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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的10个县市区之一,自2013年12月启动项目以来,按照“县为主导,整县推进”的总体要求,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建设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幅改善。2015年5月,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对第一批整县推进项目县市区进行中期验收,名列全省第一。2016年2月,更是以综合排名第一的的评估结果成功争取到了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积聚三大动能,形成整治合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广、任务重、难度大。坚持领导带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领导协调、督促推进和考核验收。坚持部门联动。将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10多个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市整治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排名进行公布,对前3名和后3名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坚持宣传发动。采取了乡镇街道组建一支宣传队伍、村(居)建立一个宣传栏、给农户发放一封倡议书、公路沿线和农户聚居处悬挂张贴一批横幅标语、市里开展一系列环境卫生科普讲座等“五个一”的宣传方式,进行了评选星级卫生文明户活动,实行月评季奖,项目内容到户率和农民群众知晓率都达到了100%。
狠抓三大治理,提升整治水平。生态文明是公共品,是人民群众望得见的山、看得见的水、记得住的乡愁。狠抓垃圾治理。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通过分类减量处理,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将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运到乡镇垃圾转运站。推出了“绿色存折”的做法,村民将可回收垃圾存留下来,每月送村委会登记在自家的“绿色存折”上,用“绿色存折”的积分兑换相应现金或日用品。同时,在每个乡镇集镇分别建设了1—2座餐厨垃圾处理站,餐厨垃圾经过处理最终成为可以利用的有机肥。狠抓水环境治理。在每个农村集镇,修建一个污水处理站,并将临近市区的农村集镇纳入了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实现了农村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在村庄人口集中区,按照“三格净化池+人工湿地”的模式,建设联户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则采用四格净化池模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划定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树立了标示、标牌,建设了围栏。将溪水湖、毛里湖的水质由渔业用水调整为饮用水,湖泊水质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核心水源地达到了Ⅱ类,在2015年的湖泊治理项目绩效评估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将农村集镇及饮用水源地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1000米范围内划为限养区。对禁养区内13家条件简陋、污染严重的养殖企业进行了关停,对暂时无法搬迁的5家规模养殖企业的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在养殖大户中,推广“干湿分离”粪污处理模式,粪污经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施用,对于众多分散的养殖户,则推广沼气池,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创新三大机制,扩大整治成果。农村环境整治难,难就难在长期坚持,贵就贵在形成常态。多元化的筹资机制。为了切实保障经费来源,采取了“自己投、向上争、社会筹”等多元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将2000万元的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列入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乡镇采取收取集镇临街门面卫生费、村(居)采取“一事一议”收取村道清扫费或环境卫生费的方式,筹措农村环保资金。乡镇、村(居)对下拨及收取的卫生费,实行专户存放、专账管理。网格化的管理机制。在每个村(居)按人口2‰~3‰的比例配备保洁员,按方圆1公里范围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设立1个环保网格管理员,负责本网格内环境卫生、水源保护、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等事项。保洁员和网格员由乡镇环保站归口管理。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农村集镇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按DBO模式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总承包;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方面,在乡镇试点市场化的环卫清扫保洁模式,与湖南首创投资公司签订了出让金额为1亿元的PPP项目协定,是省内首个落地运行的县级PPP项目。
积聚三大动能,形成整治合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广、任务重、难度大。坚持领导带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领导协调、督促推进和考核验收。坚持部门联动。将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10多个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市整治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排名进行公布,对前3名和后3名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坚持宣传发动。采取了乡镇街道组建一支宣传队伍、村(居)建立一个宣传栏、给农户发放一封倡议书、公路沿线和农户聚居处悬挂张贴一批横幅标语、市里开展一系列环境卫生科普讲座等“五个一”的宣传方式,进行了评选星级卫生文明户活动,实行月评季奖,项目内容到户率和农民群众知晓率都达到了100%。
狠抓三大治理,提升整治水平。生态文明是公共品,是人民群众望得见的山、看得见的水、记得住的乡愁。狠抓垃圾治理。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通过分类减量处理,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将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运到乡镇垃圾转运站。推出了“绿色存折”的做法,村民将可回收垃圾存留下来,每月送村委会登记在自家的“绿色存折”上,用“绿色存折”的积分兑换相应现金或日用品。同时,在每个乡镇集镇分别建设了1—2座餐厨垃圾处理站,餐厨垃圾经过处理最终成为可以利用的有机肥。狠抓水环境治理。在每个农村集镇,修建一个污水处理站,并将临近市区的农村集镇纳入了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实现了农村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在村庄人口集中区,按照“三格净化池+人工湿地”的模式,建设联户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则采用四格净化池模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划定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树立了标示、标牌,建设了围栏。将溪水湖、毛里湖的水质由渔业用水调整为饮用水,湖泊水质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核心水源地达到了Ⅱ类,在2015年的湖泊治理项目绩效评估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将农村集镇及饮用水源地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1000米范围内划为限养区。对禁养区内13家条件简陋、污染严重的养殖企业进行了关停,对暂时无法搬迁的5家规模养殖企业的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在养殖大户中,推广“干湿分离”粪污处理模式,粪污经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施用,对于众多分散的养殖户,则推广沼气池,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创新三大机制,扩大整治成果。农村环境整治难,难就难在长期坚持,贵就贵在形成常态。多元化的筹资机制。为了切实保障经费来源,采取了“自己投、向上争、社会筹”等多元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将2000万元的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列入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乡镇采取收取集镇临街门面卫生费、村(居)采取“一事一议”收取村道清扫费或环境卫生费的方式,筹措农村环保资金。乡镇、村(居)对下拨及收取的卫生费,实行专户存放、专账管理。网格化的管理机制。在每个村(居)按人口2‰~3‰的比例配备保洁员,按方圆1公里范围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设立1个环保网格管理员,负责本网格内环境卫生、水源保护、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等事项。保洁员和网格员由乡镇环保站归口管理。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农村集镇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按DBO模式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总承包;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方面,在乡镇试点市场化的环卫清扫保洁模式,与湖南首创投资公司签订了出让金额为1亿元的PPP项目协定,是省内首个落地运行的县级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