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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传媒业渐渐步入了视觉文化相对发达的“眼球”时代。在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好的图片能在一瞥之间拨动读者的心弦,犹如磁石一样吸引着读者一睹为快。因此,传媒业对图片的胃口越来越大,对新闻报道的可视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图片至上的年代里,图片编辑都希望新闻报道尽可能辅助以图片。然而,过分追求所谓的“视觉冲击力”,新闻报道“图文不一”的现象也频频见诸报端。
一 “空头照片”的界定及使用情况调查
近年来,翻开国内的各大报纸(尤其是都市报),无一例外会发现这样一种新闻照片。这种照片出现在新闻版面内,配以文字报道的解读,不过实质上却是没有新闻性或与报道不符的资料图片。美国传播学教授菲利普·帕特森与李·威尔金斯合著的《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一书中首次提及“空头照片”的概念,即“用库存的照片或存档的胶片给新闻报道作图解。这种照片的使用不顾原始照片的背景,有时也未征得其对象的同意”。因此,这种既不是真正意义上图解新闻报道的新闻照片,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美化版面的非新闻照片,而是大多来自于各自媒体的资料图片库的照片就是所谓的“空头照片”。这个名词看似颇为陌生,但现实中这种视觉盛宴下新闻图片异化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的。
不妨让我们先来做个抽样调查。调查的对象分别是《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中央机关报)、《羊城晚报》(新中国第一张大型综合性晚报)、《华西都市报》(中国第一张都市报)等3份报纸,并以2010年6月3家报纸刊登的新闻照片作为随机抽样样本,统计其“空头照片”的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6月《华西都市报》刊登的852张新闻照片里就有21张“空头照片”,而位居4大老晚报之首的《羊城晚报》,在“空头照片”的运用上虽少于《华西都市报》,但也有13张这样的照片;一向被全国大众公认的高质量报纸《中国青年报》同样不能幸免,同年6月刊登的新闻照片中有7张这样鱼目混珠的照片。
二 图文无关,“空头照片”的抗辩事由?
当下,随着人们对“一图胜千言”的过分信奉,新闻报道中运用“空头照片”的情况已不在少数。除此之外,有心的读者往往还会发现,在“空头照片”的旁边,“图文无关”这四个字的出现频率甚高。
从新闻法学的角度上看,“图文无关”确实是一大妙招,毕竟媒体在使用了照片的前提之下,还可以避免刊登照片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然而,新闻媒体虽堂而皇之规避了潜在风险,可对照片中的主题人物或对象有时却会造成不小的伤害。试想,如果把一个男孩的照片配在一篇《广西留守少年走上吸毒不归路》的报道中,读者会不会自然联想到照片中的“男孩”就是那名“瘾君子”?如果报道某中学高考集体舞弊,而配以一张其他学校的照片,读者会不会就将“彼”认为“此”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就算新闻报道旁清楚标明了“图文无关”,在如今这样一个“速读化”时代,试问又有几个读者能够留意到并在潜意识里加以区分?“图文无关”对保护照片当事人而言根本不起作用,它仅仅是媒体用资料图片代替新闻照片的“幌子”而已。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图文无关”,虽然不违反当今国家的法律法规,但却早已逾越新闻伦理道德的底线。
三 “空头照片”日趋盛行的现实后果
现如今,打着“资料图片”口号的“空头照片”在报纸、杂志、网络上盛行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当下这个张扬“读图”“速读”的时代,新闻媒体如果对唱主角的图片的使用不加以严格规范,很有可能会使得原先的“秘密武器”最后变成其公信力下滑的“刽子手”。
1 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有损媒体形象
新闻图片反映的是客观事实,若是连反映现场最直观的照片都值得商榷,那么这篇文字报道的可信程度无疑也将大打折扣。那些貌似新闻照片的资料图片“理所应当”地站在文字报道的旁边,扮演起新闻照片的角色,显然是对新闻真实性的一种亵渎。长此以往,受众也会对其信源的可信性和说服效果产生怀疑。
2005年1月13日,《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巴西人越来越肥的新闻。报道称超过40%的巴西人都体形偏肥,文字旁还配用了一张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伊帕尼马海滩拍摄的3名“肥妹”照片。但令人惊讶的是,事后证明该照片并非在伊帕尼马海滩拍摄,照片上的“肥妹”也并非巴西人,而是《纽约时报》选取了资料图片库中一张貌似与之相关实则不符的照片。“东窗事发”后,报道该文的记者拉里·罗特遭到巴西人的一致声讨,《纽约时报》也不得不公开发表声明登报道歉。
2 对受众进行视觉欺骗,产生阅读误导
用于说服作用的照片,在一些情况下会被传播者用来传达一些不实的观点,这就构成了对受众的视觉欺骗。利用照片欺骗受众是因为观者往往相信所见即所得,对照片尤其是具有现场感的照片深信不疑。“空头照片”正是利用了他们的惯性思维和合理想象,使他们将照片和文章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对阅读产生一定的误导。近年来一些传统媒体从“多快好省”的目的出发,热衷于从互联网上采集新闻照片,毫无戒心的“拿来主义”往往会以讹传讹,这不得不引起人们深思。
比如说,2009年11月12日广州《新快报》A5版刊登了一则题为“石家庄屋顶积雪比人高”的消息,就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照片中,3个人手持铁锹正在楼顶清扫积雪,而积雪几乎与人肩齐平。照片刊发后第二天就有读者提出质疑:同样是石家庄的积雪图片,为何房顶上将近两米,而落在汽车上就只剩下50厘米呢?这石家庄的雪下得还真奇怪!不过很快,谜底就被揭开了。原来这张照片的真实出处为一家名为“TheChive”的国外网站,该照片描述的是2008年12月意大利一场暴雪中的情景。就这样,2008年意大利的雪飘落在2009年的石家庄,这无疑是对受众极大的视觉欺骗和讽刺误导。
3 对报道对象产生伤害,缺乏人文关怀
对事关敏感话题的新闻报道,尤其是批评性、揭露性的报道,“空头照片”中的主题人物在自身名誉权受到侵犯的同时,往往还会遭到周围公众的误解和谩骂。尽管部分媒体在图片旁标注了“图文无关”等字样,然而照片中的人物还是会有被伤害的感觉。
2007年10月9日,《南昌晚报》B1版刊载了《让花季少女远离阴影——探访江西省少女救助中心》的报道,文字旁配发了一张某医院门诊手术室外一位年轻女子背影的照片。“虽然在照片的右下角注明为“本报资料图片”,但由于其与报道的内容相关,读者很容易就会联想到她是不是就是文章中那个堕落少女。如果照片中的女子只是一般的候诊病人抑或是前来探病的家 属,那么她岂不是要因此蒙受“不白之冤”?在没有更多现场性报道的时候,误用资料图片就会让它成为“空头照片”,就会给报道对象造成名誉上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
四 规避“空头照片”侵权风险的路径初探
在当下这个“读图时代”的大环境中,新闻报道图文不符,以资料图片冒充新闻照片的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并思考。如何杜绝“空头照片”抬头,规避媒介侵权风险,成为当前国内新闻工作者必须正视、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
首先,新闻记者尽可能亲临现场,解决照片短缺问题。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新闻报道而言,之所以当前“空头照片”会大龟乘虚而入,从根源上讲就是因为现场新闻照片的缺乏。图片编辑迫于种种无奈和现实条件所限,只好采用资料图片代替新闻照片。
众所阁知,新闻现场是新闻记者的第一工作现场。只有现场感强的新闻照片才会有感染力和生命力。因此,一旦有新闻事件发生,媒体记者应当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进行抢拍、抓拍,将精彩瞬间“定格”。毕竟,文字报道可以依赖事后的采访进行补充,但画面的转瞬即逝性要求新闻照片只能而且必须是在现场获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新闻记者因事件突发性、条件限制性等因素制约,来不及捕捉到扣人心弦的现场画面,那么宁可不上照片,也不要用其他的资料图片企图蒙混过关。
其次,图片编辑加强道德自律,当好“把关人”角色。新闻照片与受众见面前,一个重要的把关人就是图片编辑。当前新闻报道中“空头照片”盛行,图片编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尊重受众,对受众负责是图片编辑处理新闻照片的重要准绳。诚然,“空头照片”的巧妙运用,一时间可以使报道生辉增色。但从长远来看,却是一种欺骗社会公众,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错误行为。作为新闻照片的最终发布者,图片编辑应履行好传媒业的“把关人”职责,让“空头照片”退出媒体寸土寸金的版面。
此外,新闻的“读图时代”并非“唯图独尊”的时代,那种试图用图片来表达一切的思想,实际上是把媒体当成了图片垃圾的制造器,不符合新闻图片传播的基本规律。在传播信息的功能方面,文字和图片各有利弊,唯有二者相结合,做到“宜文宜文,宜图宜图”,才是“读图时代”图片传播的根本之道,也是现代媒体版面用图的规范之道。
第三,重视图片资料库管理,避免资源不正当流失。随着各类媒体对图片使用频率的不断增多,建立一套完善的图片资料库管理系统,不仅仅是对图片资料的一种简单的保存和记录,同时也是一个以图片资料库为中心的图片共享过程。这不仅便于媒体对多年积累下来的图片资源进行更为规范、系统的管理,也为其日常采编使用、新闻网站制作提供了翔实、全面的图片素材。不过,调用历史资源图片做配图时,需格外注意的是资料图片是否涉及商业活动,抑或刊登此图是否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如果可能有,在使用时务必事先征得图片当事人同意。
当然,从新闻媒体自我保护角度来看,加强图片资料库管理,不仅可以提高新闻资源的重复利用率,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减少图片资源的不正当流失,以防侵权现象发生。毕竟,现代传媒技术日新月异,专业处理软件经“移花接木”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他人图片据为己有,不少媒体往往不经意问就被卷入到著作权纠纷这一漩涡当中。
第四,实施严厉的问责制,建立完善监督评议机构。在新闻图片传播事业蒸蒸日上的今天,由于制度和人员等多方面的原因,新闻实践中违背伦理道德的问题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出来。一方面,就主管新闻媒体的各级宣传部而言,相关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首先在新闻媒体内部确立严厉的问责制,严格把关,赏罚分明,让各级媒体老总自觉戴好这道“紧箍咒”,在涉及伦理的图片处理上小心谨慎,不敢懈怠。另一方面,从外部着手制订共同约束的规章制度,建立新闻职业道德的监督和评议机构,也不失为一条有效防范“空头照片”抬头的“锦囊妙计”。最近,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成立,对北京网络媒体行业开展新闻信息服务的状况实施社会公众评议。评议会对成员单位新浪、搜狐、网易、TOM等网站存在空头照片、虚假广告,以及淫秽色情信息的情况提出书面批评,要求违规网站立即向社会公开道歉。对于问题严重者,提请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违规网站责任人进行数额不等的罚款处罚,效果甚是显著。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6
[2]任悦,视觉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45,
[3][4]张丹,新闻图片传播的伦理问题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08:35-37
[5]张劲松,图片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J],中国传媒科技,2006(08):61
[6]陈华,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的实践与思考[J],新闻战线,2007(08):65
一 “空头照片”的界定及使用情况调查
近年来,翻开国内的各大报纸(尤其是都市报),无一例外会发现这样一种新闻照片。这种照片出现在新闻版面内,配以文字报道的解读,不过实质上却是没有新闻性或与报道不符的资料图片。美国传播学教授菲利普·帕特森与李·威尔金斯合著的《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一书中首次提及“空头照片”的概念,即“用库存的照片或存档的胶片给新闻报道作图解。这种照片的使用不顾原始照片的背景,有时也未征得其对象的同意”。因此,这种既不是真正意义上图解新闻报道的新闻照片,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美化版面的非新闻照片,而是大多来自于各自媒体的资料图片库的照片就是所谓的“空头照片”。这个名词看似颇为陌生,但现实中这种视觉盛宴下新闻图片异化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的。
不妨让我们先来做个抽样调查。调查的对象分别是《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中央机关报)、《羊城晚报》(新中国第一张大型综合性晚报)、《华西都市报》(中国第一张都市报)等3份报纸,并以2010年6月3家报纸刊登的新闻照片作为随机抽样样本,统计其“空头照片”的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6月《华西都市报》刊登的852张新闻照片里就有21张“空头照片”,而位居4大老晚报之首的《羊城晚报》,在“空头照片”的运用上虽少于《华西都市报》,但也有13张这样的照片;一向被全国大众公认的高质量报纸《中国青年报》同样不能幸免,同年6月刊登的新闻照片中有7张这样鱼目混珠的照片。
二 图文无关,“空头照片”的抗辩事由?
当下,随着人们对“一图胜千言”的过分信奉,新闻报道中运用“空头照片”的情况已不在少数。除此之外,有心的读者往往还会发现,在“空头照片”的旁边,“图文无关”这四个字的出现频率甚高。
从新闻法学的角度上看,“图文无关”确实是一大妙招,毕竟媒体在使用了照片的前提之下,还可以避免刊登照片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然而,新闻媒体虽堂而皇之规避了潜在风险,可对照片中的主题人物或对象有时却会造成不小的伤害。试想,如果把一个男孩的照片配在一篇《广西留守少年走上吸毒不归路》的报道中,读者会不会自然联想到照片中的“男孩”就是那名“瘾君子”?如果报道某中学高考集体舞弊,而配以一张其他学校的照片,读者会不会就将“彼”认为“此”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就算新闻报道旁清楚标明了“图文无关”,在如今这样一个“速读化”时代,试问又有几个读者能够留意到并在潜意识里加以区分?“图文无关”对保护照片当事人而言根本不起作用,它仅仅是媒体用资料图片代替新闻照片的“幌子”而已。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图文无关”,虽然不违反当今国家的法律法规,但却早已逾越新闻伦理道德的底线。
三 “空头照片”日趋盛行的现实后果
现如今,打着“资料图片”口号的“空头照片”在报纸、杂志、网络上盛行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当下这个张扬“读图”“速读”的时代,新闻媒体如果对唱主角的图片的使用不加以严格规范,很有可能会使得原先的“秘密武器”最后变成其公信力下滑的“刽子手”。
1 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有损媒体形象
新闻图片反映的是客观事实,若是连反映现场最直观的照片都值得商榷,那么这篇文字报道的可信程度无疑也将大打折扣。那些貌似新闻照片的资料图片“理所应当”地站在文字报道的旁边,扮演起新闻照片的角色,显然是对新闻真实性的一种亵渎。长此以往,受众也会对其信源的可信性和说服效果产生怀疑。
2005年1月13日,《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巴西人越来越肥的新闻。报道称超过40%的巴西人都体形偏肥,文字旁还配用了一张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伊帕尼马海滩拍摄的3名“肥妹”照片。但令人惊讶的是,事后证明该照片并非在伊帕尼马海滩拍摄,照片上的“肥妹”也并非巴西人,而是《纽约时报》选取了资料图片库中一张貌似与之相关实则不符的照片。“东窗事发”后,报道该文的记者拉里·罗特遭到巴西人的一致声讨,《纽约时报》也不得不公开发表声明登报道歉。
2 对受众进行视觉欺骗,产生阅读误导
用于说服作用的照片,在一些情况下会被传播者用来传达一些不实的观点,这就构成了对受众的视觉欺骗。利用照片欺骗受众是因为观者往往相信所见即所得,对照片尤其是具有现场感的照片深信不疑。“空头照片”正是利用了他们的惯性思维和合理想象,使他们将照片和文章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对阅读产生一定的误导。近年来一些传统媒体从“多快好省”的目的出发,热衷于从互联网上采集新闻照片,毫无戒心的“拿来主义”往往会以讹传讹,这不得不引起人们深思。
比如说,2009年11月12日广州《新快报》A5版刊登了一则题为“石家庄屋顶积雪比人高”的消息,就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照片中,3个人手持铁锹正在楼顶清扫积雪,而积雪几乎与人肩齐平。照片刊发后第二天就有读者提出质疑:同样是石家庄的积雪图片,为何房顶上将近两米,而落在汽车上就只剩下50厘米呢?这石家庄的雪下得还真奇怪!不过很快,谜底就被揭开了。原来这张照片的真实出处为一家名为“TheChive”的国外网站,该照片描述的是2008年12月意大利一场暴雪中的情景。就这样,2008年意大利的雪飘落在2009年的石家庄,这无疑是对受众极大的视觉欺骗和讽刺误导。
3 对报道对象产生伤害,缺乏人文关怀
对事关敏感话题的新闻报道,尤其是批评性、揭露性的报道,“空头照片”中的主题人物在自身名誉权受到侵犯的同时,往往还会遭到周围公众的误解和谩骂。尽管部分媒体在图片旁标注了“图文无关”等字样,然而照片中的人物还是会有被伤害的感觉。
2007年10月9日,《南昌晚报》B1版刊载了《让花季少女远离阴影——探访江西省少女救助中心》的报道,文字旁配发了一张某医院门诊手术室外一位年轻女子背影的照片。“虽然在照片的右下角注明为“本报资料图片”,但由于其与报道的内容相关,读者很容易就会联想到她是不是就是文章中那个堕落少女。如果照片中的女子只是一般的候诊病人抑或是前来探病的家 属,那么她岂不是要因此蒙受“不白之冤”?在没有更多现场性报道的时候,误用资料图片就会让它成为“空头照片”,就会给报道对象造成名誉上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
四 规避“空头照片”侵权风险的路径初探
在当下这个“读图时代”的大环境中,新闻报道图文不符,以资料图片冒充新闻照片的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并思考。如何杜绝“空头照片”抬头,规避媒介侵权风险,成为当前国内新闻工作者必须正视、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
首先,新闻记者尽可能亲临现场,解决照片短缺问题。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新闻报道而言,之所以当前“空头照片”会大龟乘虚而入,从根源上讲就是因为现场新闻照片的缺乏。图片编辑迫于种种无奈和现实条件所限,只好采用资料图片代替新闻照片。
众所阁知,新闻现场是新闻记者的第一工作现场。只有现场感强的新闻照片才会有感染力和生命力。因此,一旦有新闻事件发生,媒体记者应当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进行抢拍、抓拍,将精彩瞬间“定格”。毕竟,文字报道可以依赖事后的采访进行补充,但画面的转瞬即逝性要求新闻照片只能而且必须是在现场获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新闻记者因事件突发性、条件限制性等因素制约,来不及捕捉到扣人心弦的现场画面,那么宁可不上照片,也不要用其他的资料图片企图蒙混过关。
其次,图片编辑加强道德自律,当好“把关人”角色。新闻照片与受众见面前,一个重要的把关人就是图片编辑。当前新闻报道中“空头照片”盛行,图片编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尊重受众,对受众负责是图片编辑处理新闻照片的重要准绳。诚然,“空头照片”的巧妙运用,一时间可以使报道生辉增色。但从长远来看,却是一种欺骗社会公众,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错误行为。作为新闻照片的最终发布者,图片编辑应履行好传媒业的“把关人”职责,让“空头照片”退出媒体寸土寸金的版面。
此外,新闻的“读图时代”并非“唯图独尊”的时代,那种试图用图片来表达一切的思想,实际上是把媒体当成了图片垃圾的制造器,不符合新闻图片传播的基本规律。在传播信息的功能方面,文字和图片各有利弊,唯有二者相结合,做到“宜文宜文,宜图宜图”,才是“读图时代”图片传播的根本之道,也是现代媒体版面用图的规范之道。
第三,重视图片资料库管理,避免资源不正当流失。随着各类媒体对图片使用频率的不断增多,建立一套完善的图片资料库管理系统,不仅仅是对图片资料的一种简单的保存和记录,同时也是一个以图片资料库为中心的图片共享过程。这不仅便于媒体对多年积累下来的图片资源进行更为规范、系统的管理,也为其日常采编使用、新闻网站制作提供了翔实、全面的图片素材。不过,调用历史资源图片做配图时,需格外注意的是资料图片是否涉及商业活动,抑或刊登此图是否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如果可能有,在使用时务必事先征得图片当事人同意。
当然,从新闻媒体自我保护角度来看,加强图片资料库管理,不仅可以提高新闻资源的重复利用率,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减少图片资源的不正当流失,以防侵权现象发生。毕竟,现代传媒技术日新月异,专业处理软件经“移花接木”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他人图片据为己有,不少媒体往往不经意问就被卷入到著作权纠纷这一漩涡当中。
第四,实施严厉的问责制,建立完善监督评议机构。在新闻图片传播事业蒸蒸日上的今天,由于制度和人员等多方面的原因,新闻实践中违背伦理道德的问题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出来。一方面,就主管新闻媒体的各级宣传部而言,相关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首先在新闻媒体内部确立严厉的问责制,严格把关,赏罚分明,让各级媒体老总自觉戴好这道“紧箍咒”,在涉及伦理的图片处理上小心谨慎,不敢懈怠。另一方面,从外部着手制订共同约束的规章制度,建立新闻职业道德的监督和评议机构,也不失为一条有效防范“空头照片”抬头的“锦囊妙计”。最近,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成立,对北京网络媒体行业开展新闻信息服务的状况实施社会公众评议。评议会对成员单位新浪、搜狐、网易、TOM等网站存在空头照片、虚假广告,以及淫秽色情信息的情况提出书面批评,要求违规网站立即向社会公开道歉。对于问题严重者,提请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违规网站责任人进行数额不等的罚款处罚,效果甚是显著。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6
[2]任悦,视觉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45,
[3][4]张丹,新闻图片传播的伦理问题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08:35-37
[5]张劲松,图片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J],中国传媒科技,2006(08):61
[6]陈华,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的实践与思考[J],新闻战线,2007(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