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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由《证券市场周刊》调查并报道的《康美谎言》和《康美谎言第二季》曾在资本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时隔两年,康美药业(600518.SH)曾被质疑的购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马栅村3.36亿元土地一事再起波澜,马栅村村民代表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称,“从来不知道有过这笔钱。”
2014年11月11日,马栅村村民以康美药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土地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为由,集体到康美药业在建的药品城进行抗议活动。普宁市高度重视,要求康美药业在建的药品城工地停工。
11月21日,普宁市新闻办公室对媒体称,马栅村12名村民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实施抓捕,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既然当事的一方如今对土地买卖提出质疑,那么,康美药业的土地问题在沉寂两年之后会否真相大白呢?
马栅村村民维权
马栅村村民黄某对本刊记者称,《康美谎言》文章中质疑的马栅村土地,马栅村村民根本不知道该土地卖给了康美药业。因村干部私自倒卖村里的土地,并挪用村里的资金,现马栅村村民正在进行维权上访。
黄某透露,2014年9月初,马栅村维权志愿者去普宁市政府上访,要求市政府公开村里的账务支出,以及土地征用情况。当日,马栅村村民未得到普宁市政府的任何答复。
9月19日上午,马栅村维权志愿者黄某松突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围打、群殴。黄某松命悬一线,昏迷了几天才醒过来,经确诊共断了10根肋骨。
当天上午,马栅村村民得知消息后,再次到普宁市政府门口请求市领导处理,有村民将这一幕拍成了视频放在优酷网上。
普宁市常委市委副书记黄逸彬对马栅村村民承诺,对马栅村的土地问题在一个月查清给予答复,公安机关在半个月内查清黄某松被人故意伤害案。
10月4日,在普宁市信访局,刑警大队对村民黄某松案情侦查做了通报,初步调查黄某松被打案属于交通事故纠纷。11月21日,普宁市新闻办公室对外宣称,对殴打马栅村民黄某松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深挖细查。
10月10日上午,马栅村村民再次进行维权活动,表达了村民对马栅村土地的维权的诉求,希望得到普宁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关注和解决。
10月18日,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对马栅村村民黄喜文等人反映土地征用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回复了马栅村村民从2014年9月19日和9月28日共提出的10个问题。
问题包括,“关于反映马栅村位于蛤溪江厝坟片耕地卖给康美药业建设中药市场的用地面积及每亩征地价的问题;马栅村位于蛤溪江厝坟片责任田改变用途的问题。”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的答复称,“关于康美药业药品城项目用地情况(马栅新陂肚、江厝坟耕地、哈溪顶耕地、许厝田片耕地),康美药业于2012年先后二次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的位于普宁大道南侧和普宁大道北侧(即马栅新陂肚、江厝坟耕地、哈溪顶耕地、许厝田片耕地)100.75亩和12.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宗用地共计113.65亩(其中马栅村110.9亩,泗竹埔村2.75亩)。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6.35万元,征地补偿款已全额划付马栅村委会。”
同时,流沙南街道办事处答复称,关于马栅村蛤溪江厝坟片责任田改变用途的问题,工作小组调查相关会议记录,村现有会议记录没有蛤溪出租相关记录;工作小组调查时任村“两委”干部的罗奇利、郭初新、冯财泉、黄海文,都证实2005年马栅村村委会为充分利用土地使用价值,经马栅村第三片村民95%以上农户同意,将蛤溪江厝片责任田收回村集体,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将该地块作为苗圃用地出租给村民黄汉春,村赔产给农户为2005年下半年至2013年12月底,共8年6个月,每亩每年赔800斤稻谷,每百斤稻谷以70元计,即每年每亩为560元。
由租户黄汉春付款给村委会(村委会没记账),村委会将款项全额由原马栅村党总支部书记黄建新委托第三片片长罗庆旺一次性发放赔偿款给农户,涉及农户约170户,面积约30亩,另外村一次性再收到黄汉春上交的该地块8年6个月租田款20万元(村有该款项收入记录)。协议还强调,租用期间,该地块不能作为办厂和楼房出售,不能污染本村环境。
2007年1月又再次重申,如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按国土法依法依规落实。2007年7月22日,马栅村召开“两委”会议;7月23日召开有“两委”干部、寨政理事会、各企事业单位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两委”扩大会;7月24日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三个会议。三个会议都全部同意市政府统征蛤溪、圩顶、溪底栏等地块作为康美物流港建设用地,地价为每亩6.35万元。
2011年8月,蛤溪江厝坟片责任田被市政府统征,2012年10月挂牌拍卖,被康美药业拍得,作为康美中药城建设用地,2012年该项目开始动工兴建。
村民发收回土地公告
对于上述回复,黄某对本刊记者称,村民们不知道康美中药城土地被征用,以每亩6.35万元的价格支付给马栅村村委会一事。
黄某提供材料显示,“2005年10月,马栅村委会为充分利用土地使用价值,经第三片村民95%以上农户同意,现将蛤溪灵江厝坟前责任田调回村政府,作为苗圃用地出租,村赔偿农户为2005年下半年至2013年12月底共8年6个月,每亩地年赔800斤稻谷,价钱每百斤70元,即每年每亩560元计算。责任田期满,若村政府无重新调整,村应继续赔产农户,价钱按届时市价计。”
这份材料于2007年1月19日又进行了补充称,“如有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按国土法依法依规落实,否则,村民有权收回(不能作为办厂和建楼房出售,不能污染本村环境,期满村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一切固定设施归村所有,否则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该材料与普宁市政府说该地块已经租给村民黄汉春的租赁协议应是同一个协议。 而关于蛤溪灵江厝坟片责任田,马栅村村民提供的材料称,早在2005年被调回村政府作为苗圃出租,租赁时间至2013年12月底。而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的答复却称,“蛤溪灵江厝坟片责任田在2011年8月被市政府统征,2012年10月已挂牌拍卖给康美药业了。”那么,到底是出租了还是卖了呢?
2014年10月28日,在未得到进一步答复的情况下,马栅村村民发出了《收回马栅土地公告》称,“致所有征用、占用,租用、使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马栅村土地的个人,企业、单位、组织,限期(10)个工作日,提供一切合法手续,合法文件。否则马栅村民将采取强硬措施收回土地。一切后果由带头违法违纪者负责。其中康美药品城用地为110.9亩。”
11月8日,马栅村村民并没有得到任何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占用的合法手续。
11月11日,马栅村村民集体到康美药业在建的药品城,进行有秩序的抗议活动,并要求在建的药品城工地马上停工。
11月20日凌晨,普宁市公安机关以马栅村村民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抓获黄某通等12名。还对涉嫌犯罪的马栅村干部冯某勇、罗某利等2人予以刑事拘留;对负案在逃的村干部黄某乙、黄某文进行追捕和网上追逃。
被质疑的土地
2007年康美药业增发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向马栅村村委会购买的价值3.36亿元的土地,作为配送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位于环市南路南侧,揭神路东侧。同一文件还显示,配送中心的建设地址位于马栅村西南面,普宁市站前大道与物流大道之间,南靠拟建的厦深铁路普宁火车站,北靠新国道324线。
康美药业公告称,2006年12月公司在马栅村购买了700亩土地,根据土地总价3.36亿可算出地价约50万元/亩。
依据《土地法》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才能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村委会是不能签署土地出让、买卖合同的。而康美药业的增发招股意向书却称向马栅村村委会购买价值3.36亿元的土地。
《证券市场周刊》曾从普宁土地管理部门获得的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显示,康美药业2012年10月以1.1亿元购买此块土地,总用地面积100.75亩。
如果康美药业2006年向马栅村村委会购买的700亩土地是真实的,那么土地权属早就是康美药业的,何必又要在2012年10月再买一次呢?
康美药业在2008年年报中称,上述3.36亿元的土地款已全额支付,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康美药业对于媒体质疑这块土地的回应称,2006年购买的700亩用地,经核实,上述提法实为媒体误解导致重复计算,该购买并非不存在。700亩为公司当时计划购买的用地总面积,其由两块土地构成,且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4月24日和2010年11月26日合法取得两份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号和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面积分别为146884.60平方米和319600平方米。
若康美药业所称的编号为01727和0219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确实存在的话,向马栅村村民公开就可以平息此次事件。然而,在11月8日马栅村村民要求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时,康美药业却没有提供。
02198号到底是哪块地
康美药业在2010年配股说明书中列示了公司主要的土地使用权,列表中包含了土地位置,面积大小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等信息。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06号(下称“02106号”)土地位于普宁市大南山镇揭神公路东、麟大线南,面积约420亩。
在2008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康美药业提到了另外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普府国用(2008)第特00098号(下称“00098号”),00098号土地对应的土地也位于普宁市大南山镇揭神公路东、麟大线南,面积约233亩。
本刊记者曾就这两个土地证号向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查证并得到由该局出具的证明称,“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06号,土地坐落为流沙南街道马栅村揭神公路东侧,使用年限为50年,发证日期:2010年8月9日,该证号对应的宗地权属已变更,该土地证号已作废;土地证号列:普府国用(2008)第特00098号不存在。”
依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的证明,02106号土证号并不属于康美药业,且土地证号因为变更已经作废,此证号曾对应的地块仅有3.6亩。而00098号土地证则根本不存在。
康美药业在2010年配股说明书和2008年可转债说明书中,这两个土地证号对应的土地面积,合计约为653亩。
自2004年以来,康美药业历次公告里所披露的位于普宁市的有土地证号的土地,共10宗,合计面积约1150亩,这两块土地就占到其中的56.9%。
康美药业公告称,公司2006年12月在流沙南街道,揭神路东购买了700亩土地,根据土地总价可算出地价约50万元/亩。第02106和第00098号土地证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取得,位置与之相近,即使按照2006年拿地的价格算,计入康美药业无形资产的金额也分别达2.10亿元和1.16亿元。
康美药业对于这两块地的解释称,公司两个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不实的情况,经核实,系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因规划调整变更为物流用地,计划作为物流配送中心用地,公司已取得由国土部门于2010年11月26日重新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因规划红线图和蓝线图标示差异,面积调整为319600平方米。
从上述解释看,马栅村的700亩地以及02106号、00098土地,都为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的土地。
那么,02198号土地到底指的是哪块呢?还是02198号土地自始至终就那么一块地而被不同的公告披露了很多次呢? 还原真相的契机?
康美药业在普宁有的两个重大投资项目: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和新中药材专业市场。本刊记者曾与康美药业董秘确认,马栅村的康美普宁国际药品城就是新中药材专业市场项目。马栅村村民对记者称,“中药物流配送中心与药品城项目相隔不过几百米。”
中药物流配送中心是康美药业2007年增发募投项目。关于中药物流配送中心的位置,不同时期的公告有两个不同的说法。
根据2007年增发招股意向说明书,项目位于马栅村西南面,普宁市站前大道与物流大道之间。但根据康美药业2008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已取得了第00098号土地证,而该土地证号根本就不存在。
2007年增发招股意向书还显示,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占地面积500亩,仓库面积62500平米。到2012年上半年,项目投资进度已达100%,实际投入9.5亿元。其中,基建和设备投入合计51201.7万元。
占地面积是否有公告中所称的500亩?根据普宁市环境保护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显示,中药物流配送中心总占地面积231.5亩。
康美药业对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解释称,中药物流配送中心目前使用及未来的发展用地即为公司于2006年购买的合计700亩用地中的500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情况已说明。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约9.5亿元,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实际建设面积约为69900平方米(包括仓库42000平方米,办公大楼11500平方米,宿舍16400平方米)。中药物流配送中心规划用地为500亩,投入的土地价值分摊为2.4亿元,该项目尚有后续建设的土地约250多亩;该项目不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
康美药业的解释中,该项目后续建设的土地约250多亩地到底在哪里,是否进行建设了?如果没有,2012年的公告怎么又称,该项目进度100%、实际投入9.5亿元呢?
另一个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国际药品城项目是康美药业在普宁的第二个10亿级投资项目。
2010年8月,康美药业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收购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老药材交易市场”)的框架协议》。协议中提到,康美药业计划建设一个占地总面积650亩,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专业药品城市场。
记者发现属于康美药业的可用于建设中药材专业国际药品城项目市场的土地只有137.86亩。
康美药业对中药材专业药品城项目的解释称,中药材专业市场计划占地总面积650亩。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项目的累计投入为7.22亿元,其中土地款5.8亿元,合计面积575亩,分为两块用地,因规划红线图和蓝线图标示差异,面积分别调整为80913平方米和218870.90平方米。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等基础设施投入费用为1.21亿元;“老药材交易市场”的土地和商铺收购价格为1988.44万元。该项目不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
康美药业声称支付了土地款5.8亿元,那么康美药业把这笔土地款支付给了谁?又是谁把马栅村的这块地卖给了康美药业呢?至少马栅村村民不知道这块地被卖了5.8亿元。
中药材专业药品城项目工程实际上于2012年底《康美谎言》发表质疑后才开始动工,而在此次马栅村要求康美药业出示土地使用的合法手续时,药品城项目工程现已被迫停工。
2012年12月21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明德向证监会写信,要求监管部门对康美药业相关问题展开调查,通过更加合规和权威的渠道还事件以真相。
证监会于2013年1月8日,对付明德律师申请证监会调查康美药业土地造假一事做出回复,称:“您反映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来信收悉。经研究,对来信反映的事项,我会予以受理。特此告知。”
从回复时间上来看,证监会当时的反应非常迅速,也说明律师反映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机关的关注和重视。但最终对康美药业的调查还是没有正式立案。
此次马栅村村民维权会否成为一个契机,一个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事件以真相的契机呢?
链接:
康美药业
与“立二拆四”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为康美药业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的负面信息及发表公关软文服务,非法经营数额22万元。
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与康美药业之间的关系,还要从两年前《证券市场周刊》的文章《康美谎言》说起。
2012年12月15日,《康美谎言》发表,文章直指康美药业涉嫌虚增18.47亿资产,这个数字几乎是康美药业2002-2010年,9年净利润的总和。
康美药业随后发布公告,对媒体提出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工程用地问题、关联交易等问题均予以否认。
2013年2月28日,针对康美药业的澄清公告和专业分析师的研报,《证券市场周刊》再次刊发了《康美谎言第二季》。康美药业陷入媒体质疑的困境,找来了网络推手删帖。如果不是当年有名的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如今已被绳之以法,那么康美药业有偿删帖的危机公关也不会败露。
2014年11月18日,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杨秀宇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杨秀宇的判决书中称,2012年12月,杨秀宇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尔玛互动公司”)接受王若实(男,广东人,46岁)的委托,并与之达成有偿为康美药业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危机公关合作意向。杨秀宇提出以删帖及发布正面稿件稀释方式淡化负面影响的方案,并指派尔玛公司员工卢梅等人负责为康美药业删帖之事。随后,卢梅通过联系相关网站,为康美药业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的负面信息服务,尔玛互动公司为康美药业删贴的非法经营数额为22万元。
判决书认定,尔玛互动公司为了满足客户需求,直接联系或委托中介、其他非法网络公关公司间接联系网站工作人员,通过向相关人员行贿的方式,为其客户提供非法有偿删除负面信息服务。
此外,尔玛互动公司接受王若实的委托后,于2012年12月28日,将一篇名为《康美药业诚信为本赢得行业广泛认可》文章经由闽西新闻网转发。
由此,互联网上先后出现数篇康美药业类似公关软文,包括《康美药业从容不迫显气度基本药物目录成生死关》、《康美药业未来预期向好皆因基层医疗带动回暖》、《中药产业化急需打造公众更看好康美药业》、《中医药走向全世界康美药业专注发展谋未来》等,意图对舆论进行干预和引导。
时隔两年,康美药业(600518.SH)曾被质疑的购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马栅村3.36亿元土地一事再起波澜,马栅村村民代表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称,“从来不知道有过这笔钱。”
2014年11月11日,马栅村村民以康美药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土地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为由,集体到康美药业在建的药品城进行抗议活动。普宁市高度重视,要求康美药业在建的药品城工地停工。
11月21日,普宁市新闻办公室对媒体称,马栅村12名村民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实施抓捕,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既然当事的一方如今对土地买卖提出质疑,那么,康美药业的土地问题在沉寂两年之后会否真相大白呢?
马栅村村民维权
马栅村村民黄某对本刊记者称,《康美谎言》文章中质疑的马栅村土地,马栅村村民根本不知道该土地卖给了康美药业。因村干部私自倒卖村里的土地,并挪用村里的资金,现马栅村村民正在进行维权上访。
黄某透露,2014年9月初,马栅村维权志愿者去普宁市政府上访,要求市政府公开村里的账务支出,以及土地征用情况。当日,马栅村村民未得到普宁市政府的任何答复。
9月19日上午,马栅村维权志愿者黄某松突然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围打、群殴。黄某松命悬一线,昏迷了几天才醒过来,经确诊共断了10根肋骨。
当天上午,马栅村村民得知消息后,再次到普宁市政府门口请求市领导处理,有村民将这一幕拍成了视频放在优酷网上。
普宁市常委市委副书记黄逸彬对马栅村村民承诺,对马栅村的土地问题在一个月查清给予答复,公安机关在半个月内查清黄某松被人故意伤害案。
10月4日,在普宁市信访局,刑警大队对村民黄某松案情侦查做了通报,初步调查黄某松被打案属于交通事故纠纷。11月21日,普宁市新闻办公室对外宣称,对殴打马栅村民黄某松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深挖细查。
10月10日上午,马栅村村民再次进行维权活动,表达了村民对马栅村土地的维权的诉求,希望得到普宁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关注和解决。
10月18日,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对马栅村村民黄喜文等人反映土地征用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回复了马栅村村民从2014年9月19日和9月28日共提出的10个问题。
问题包括,“关于反映马栅村位于蛤溪江厝坟片耕地卖给康美药业建设中药市场的用地面积及每亩征地价的问题;马栅村位于蛤溪江厝坟片责任田改变用途的问题。”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的答复称,“关于康美药业药品城项目用地情况(马栅新陂肚、江厝坟耕地、哈溪顶耕地、许厝田片耕地),康美药业于2012年先后二次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的位于普宁大道南侧和普宁大道北侧(即马栅新陂肚、江厝坟耕地、哈溪顶耕地、许厝田片耕地)100.75亩和12.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宗用地共计113.65亩(其中马栅村110.9亩,泗竹埔村2.75亩)。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6.35万元,征地补偿款已全额划付马栅村委会。”
同时,流沙南街道办事处答复称,关于马栅村蛤溪江厝坟片责任田改变用途的问题,工作小组调查相关会议记录,村现有会议记录没有蛤溪出租相关记录;工作小组调查时任村“两委”干部的罗奇利、郭初新、冯财泉、黄海文,都证实2005年马栅村村委会为充分利用土地使用价值,经马栅村第三片村民95%以上农户同意,将蛤溪江厝片责任田收回村集体,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将该地块作为苗圃用地出租给村民黄汉春,村赔产给农户为2005年下半年至2013年12月底,共8年6个月,每亩每年赔800斤稻谷,每百斤稻谷以70元计,即每年每亩为560元。
由租户黄汉春付款给村委会(村委会没记账),村委会将款项全额由原马栅村党总支部书记黄建新委托第三片片长罗庆旺一次性发放赔偿款给农户,涉及农户约170户,面积约30亩,另外村一次性再收到黄汉春上交的该地块8年6个月租田款20万元(村有该款项收入记录)。协议还强调,租用期间,该地块不能作为办厂和楼房出售,不能污染本村环境。
2007年1月又再次重申,如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按国土法依法依规落实。2007年7月22日,马栅村召开“两委”会议;7月23日召开有“两委”干部、寨政理事会、各企事业单位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两委”扩大会;7月24日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三个会议。三个会议都全部同意市政府统征蛤溪、圩顶、溪底栏等地块作为康美物流港建设用地,地价为每亩6.35万元。
2011年8月,蛤溪江厝坟片责任田被市政府统征,2012年10月挂牌拍卖,被康美药业拍得,作为康美中药城建设用地,2012年该项目开始动工兴建。
村民发收回土地公告
对于上述回复,黄某对本刊记者称,村民们不知道康美中药城土地被征用,以每亩6.35万元的价格支付给马栅村村委会一事。
黄某提供材料显示,“2005年10月,马栅村委会为充分利用土地使用价值,经第三片村民95%以上农户同意,现将蛤溪灵江厝坟前责任田调回村政府,作为苗圃用地出租,村赔偿农户为2005年下半年至2013年12月底共8年6个月,每亩地年赔800斤稻谷,价钱每百斤70元,即每年每亩560元计算。责任田期满,若村政府无重新调整,村应继续赔产农户,价钱按届时市价计。”
这份材料于2007年1月19日又进行了补充称,“如有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按国土法依法依规落实,否则,村民有权收回(不能作为办厂和建楼房出售,不能污染本村环境,期满村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一切固定设施归村所有,否则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该材料与普宁市政府说该地块已经租给村民黄汉春的租赁协议应是同一个协议。 而关于蛤溪灵江厝坟片责任田,马栅村村民提供的材料称,早在2005年被调回村政府作为苗圃出租,租赁时间至2013年12月底。而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的答复却称,“蛤溪灵江厝坟片责任田在2011年8月被市政府统征,2012年10月已挂牌拍卖给康美药业了。”那么,到底是出租了还是卖了呢?
2014年10月28日,在未得到进一步答复的情况下,马栅村村民发出了《收回马栅土地公告》称,“致所有征用、占用,租用、使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马栅村土地的个人,企业、单位、组织,限期(10)个工作日,提供一切合法手续,合法文件。否则马栅村民将采取强硬措施收回土地。一切后果由带头违法违纪者负责。其中康美药品城用地为110.9亩。”
11月8日,马栅村村民并没有得到任何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占用的合法手续。
11月11日,马栅村村民集体到康美药业在建的药品城,进行有秩序的抗议活动,并要求在建的药品城工地马上停工。
11月20日凌晨,普宁市公安机关以马栅村村民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抓获黄某通等12名。还对涉嫌犯罪的马栅村干部冯某勇、罗某利等2人予以刑事拘留;对负案在逃的村干部黄某乙、黄某文进行追捕和网上追逃。
被质疑的土地
2007年康美药业增发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向马栅村村委会购买的价值3.36亿元的土地,作为配送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位于环市南路南侧,揭神路东侧。同一文件还显示,配送中心的建设地址位于马栅村西南面,普宁市站前大道与物流大道之间,南靠拟建的厦深铁路普宁火车站,北靠新国道324线。
康美药业公告称,2006年12月公司在马栅村购买了700亩土地,根据土地总价3.36亿可算出地价约50万元/亩。
依据《土地法》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才能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村委会是不能签署土地出让、买卖合同的。而康美药业的增发招股意向书却称向马栅村村委会购买价值3.36亿元的土地。
《证券市场周刊》曾从普宁土地管理部门获得的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显示,康美药业2012年10月以1.1亿元购买此块土地,总用地面积100.75亩。
如果康美药业2006年向马栅村村委会购买的700亩土地是真实的,那么土地权属早就是康美药业的,何必又要在2012年10月再买一次呢?
康美药业在2008年年报中称,上述3.36亿元的土地款已全额支付,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康美药业对于媒体质疑这块土地的回应称,2006年购买的700亩用地,经核实,上述提法实为媒体误解导致重复计算,该购买并非不存在。700亩为公司当时计划购买的用地总面积,其由两块土地构成,且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4月24日和2010年11月26日合法取得两份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分别为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7号和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面积分别为146884.60平方米和319600平方米。
若康美药业所称的编号为01727和0219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确实存在的话,向马栅村村民公开就可以平息此次事件。然而,在11月8日马栅村村民要求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时,康美药业却没有提供。
02198号到底是哪块地
康美药业在2010年配股说明书中列示了公司主要的土地使用权,列表中包含了土地位置,面积大小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等信息。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06号(下称“02106号”)土地位于普宁市大南山镇揭神公路东、麟大线南,面积约420亩。
在2008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康美药业提到了另外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普府国用(2008)第特00098号(下称“00098号”),00098号土地对应的土地也位于普宁市大南山镇揭神公路东、麟大线南,面积约233亩。
本刊记者曾就这两个土地证号向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查证并得到由该局出具的证明称,“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06号,土地坐落为流沙南街道马栅村揭神公路东侧,使用年限为50年,发证日期:2010年8月9日,该证号对应的宗地权属已变更,该土地证号已作废;土地证号列:普府国用(2008)第特00098号不存在。”
依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的证明,02106号土证号并不属于康美药业,且土地证号因为变更已经作废,此证号曾对应的地块仅有3.6亩。而00098号土地证则根本不存在。
康美药业在2010年配股说明书和2008年可转债说明书中,这两个土地证号对应的土地面积,合计约为653亩。
自2004年以来,康美药业历次公告里所披露的位于普宁市的有土地证号的土地,共10宗,合计面积约1150亩,这两块土地就占到其中的56.9%。
康美药业公告称,公司2006年12月在流沙南街道,揭神路东购买了700亩土地,根据土地总价可算出地价约50万元/亩。第02106和第00098号土地证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取得,位置与之相近,即使按照2006年拿地的价格算,计入康美药业无形资产的金额也分别达2.10亿元和1.16亿元。
康美药业对于这两块地的解释称,公司两个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不实的情况,经核实,系上述土地使用性质因规划调整变更为物流用地,计划作为物流配送中心用地,公司已取得由国土部门于2010年11月26日重新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因规划红线图和蓝线图标示差异,面积调整为319600平方米。
从上述解释看,马栅村的700亩地以及02106号、00098土地,都为编号为普府国用(2010)第特02198号的土地。
那么,02198号土地到底指的是哪块呢?还是02198号土地自始至终就那么一块地而被不同的公告披露了很多次呢? 还原真相的契机?
康美药业在普宁有的两个重大投资项目: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和新中药材专业市场。本刊记者曾与康美药业董秘确认,马栅村的康美普宁国际药品城就是新中药材专业市场项目。马栅村村民对记者称,“中药物流配送中心与药品城项目相隔不过几百米。”
中药物流配送中心是康美药业2007年增发募投项目。关于中药物流配送中心的位置,不同时期的公告有两个不同的说法。
根据2007年增发招股意向说明书,项目位于马栅村西南面,普宁市站前大道与物流大道之间。但根据康美药业2008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已取得了第00098号土地证,而该土地证号根本就不存在。
2007年增发招股意向书还显示,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占地面积500亩,仓库面积62500平米。到2012年上半年,项目投资进度已达100%,实际投入9.5亿元。其中,基建和设备投入合计51201.7万元。
占地面积是否有公告中所称的500亩?根据普宁市环境保护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显示,中药物流配送中心总占地面积231.5亩。
康美药业对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解释称,中药物流配送中心目前使用及未来的发展用地即为公司于2006年购买的合计700亩用地中的500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情况已说明。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约9.5亿元,中药物流配送中心实际建设面积约为69900平方米(包括仓库42000平方米,办公大楼11500平方米,宿舍16400平方米)。中药物流配送中心规划用地为500亩,投入的土地价值分摊为2.4亿元,该项目尚有后续建设的土地约250多亩;该项目不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
康美药业的解释中,该项目后续建设的土地约250多亩地到底在哪里,是否进行建设了?如果没有,2012年的公告怎么又称,该项目进度100%、实际投入9.5亿元呢?
另一个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国际药品城项目是康美药业在普宁的第二个10亿级投资项目。
2010年8月,康美药业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收购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老药材交易市场”)的框架协议》。协议中提到,康美药业计划建设一个占地总面积650亩,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专业药品城市场。
记者发现属于康美药业的可用于建设中药材专业国际药品城项目市场的土地只有137.86亩。
康美药业对中药材专业药品城项目的解释称,中药材专业市场计划占地总面积650亩。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项目的累计投入为7.22亿元,其中土地款5.8亿元,合计面积575亩,分为两块用地,因规划红线图和蓝线图标示差异,面积分别调整为80913平方米和218870.90平方米。填土、管网安装、排污供水堤围工程等基础设施投入费用为1.21亿元;“老药材交易市场”的土地和商铺收购价格为1988.44万元。该项目不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
康美药业声称支付了土地款5.8亿元,那么康美药业把这笔土地款支付给了谁?又是谁把马栅村的这块地卖给了康美药业呢?至少马栅村村民不知道这块地被卖了5.8亿元。
中药材专业药品城项目工程实际上于2012年底《康美谎言》发表质疑后才开始动工,而在此次马栅村要求康美药业出示土地使用的合法手续时,药品城项目工程现已被迫停工。
2012年12月21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明德向证监会写信,要求监管部门对康美药业相关问题展开调查,通过更加合规和权威的渠道还事件以真相。
证监会于2013年1月8日,对付明德律师申请证监会调查康美药业土地造假一事做出回复,称:“您反映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来信收悉。经研究,对来信反映的事项,我会予以受理。特此告知。”
从回复时间上来看,证监会当时的反应非常迅速,也说明律师反映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机关的关注和重视。但最终对康美药业的调查还是没有正式立案。
此次马栅村村民维权会否成为一个契机,一个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事件以真相的契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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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
与“立二拆四”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为康美药业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的负面信息及发表公关软文服务,非法经营数额22万元。
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与康美药业之间的关系,还要从两年前《证券市场周刊》的文章《康美谎言》说起。
2012年12月15日,《康美谎言》发表,文章直指康美药业涉嫌虚增18.47亿资产,这个数字几乎是康美药业2002-2010年,9年净利润的总和。
康美药业随后发布公告,对媒体提出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工程用地问题、关联交易等问题均予以否认。
2013年2月28日,针对康美药业的澄清公告和专业分析师的研报,《证券市场周刊》再次刊发了《康美谎言第二季》。康美药业陷入媒体质疑的困境,找来了网络推手删帖。如果不是当年有名的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如今已被绳之以法,那么康美药业有偿删帖的危机公关也不会败露。
2014年11月18日,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杨秀宇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杨秀宇的判决书中称,2012年12月,杨秀宇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尔玛互动公司”)接受王若实(男,广东人,46岁)的委托,并与之达成有偿为康美药业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危机公关合作意向。杨秀宇提出以删帖及发布正面稿件稀释方式淡化负面影响的方案,并指派尔玛公司员工卢梅等人负责为康美药业删帖之事。随后,卢梅通过联系相关网站,为康美药业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的负面信息服务,尔玛互动公司为康美药业删贴的非法经营数额为22万元。
判决书认定,尔玛互动公司为了满足客户需求,直接联系或委托中介、其他非法网络公关公司间接联系网站工作人员,通过向相关人员行贿的方式,为其客户提供非法有偿删除负面信息服务。
此外,尔玛互动公司接受王若实的委托后,于2012年12月28日,将一篇名为《康美药业诚信为本赢得行业广泛认可》文章经由闽西新闻网转发。
由此,互联网上先后出现数篇康美药业类似公关软文,包括《康美药业从容不迫显气度基本药物目录成生死关》、《康美药业未来预期向好皆因基层医疗带动回暖》、《中药产业化急需打造公众更看好康美药业》、《中医药走向全世界康美药业专注发展谋未来》等,意图对舆论进行干预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