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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绥德至延川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19]1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