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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业管理条倒》自200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浙江省物业管理奈例》,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企业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省房地产业协会与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在8、9月份举办了2期培训班,近200名来自全省各地的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副主任和田梦海处长对《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作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