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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来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自己人”的特点,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让自我监督“利剑”震慑常在,为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贡献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带头做到忠诚坚定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为“宪兵的宪兵”“卫士的卫士”,要按照政治過硬、本领高强要求,带头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行动,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增强法纪观念。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六项纪律”,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当好纪委监委的“啄木鸟”。
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案件处理在政治上的警示教育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从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避免前车之鉴,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聚焦职责使命,带头做到担当尽。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责,要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围绕主责主业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好线索处置。注重从日常调研、督导检查、个别谈话等方面获取信息,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注重从信访举报中排查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尤其要重点关注涉案人交代、巡视发现、审计、执法和司法机关移交较为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绝不放过,认真核查。
严肃查处案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案谋私、失职失责、破坏地方或部门政治生态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管好纪委监委本级,盯住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干部,把住最容易出问题的监督权、办案权,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
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或一些“现象”,采取谈话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手段,校正纪检监察干部言行,让他们意识到监督是无处不在的,及早收手收敛知止,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强化制度执行,带头做到遵纪守法
筑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防线,要带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增强制度的贯彻执行力。
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积极探索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推行上级纪委列席下级纪委民主生活会、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等试点工作,解决责任落实流于形式、落实不力问题。
健全内控机制。针对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干部监督管理对象发生的变化,搞清干部监督工作底数,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探索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措施,划定工作职责,明确监督范畴,落实违纪违法、重要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报告制度,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事。
搞好监督检查。总结在系统内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明确监督检查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纪律要求、成果运用等方面制度要求,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问责追责,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确保纪律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做到敬畏法纪、遵规守纪。
严格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是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干的是“打铁”的事,要努力提高素质能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充实监督力量。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对象增多的实际,应参照本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数,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保证这支队伍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必要的力量。
提升业务素养。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选派人员轮流上挂,参与干部监督业务实践,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确保专业更精通,提高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
做到严于律己。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抵御“围猎”风险,保持廉洁自律形象,谨慎用好手中权力,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善于斗争、敢于斗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作者系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二级调研员)
坚持政治引领,带头做到忠诚坚定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为“宪兵的宪兵”“卫士的卫士”,要按照政治過硬、本领高强要求,带头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行动,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增强法纪观念。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六项纪律”,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当好纪委监委的“啄木鸟”。
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案件处理在政治上的警示教育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从身边人身边事和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避免前车之鉴,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聚焦职责使命,带头做到担当尽。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责,要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围绕主责主业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好线索处置。注重从日常调研、督导检查、个别谈话等方面获取信息,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注重从信访举报中排查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尤其要重点关注涉案人交代、巡视发现、审计、执法和司法机关移交较为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绝不放过,认真核查。
严肃查处案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案谋私、失职失责、破坏地方或部门政治生态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管好纪委监委本级,盯住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干部,把住最容易出问题的监督权、办案权,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
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或一些“现象”,采取谈话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手段,校正纪检监察干部言行,让他们意识到监督是无处不在的,及早收手收敛知止,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强化制度执行,带头做到遵纪守法
筑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防线,要带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增强制度的贯彻执行力。
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积极探索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推行上级纪委列席下级纪委民主生活会、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等试点工作,解决责任落实流于形式、落实不力问题。
健全内控机制。针对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干部监督管理对象发生的变化,搞清干部监督工作底数,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探索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措施,划定工作职责,明确监督范畴,落实违纪违法、重要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报告制度,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事。
搞好监督检查。总结在系统内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明确监督检查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纪律要求、成果运用等方面制度要求,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问责追责,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确保纪律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做到敬畏法纪、遵规守纪。
严格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是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干的是“打铁”的事,要努力提高素质能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充实监督力量。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对象增多的实际,应参照本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数,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保证这支队伍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必要的力量。
提升业务素养。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选派人员轮流上挂,参与干部监督业务实践,以实战带队伍强素质,确保专业更精通,提高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
做到严于律己。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抵御“围猎”风险,保持廉洁自律形象,谨慎用好手中权力,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善于斗争、敢于斗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作者系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