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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介每年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总量估计约为:汽车电池80万吨,工业电池19万吨,消费品电池16万吨。这些电池均含有致使环境污染的金属成分,特别是当电池达到了生命周期终结时,这种污染更为突显。其中,汞、铅、镉被视为电池中危害最大的物质。在2002年里,销售到欧盟15国的所有便携电池中,大约占总量的45%(72.155吨)最终得到有效处理(如填埋、焚化)。所以说,欧盟现有的针对电池的立法并不能充分有效地管制电池污染带来的危害,也没有在各成员国中为电池回收和循环再用搭建一致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