ) )上世纪60年代末,在美国出版的当代诗歌选集Naked Poetry: Recent American Poetry in Open Forms, 1969 (《赤裸之诗:近年来美国开放题材诗歌》)中,在雷氏入选的16首诗中就有14首是他翻译的中国诗, 此举说明他的译诗已经被认为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分了。 《汉诗一百首》甫一出版就引起轰动,极受当时年輕一代的欢迎,甚至被当作情人节互相赠送的经典礼物之一(江岚(269)),其影响力可见一斑。亚马逊网读者评论他的译作:”His translations are delicate and beautiful poems in and of themselves.””It remains one of my all-time poetry favorites, both for its depth of feeling and for its selection.” 研究他的译作对我们的对外文化传播与交流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诗歌译本传播中的传播者(译者)、传播内容(所选诗歌)及所采取的形式、受众(读者)这几方面的因素对雷氏诗歌译本传播效果进行分析。
(一) 雷克斯罗斯译诗在西方的题材接受
1 同情观和诗歌题材的选择
译什么是翻译活动的起点。翻译作为一种传播行为,传播谁的作品和什么样的作品将最终关系到受众(读者)的接受。雷克斯罗斯的选择是译那些容易引起读者情感共鸣的作品,这源于他的同情观。在雷克斯罗斯看来,翻译是一种同情行为,即翻译是一种传递情感的行为(郑燕虹(137-142))。译作是否成功,原作者的情感是否传达给读者并引起共鸣是读者认同并接受的关键。基于这样的观点,他在选择诗歌题材时,首先选择具有人类共同情感的题材,比如自然、人生等等,这样的题材容易引起读者情感共鸣。在译杜甫的作品时,与国内诸多选本不同的是,他没有选择我们认为重要的作品,比如“三吏”、“三别”这样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而是选择了吟咏自然及人生的作品;李商隐诗没有选意象复杂、表现主题不定的无题诗,而是选了爱情、人生这样主题的诗作,选择了意象鲜明但文化内涵较少的作品。这些作品及其主题的共同点在于容易引起广泛共鸣,容易引起“共情”。现实题材比较不容易引起共情,因为它需要很多的文化背景知识。目的语读者在理解上会有困难。另外,价值观念的不同也可能引出完全不同于原作题旨的解读或情绪。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国内学者所写的关于中西诗歌比较的专著中的主题中或许可以感受到我们在跨文化传播和交流中对于作品主题的一些共同选择。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学者们的一厢情愿,而是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丰华瞻的《中西诗歌比较》以及飞白的《诗海游踪》是他们在国外讲学的讲稿,之后译成汉语在国内出版。茅于美也是学贯中西的大家。请看他们书中的主题:
飞白的主题(录自此书的目录):比月亮;花之语;诗人何以孤独;渔夫和鱼的故事;山与海的对话;存在的苦难与存在中的爱;迷狂与禅境。
丰华瞻的主题:爱情;别离与思乡;隐居;生与死;感伤主义;劳动人民;战争。
茅于美的主题: 田园牧歌;游历;伤逝悼亡;童心;晚景;战争;婚恋;忧患意识。
他们所选择的主题的共同点正是人类共有的情感。这是跨文化传播和交流的基础。诗歌,尤其是抒情诗,最为关注的是生活经验的传递与人生情感的激发,目的是让读者在经验的感知与分享中情感得以激发,在情感的激发与体味中经验得到进一步扩展、深化以致升华。(张保红(4) )如果说,诗歌的本质特征在于抒情的话,那么诗歌传播的本质特征则在于情感的传递和交流(杨志学(23))。雷克斯罗斯译诗的成功正在于此。作为作者和读者的情感纽带,他选择了恰当的题材,将原作的情感和精神成功地移植到了译作中并为译文读者广泛接受。而受众的接受是作品实现其价值的关键因素。但根据传播学的观点,受众并非被动接受传播者所传播的内容,而是传播过程的参与者。他们的阅读兴趣、目的、教育文化背景、审美趣味等等都和传播效果有关(王鹏亮(1-11))。其次受众所处传播环境也即文化环境的不同,比如宏观方面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微观方面一个时期的社会的文学潮流、审美风尚等等也会影响他们对文本的解读,他们的解读注定和源语环境中的读者有较大差异。选择容易引起“共情”的主题将有助于减少这方面的影响。题材选择之外,雷克斯罗斯对作品的编排也独具一格。例如在译李清照的诗时,他没有按照通行的做法以创作年代去编排,而是参照词作的内容以“青春”“寂”“流离”“悼”“讽”“玄”“暮年”为主题进行概括。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读者选择他们最喜欢的类型开始阅读,然后再及它。从一开始就为读者考虑,引导读者慢慢进入其中。受众作为传播对象始终是他在选择作品题材和内容编排时的重要考虑。 2 淡化文化因素,突出情感——雷克斯罗斯的翻译实践
雷氏(20)在他的《爱与流年:一百首中国诗》的前言中曾这样说到:“I have avoided poems with references to Chinese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figures or to Chinese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figures or to Chinese customs and beliefs unknown in the west. ”
这段话可以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他对于作品题材的选择。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他有意淡化了作品中的文化因素,以突出那些人类共同的情感,比如孤独。试以《对雪》为例:
对雪
战哭多新鬼 愁吟独老翁
乱云低薄暮 急雪舞回风
瓢弃樽无绿 炉存火似红
数州消息断 愁坐正书空
Snow Storm
Tumult, weeping, many new ghosts.
Heartbroken, aging, alone, I sing
To myself. Ragged mist settles
In the spreading dusk. Snow scurries
In the coiling wind. The wineglass
Is spilled. The bottle is empty.
The fire has gone out in the stove.
Everywhere men speak in whispers.
I brood on the uselessness of letters.(6)
这首诗写于“安史之乱”长安失陷时,其时诗人被困京城,成了“亡国臣虏”,因官职卑微未被太过重视,还可以愁坐书房对雪。而唐军在宰相房琯的失败指挥下再次败给叛军。全篇的基调是感伤的,甚至是沉痛的,充满对时局的忧虑和亲人的担心。“战哭多新鬼”描述的就是这一事实。乱云薄暮、积雪回风既是写景,也是时局的隐喻。瓢、樽指酒器,绿是酒的代名词。诗人无酒可喝,只能在残存的炉火旁取暖,衬托出一片寒冷孤独之境。“书空”是晋人殷浩的典故,意思是忧愁无聊,用手在空中划着字。译文第一行几个词并列,没有连接成分,保持了原文语意的开放性。谁在哭?哭这场战争的失败还是安史之乱以来的失败?第二行连用几个形容词heartbroken, aging, alone 铺陈,描述诗人的心情,词序非常灵活。原文中汉语特有的“瓢”、“樽”用英语文化中的酒杯、酒瓶替代。原文“火似红”是作者想象,雷氏译成了实景“火灭了”,寒意陡生,语意上和原文似有出入,但却符合诗歌整体意境。最后一行与原文出入较大,另有原因。如果说《对雪》一诗最后一行的典故译者可能不知道的话,那么“数州消息断”明白如话,为什么不译呢?显然译者另有考虑——他在有意淡化当时的时代背景。这一点我们从《春宿左省》这首诗中几个文化意象的处理上可以得到佐证。诗中使用了多个带有隐喻的意象: 九霄、金鑰、玉珂、封事。雷氏只是简单地将这几个词的字面意思译出:Ninth Constellation, gold keys, jade, 未作任何解释,将深藏其中的含义舍弃了。葛中俊,唐佳萍(47-52)认为,与原诗相比,雷氏的译作没有局限于中国唐代军事政治, 而是将杜诗的意境扩大到孤独这一人类共通的主题上, 使得西方读者也能够感同身受。回看《对雪》全部译文,我们不难发现,这首译诗同样在突出孤独这样一种情愫。相对于其他译者,他更重视整体情感的表达和传递,为此他淡化了其中的文化要素或是改变了其中的文化要素(比如上面那些具有浓厚中国文化特征的专有名词),虽然此举遭到一些人的批评,但事实证明他这样的方式是有效的。
有学者认为在诗歌翻译题材的选择上,我们应该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家和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穆诗雄(318))。这个想法对于汉语选集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要译成英语进行对外传播,我们必须考虑受众的文化背景和兴趣,而不是一厢情愿。雷克斯罗斯选择的杜甫诗和另一位美国著名诗人斯奈德选择的寒山诗作在美国的成功给我们很多启发。那就是:在传播内容即翻译题材的选择上,为了达到较好的传播效果,译者应该考虑目标读者所处的文化环境,尽力消弭文化差异可能带来的排斥感,选择最有可能引发情感共鸣以及共同价值观念的题材,以便顺利导入译入语文化,更好地为目标读者所接受。
(二) 雷克斯罗斯译诗在西方的形式接受
诗歌的形式是它区别于其它文学体裁的重要特征。没有形式,就没有诗歌。形式本身没有意义,但它服务于意义。它常常连带某种特别的词与某种特殊意义。(宇文所安(64))传统的从文本出发的翻译标准多关注原语的形式是否可以或者怎样移植到译入语中,但少关注植入后的效果。而在有关讨论中学西传的文章里,关注最多的是译什么,而对于怎么译,以怎样的形式译更容易接受讨论的少一些。其实,诗歌受众能否接受某一作品,除了主题这个重要的因素外,诗歌的形式同样重要。
1 传统的形式选择——保留汉语原诗形式
图瑞认为,译者在翻译时总处于两端,一端是充分表现原文,一端是完全被译语文化接受。(苗菊 [15](29-32))。在英译中国古典诗歌时,多数译者选择了保留汉语原诗的形式,即原来的四句行和押韵。例如在”19 Ways of Looking at Wang Wei”(Eliot Weinberger & Octavio Paz合著)一书中辑录的王维的《鹿柴》19种译文中,去掉拼音和字对字直译的两种,在余下的17种译文中,13种译文保留了原诗的形式,四种选择了英诗的形式。在这四种之中其中就有雷克斯罗斯的译作。传统的翻译标准是以原文为依据,强调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形式,如Fletcher, Watson, Wai-lim Yip等人的《鹿柴》译文。“如果译文表现的是原文的准则而成为充分的翻译,这样的翻译不能与译语合为一体。它表现的是一种不自然的语言,最好的不过是与原文部分一致,最差的则是一种生硬牵强的、实际并不存在的语言变体。这样的翻译并没有通过译介进入译语文化,而是强加于译语文化,很难在译语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苗菊(29-32)) 雷克斯罗斯的译诗在西方的接受度之所以很高,是他选择了倾向译语文化的表现形式。 2 雷克斯罗斯的形式选择——接近受众
英语和汉语诗歌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除了句式,还有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在句式方面,汉语诗歌的对仗不完全为了体现诗美,更主要的是连接意义。而英诗中跨行非常普遍。英诗跨行最早出现是为了断行,或使诗行音步一致、尾韵齐整,现在成为现代诗人在诗歌创作中用来表现音韵、加强节奏、突出意象和诗情的有利工具。雷克斯罗斯放弃原文对仗的形式,而选择跨行连续的原因一方面是容易被西方读者接受,另一方面跨行连续带来的形式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诗歌的音乐美。汉语诗歌的音乐美的一方面是用韵,但韵并不总是能亦步亦趋地移植到译诗中。周煦良先生曾就译诗的格律问题发表过如下看法:
译诗者所关心的并不是表现原诗的格律, 而是把原诗纳入本国人民熟悉的格律。在押韵方面,译诗韵是要有的, 但不必和原诗亦步亦趋, 尤其不要为了韵把原诗译得毫无生气, 与其在押韵上花太多功夫,不如多注意诗歌音乐性的其他方面。(荣立宇(]103-107))
雷克斯罗斯正是用另外一种形式体现了原作的音乐美。除音乐美的不同表现外,中西诗歌在情感表达方式上的不同也是译诗形式选择的因素之一。中诗含蓄,西诗直白;中诗简约,西诗铺陈。比如,雷克斯罗斯译《元夕》中的一段: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Last year at the Feast of lanterns,
The flower stalls were bright as day.
When the moon rose over the willows,
I walked in the moonlight with my loved.(108)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雷克斯罗斯的表达方式非常西化:直截了当。第二句在原文中塑造的诗境是模糊的、朦胧的,而译者按照西方人固有的审美习惯和生活经验将其表述为“和我的爱人在月光下漫步”,浪漫、明晰而具体,充分体现出中西方诗歌在表达感情方面的巨大差异。他译的王维诗《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也体现出这种直接的风格。
寒山转苍翠 秋水日潺湲
倚杖柴门外 临风听暮蝉
It has turned cold.
The mountains grow more vast and more blue.
The Autumn waterfalls are louder.
I take my cane and go out the gate for a walk.
I can hear the last crickets
Singing in the chilly evening.
I am happy. [19](56)
原文书写自己的闲居之乐:自在、洒脱——眼望秋色、倚仗柴门、临风听蝉。但这种闲情是暗示给读者的,雷氏直接点明了——I am happy(非常愉快), 正是西诗的直白表露。这种简单、直接的方式也是英语读者所欣赏的。若以传统翻译观念论,如此翻译也许不可接受,但以传播学观点论,却是恰当的,因為它容易被西方文化背景下的读者所接受。“当传播实现其目标时,传播就是有效的;当传播符合某个情境所希望的那样时,传播就是适当的”。(鲁道夫
班的唐诗英译研究表明“西化的唐诗” 比“直译的唐诗”更易于被普通的民众所理解,所认同。(江岚(94)) 美国比较文学家韦斯坦因(36)也认为,把一首诗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只有当它能投合新的受众(读者)的趣味时才能站得住脚。西方文化语境下,汉语译诗的传播效果不仅和译者的诗学观念有关,也和受众的经验,知识水平和审美趣味有关。雷克斯罗斯的译作之所以容易被接受,就在于他选择了符合西方受众文学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的表现方式(当然这不是唯一的方式)。
(三) 罗克斯罗斯诗人——译者双重身份对于传播的影响
传播者是信息的发出者,他的身份和影响力对于传播效果影响巨大。在翻译汉诗的西方译者中,与学者们相比,诗人比学者拥有更广泛的受众。雷氏总共出版过20多本诗集,译诗13本。与中国译者相比,西方的译者尤其是诗人译者更获得了先天的优势,其闻名程度显然非国内译者可以比拟。杨宪益和霍克斯译的《红楼梦》在西方的接受度存在的显著差异并不完全在于文本本身的因素。另外其个性化的追求也更合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念,因此更容易为西方读者接受。雷氏认为, “所有伟大的译作之所以留存至今,是因为它们完全属于当时那个时代。因此当代译者应进行创造性翻译,以体现20世纪翻译所能表达的内容。(郦青(83)),他的创造性体现了他的个性及他的文学观念。
其次,译者作为传播者,其传播动机也对传播效果有着显著影响。如前面所引雷氏在译本前言中写道的,他翻译的是他个人喜欢的,也希望读者可以喜欢。事实上,他做到了。”Their brevity, sincerity, and wisdom make for a delightful read. ”(亚马逊读者留言) 从中可以看出文本选择中的个人情感因素。但是国内的译者显然不同。以《诗经》为例,根据李玉良(376)的研究,国内译者以对外传播民族文化为目的,倾向于在译本中保留所有原文化特色。因此常常以忠实的翻译方法为主,力求全面而准确。但这种翻译的效果有时会适得其反。原因是我们对目的语读者的跨文化接受心理和接受能力考虑不足。也就是说我们对传播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受众(即读者)考虑不够。
再次,译者对原作者的身份认同感或同情感很重要。雷氏提出译诗的‘共情’主张,前提是译者和诗人找到某些容易引发共情的共同点。例如在翻译陶潜的大家中,美国的海陶玮,中国的汪榕培都十分赞同陶潜的人生观和思想感情,这样他们在翻译时就能实现自己和原作者情感和精神的同一,译出优秀的作品。汪榕培(2000)在《陶渊明诗歌英译对比研究》一书的前言中就提到自己乐陶读陶译陶的经历。这几方面相辅相成,终于成就国内译陶大家。 综上所述,传播者是翻译活动的发起者和译介的主体,他在翻译传播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相比于汉诗译介的另一支主力——汉学家们,诗人兼翻译家的雷克斯罗斯享有更广泛的知名度,更容易赢得读者。与中国本土的译者相比,他所具有的文化优势使他容易被本族语读者认同,因为所有的外来文化都是它者,读者从心理上会本能地排斥。这些因素使他获得了其他传播者没有的比较优势。同时他对于受众(读者)的了解也使他能够避开那些对于西方读者不熟悉的历史文化内容,从而使他的选择更容易被受众所接受。
二、 雷克斯罗斯译诗在西方成功接受
给翻译带来的启示
基于上文对英汉诗歌不同特点和雷克斯罗斯译作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译作的成功既取决于译者本人,也取决于受众,受众并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在传播过程中对信息进行解读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参与传播过程。传播者和受众彼此相互影响。德国著名翻译理论家Christiane Nord就说:“...Their social relationship towards the sender will have changed as well as their level of knowledge or their emotional state, and even their future actions may be influenced by their reception of the texts. (Nord(143))”。因此,诗歌翻译的成功接受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 受众。应充分考虑他们的文化背景和阅读动机、兴趣。他们对于媒介内容的期望是以既往的相关经验为基础的。他们选择媒介内容的动机、内容的呈现方式和对内容的评价方式是相对稳定的。因此,诗歌翻译在题材的选择上,具有人类共同情感的题材,如自然,爱情,人生,更容易被不同文化的人所接受;减少文化的陌生感将有助于传播接受。在诗歌形式的选择上,英译汉诗可以借助英诗的表现方法,如跨行的句式和直白的表达方式。李雪涛(52-60)在和德國著名汉学家顾彬教授的一次对谈中提到鸠摩罗什翻译的佛经时说,罗什或他的助手们确实用了一些跟传统的中国表达方式不一样的东西,这个陌生化并不是整体陌生化,而是部分的。这段历史对于我们今天的文化传播仍然有价值。
(二) 承载传播信息的媒介——译本评价标准的多元化
译本是承载传播信息的媒介,对它的评价我们应该脱离“忠实”的窠臼,客观地看待各种“变异”的译本,从学理上解读其中的文化误读和转译,多角度研究它们的合理性,比如从传播效果去研究译本和译者。“文学传播是整个文学运作过程中的一环,夸大它的作用是不合适的;但如果完全忽视这一环节则也是偏狭的。对我们今天的情形来说,后一状况是主要的危险。”(张荣翼(37))扩大翻译研究的范围,摆脱文本为中心的研究模式,将有利于翻译学科和对外文化传播交流的发展。但同时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文本中心论到去文本化,只考虑读者而背离原文太远,这和我们实现跨文化交流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如何能够既适应西方读者的接受习惯同时又渗透文本中的文化信息,保持一种均衡,将是我们长期需要研究的课题。
(三) 作为传播者的译者
对于国外的译者,我们应该研究他们的传播动机、目的、审美观念、身份等等对于传播的影响,尤其是像庞德、雷克斯罗斯,斯奈德等兼有诗人和译者身份的特殊传播者。作为受众,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阅读和欣赏,更要从中借鉴异质文化因子促进自己的创作,无形之中扩大了原作品乃至于源语文化的影响力,这一点是学者译者们所不及的,美国意象派诗歌的兴起就是最好的佐证。是他们推动了英译唐诗走出学术精英圈,为更广大的英语世界范围的读者所喜爱和接受。他们的身份、他们受中国风影响所创作的诗歌产生的影响力不可小觑。美国当代诗人勃莱写过一首《菊-----为爱菊的陶渊明而种》,表达自己对陶渊明由衷的喜爱。英加尔斯的许多诗也以中国为题材,如《致杜甫的一封信》,以屈原生平为题材的《公元200年,公元2000年等等》。这些诗作于无形之中扩大了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对于国内的译者,我们应该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不同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技术,推广他们的译作,不让他们的呕心沥血之作只在墙内开花。只有这样,翻译事业才能繁荣发展,翻译才能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沟通的有效手段。
结 语
以上我们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了雷克斯罗斯译作成功的原因,探讨了他在译诗时在内容选择和形式表达方面的独特追求以及他本人作为诗人译者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也就是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技巧和效果几个方面的特点,希望为古典诗歌翻译及研究带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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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