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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即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新颖关系的一种最佳状态。依据俞可平教授关于“善治”的10条标准,社会治理要达到“善治”的境界任重而道远,国际社会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和谐的美好愿景去追求。为了社会和谐与善治的目标,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回应公民需求解决合法性问题。通过与民间更多合作而形成以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均衡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