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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晋文帝司马昭的丧事,“臣民皆从权制,三日除服”。此“权”与“经”相对而论,从“经”服丧三年,孔子有言,《礼记》有载;从“权”服丧三日,则是对儒家之“经”的一种变通。这种变通应是晋武帝司马炎点了头的,他本人也不例外,三日之后,就除去喪服,但依然素冠素食。到了秋天,司马炎要去谒崇阳陵,颁诏他自己“以衰从行”,穿着丧服去,“群臣自依旧制”,不穿丧服。尚书令斐秀谏阻说:“陛下既除而复服,义无所依;若君服而臣不服,亦未之敢安也。”司马炎又听从了他的意见。拜谒崇阳陵之后,司马炎仍素冠素食,于是又有群臣谏阻,请他“易服复膳”。这下,司马炎没有再听从他们,他还真的“以疏素终三年”。在此期间,曾有羊祜想趁势恢复“先王之法”,哪怕只是皇帝在三年之内穿孝服。傅玄则说:“此为但有父子,无复君臣。”“先王之法”恢复无果。
关于这件事,司马光《资治通鉴·晋纪》中专门有一段“臣光日”,全文如下: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此先王礼经,百世不易者也。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后世帝王不能笃于哀戚之情,而群臣谄谀,莫肯厘正。至于晋武独以天性矫而行之,可谓不世之贤君;而裴、傅之徒,固陋庸臣,习常玩故,而不能将顺其美,惜哉!”
这段“臣光曰”,我以为可非议处有三:
其一,所谓“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指的是汉文帝刘恒在遗诏中说的反对厚葬久丧的那番话,主要针对久丧,即诏告天下官员百姓:“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归结起来,就是变“三年之丧”为“三日之丧”。这是汉文帝始终有所畏惧“不敢扰民”的实际体现。司马光在《汉纪》中评价汉文帝说:“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驰以利民……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将他赞扬汉文帝的话和指责汉文帝的话放在一起就不能自圆其说:一个“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的人,怎能“专务以德化民”且使“后世鲜能及之”?这大概就是儒家的仁和礼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在司马光及其在《资治通鉴》中的实际体现。
其二,司马光视“三年之丧”为“百世不易”之礼,指责汉文帝遗诏指令的“三日之丧”为“变古坏礼”,将“礼”置于包括民生在内的一切之上,视为亘古不变的教条,既不足取,也不可能。请问,有哪个朝代的臣民,能在为君居丧三年之内都不娶亲嫁女、饮酒食肉?“自天子达于庶人”,都守“三年之丧”,又会耽误多少正事?汉文帝提出“三日之丧”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意识到“(三年之丧)其制不可久行”。如果真的像司马光说的那样“百世不易”,为什么汉文帝一个遗诏便能变易,而王莽居摄之时正式取消了汉文帝的短丧制度,没过多久,光武帝刘秀又遗诏丧葬“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难道是刘秀像别的“后世帝王”一样“不能笃于哀戚之情”,而王莽能够不亏“君臣之义”吗?截至五代,有遗诏反对厚葬久丧的帝王,除了汉文帝和汉光武帝,印象中至少还有后周太祖郭威。司马光只抨击汉文帝一人,就因为他开风气之先吗?
其三,司马光称赞晋武帝“独以天性矫而行之,可谓不世之贤君”也过甚其辞。晋武帝司马炎曾下诏说:“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帝王至谦之志”,他肯定汉文帝有所畏惧、“不敢扰民”的高风亮节,没有像司马光那样指责汉文帝“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司马昭的丧事“臣民皆从权制,三日除服”,他自己也不例外,无论于言于行都没有将三日之丧“独以天性矫而行之”,倘若司马炎亡灵有知,对于“不世之贤君”这样的不虞之誉,恐怕也会敬谢不敏。
司马光所言也并非一无可取,他批评“群臣谄谀”还是有点道理的。司马炎想做的,其实仅仅是他自己在三年之内素衣素食以尽自己对先帝先父的孝心,既不影响他治国理政,也不求天下臣民都去素衣素食,更没有违背汉文帝“不敢扰民”之初衷,又何必煞费苦心地去请求他“易服复膳”,锦衣玉食?
关于这件事,司马光《资治通鉴·晋纪》中专门有一段“臣光日”,全文如下: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此先王礼经,百世不易者也。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后世帝王不能笃于哀戚之情,而群臣谄谀,莫肯厘正。至于晋武独以天性矫而行之,可谓不世之贤君;而裴、傅之徒,固陋庸臣,习常玩故,而不能将顺其美,惜哉!”
这段“臣光曰”,我以为可非议处有三:
其一,所谓“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指的是汉文帝刘恒在遗诏中说的反对厚葬久丧的那番话,主要针对久丧,即诏告天下官员百姓:“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归结起来,就是变“三年之丧”为“三日之丧”。这是汉文帝始终有所畏惧“不敢扰民”的实际体现。司马光在《汉纪》中评价汉文帝说:“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驰以利民……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将他赞扬汉文帝的话和指责汉文帝的话放在一起就不能自圆其说:一个“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的人,怎能“专务以德化民”且使“后世鲜能及之”?这大概就是儒家的仁和礼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在司马光及其在《资治通鉴》中的实际体现。
其二,司马光视“三年之丧”为“百世不易”之礼,指责汉文帝遗诏指令的“三日之丧”为“变古坏礼”,将“礼”置于包括民生在内的一切之上,视为亘古不变的教条,既不足取,也不可能。请问,有哪个朝代的臣民,能在为君居丧三年之内都不娶亲嫁女、饮酒食肉?“自天子达于庶人”,都守“三年之丧”,又会耽误多少正事?汉文帝提出“三日之丧”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意识到“(三年之丧)其制不可久行”。如果真的像司马光说的那样“百世不易”,为什么汉文帝一个遗诏便能变易,而王莽居摄之时正式取消了汉文帝的短丧制度,没过多久,光武帝刘秀又遗诏丧葬“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难道是刘秀像别的“后世帝王”一样“不能笃于哀戚之情”,而王莽能够不亏“君臣之义”吗?截至五代,有遗诏反对厚葬久丧的帝王,除了汉文帝和汉光武帝,印象中至少还有后周太祖郭威。司马光只抨击汉文帝一人,就因为他开风气之先吗?
其三,司马光称赞晋武帝“独以天性矫而行之,可谓不世之贤君”也过甚其辞。晋武帝司马炎曾下诏说:“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帝王至谦之志”,他肯定汉文帝有所畏惧、“不敢扰民”的高风亮节,没有像司马光那样指责汉文帝“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绝父子之恩,亏君臣之义”。司马昭的丧事“臣民皆从权制,三日除服”,他自己也不例外,无论于言于行都没有将三日之丧“独以天性矫而行之”,倘若司马炎亡灵有知,对于“不世之贤君”这样的不虞之誉,恐怕也会敬谢不敏。
司马光所言也并非一无可取,他批评“群臣谄谀”还是有点道理的。司马炎想做的,其实仅仅是他自己在三年之内素衣素食以尽自己对先帝先父的孝心,既不影响他治国理政,也不求天下臣民都去素衣素食,更没有违背汉文帝“不敢扰民”之初衷,又何必煞费苦心地去请求他“易服复膳”,锦衣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