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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公共问题。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致力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也面临着政府监管以及市场调节实效的双重困境,因此需要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从原来的单一的监管模式转化为多元的治理模式,强化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积极促进法律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关键词:企业食品安全 社会责任 机制 构建 监管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应兼顾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树立良好市场形象以及扩大企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的今天,食品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就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履行也需要法律监管机制的完善,因此需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构建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促进机制。
一、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提出
企业食品安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政府监管以及市场调节的双重困境。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严重的危害着公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税形象的树立,由此公众也越来越对政府的监管力度及监管方式提出的之一。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一直在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中核心作用,然而也正是政府的这种全方位监管使得一些环节中存在着监管漏洞,因此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必须向多元化发展。
二、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构建及其依据
1.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构成。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主要支持理论就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这也是实现企业与社会有机连接的关键性节点,企业的经济利益目标与社会利益目标两者之间存在着冲突与平衡,而这个矛盾也正是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出发点以及最终归宿。食品生产企业对消费者承担的水责任主要包括尊重消费者获得安全食品的基本人权、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求偿权;而企业对员工也承担着社会责任:提供劳动条件、为员工进行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培训员工、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的生产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等,除此之外食品生产企业还对企业合作伙伴、政府以及环境等都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
2.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构建依据。食品企业承担的主要社会责任就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这是食品生产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不仅来自于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也来自于伦理道德的约束。首先企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就是法律所规定的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相关法律法规中都对食品企业的生产做出了规定,要求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是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食品。同时企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也来自于伦理上的义务,这也是企业对于人性、对于生命所应具备的基本态度。
三、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法律促进机制的构建途径
1.完善企业内部自律机制,建立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食品安全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社会提供具有质量安全保障的商品,这是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时也必须依赖于企业自身的自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将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长期的发展规划目标中,将这种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的自律机构,建立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确保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能够自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强化政府执法方式,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府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一直都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我国政府也一直致力于通过发挥政府的权威性以及强制性等解决食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不可否认政府的着中强制性的做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为什么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还依然存在,这与政府的执法方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我国政府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转变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这样更有利于形成社会影响力,也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落实,进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3.强化食品行业内部监管机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属于社会性的公共问题,也正是由于公共性特征,使得食品安全难以治理,对于个别的食品从生产企业来说可能不愿意过多的支付成本来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然而对于整个食品行业来说却有充分的动力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行业的声誉,提升行业的整体利益。同时食品行业也存在着天然的内部制约机制,因此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食品行业的内部约束机制,实现各个食品生产企业、上下游生产企业之间的互相监督,这样从行业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运作风气,更有利于维护食品质量安全。除此之外就是要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平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程序,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利益维护能力。
四、结语
食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传统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过分依赖于政府的监管,市场的调节作用发挥的非常少,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将这种单一性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转化为多元化的、多渠道的监管,充分发挥法律的约束效应,同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从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入手构建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同时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内部的监管机制作用,从根本上推动食品企业委会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落实。
参考文献:
[1]于海纯.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构造研究[J].中国法学,2015,03(03):244-264.
[2]张帆,卫学莉,姜晶波,邹路琦.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分析研究[J].中国卫生法制,2016,03(02):3-8.
[3]李腾飞,王志刚.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比较及其路径选择研究——一个最新文献评介[J].宏观质量研究,2013,05(02):19-28.
作者简介:衛学莉,(1980.12—),女,山东栖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医事法;李丽静,(1979.08—),女,黑龙江安达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药学;杨帆,(1970.11—),男,黑龙江鸡西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
※基金项目:2016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点课题(课题编号:DSGB2016040);2016年度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课题编号:2016-207);2016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一般课题(课题编号:DSGB2016188).
关键词:企业食品安全 社会责任 机制 构建 监管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应兼顾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树立良好市场形象以及扩大企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的今天,食品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就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履行也需要法律监管机制的完善,因此需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构建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促进机制。
一、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提出
企业食品安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政府监管以及市场调节的双重困境。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严重的危害着公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税形象的树立,由此公众也越来越对政府的监管力度及监管方式提出的之一。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一直在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中核心作用,然而也正是政府的这种全方位监管使得一些环节中存在着监管漏洞,因此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必须向多元化发展。
二、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构建及其依据
1.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构成。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主要支持理论就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这也是实现企业与社会有机连接的关键性节点,企业的经济利益目标与社会利益目标两者之间存在着冲突与平衡,而这个矛盾也正是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出发点以及最终归宿。食品生产企业对消费者承担的水责任主要包括尊重消费者获得安全食品的基本人权、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求偿权;而企业对员工也承担着社会责任:提供劳动条件、为员工进行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培训员工、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的生产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等,除此之外食品生产企业还对企业合作伙伴、政府以及环境等都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
2.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构建依据。食品企业承担的主要社会责任就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这是食品生产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不仅来自于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也来自于伦理道德的约束。首先企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就是法律所规定的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相关法律法规中都对食品企业的生产做出了规定,要求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是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食品。同时企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也来自于伦理上的义务,这也是企业对于人性、对于生命所应具备的基本态度。
三、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法律促进机制的构建途径
1.完善企业内部自律机制,建立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食品安全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社会提供具有质量安全保障的商品,这是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时也必须依赖于企业自身的自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将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长期的发展规划目标中,将这种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的自律机构,建立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基础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确保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能够自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强化政府执法方式,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府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一直都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我国政府也一直致力于通过发挥政府的权威性以及强制性等解决食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不可否认政府的着中强制性的做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为什么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还依然存在,这与政府的执法方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我国政府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转变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这样更有利于形成社会影响力,也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落实,进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3.强化食品行业内部监管机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属于社会性的公共问题,也正是由于公共性特征,使得食品安全难以治理,对于个别的食品从生产企业来说可能不愿意过多的支付成本来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然而对于整个食品行业来说却有充分的动力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行业的声誉,提升行业的整体利益。同时食品行业也存在着天然的内部制约机制,因此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食品行业的内部约束机制,实现各个食品生产企业、上下游生产企业之间的互相监督,这样从行业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运作风气,更有利于维护食品质量安全。除此之外就是要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平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程序,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利益维护能力。
四、结语
食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传统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过分依赖于政府的监管,市场的调节作用发挥的非常少,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将这种单一性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转化为多元化的、多渠道的监管,充分发挥法律的约束效应,同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从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入手构建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同时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内部的监管机制作用,从根本上推动食品企业委会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落实。
参考文献:
[1]于海纯.我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构造研究[J].中国法学,2015,03(03):244-264.
[2]张帆,卫学莉,姜晶波,邹路琦.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分析研究[J].中国卫生法制,2016,03(02):3-8.
[3]李腾飞,王志刚.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比较及其路径选择研究——一个最新文献评介[J].宏观质量研究,2013,05(02):19-28.
作者简介:衛学莉,(1980.12—),女,山东栖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医事法;李丽静,(1979.08—),女,黑龙江安达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药学;杨帆,(1970.11—),男,黑龙江鸡西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
※基金项目:2016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点课题(课题编号:DSGB2016040);2016年度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课题编号:2016-207);2016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一般课题(课题编号:DSGB201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