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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起,延续十余年、历经反复多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期再有“大动作”。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选择在“双十日”发布这一改革文件,似乎别有深意。
11年来,从国务院层面讲,原来有40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加上最近这次,一共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000多项,现在已经不足2000项。应该说改革的决心和力度还是很大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长期关注行政审批改革的资深专家汪玉凯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他同时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好比政府“拿刀割自己身上的肉”,越到后面改革的难度也越大。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著名行政法专家杨伟东对记者说,“经过十余年,多达六次的行政审批削减,目前的行政审批改革已经走到从单纯追求数量削减到关注行政审批制度本身运行的质量关口。”
单纯追求数量削减
国务院此次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投資领域、社会事业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据记者观察,此次调整以证监会和商务部两个部门涉及的项目为多,其中证监会取消和下放的事项达29项。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认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推出这个削减行政审批的决定,跟出台新36条细则一脉相承。
10月11日,“决定”的文件发布后,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
不过,汪玉凯指出,现在的行政审批依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政府审批的面太宽,事项过多,审批时自由裁决权太大,有时候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容易发生权力寻租。二是政府管理的事项过多,审批的门槛高,行政许可改革不够,应该让给市场的没有让。三是政府过多地介入了市场的微观活动,影响了市场发挥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与此同时,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比较严重。
十余年的改革实施下来,虽然审批事项明显减少,但效果不佳,“公章过多”现象仍然广受诟病。接受采访的专家一致认为,这种现象确实存在。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著名行政法专家杨伟东认为,原因在于改革往往先易后难,前期调整的审批事项往往含金量较小,更重要的是除了国务院层面的改革,地方政府也积累了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地方对国务院改革精神的落实,及时出台配套削减审批显得尤为重要。
杨伟东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现行的行政审批改革运作方式,首先是由国务院提出改革的具体要求或指标,然后各部委去研究、论证,提出取消或调整的事项和理由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再经过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制定出最后的方案。许多法学、经济学领域的专家会参与其中。
这种情况下,一些部门出于现实需要或部门利益等考虑,首先上报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项,甚至通过小项目合并进大项,从而变相保留审批制度。
杨伟东认为,“前期由于行政审批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所以削减数量成为主要的改革目标。现在来看,不仅要削减数量,更重要的是通过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带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对政府行政权力监管方式的转变,真正起到为社会松绑的作用。”
仅靠政府改革难推进
汪玉凯告诉记者,随着改革的深入,行政审批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他曾生动的形容行政审批改革为,“拿刀割自己身上的肉”。
“改革的阻力显而易见,各部门都强调保留审批事项的必要性,希望保留行政审批权,这背后是部门利益。以前取消和调整的大多是一些权力较小,涉及行政部门相关利益较小的项目。” 汪玉凯认为。
作为行政审批改革最早的参与专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余晖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表面上看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地改革、不断地取消审批事项,但实际上取消和调整的事项远远没有触及核心的垄断利益,而且越往后,所涉及的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就越强,取消和改革的难度显然会越大。”余晖认为,“容易砍掉的都只是皮毛,剩下的才会伤筋动骨。”
在杨伟东看来,目前行政审批改革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行政审批改革属于中纪委主抓工作,相对于国务院各部委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推动力;其次,国家各部委对于过多的行政审批带来的行政责任和风险也有清醒认识;第三就是经济社会对于行政审批改革的呼吁。
长期以来,行政审批改革经常被外界形容为政府的自我革命,杨伟东认为,从大的政府概念来看,确实是自我革命,但具体而言,中纪委在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中还是有很大的独立性。
不过,汪玉凯指出,在中国现行的体制框架下,仅靠政府自身改革,已经很难推进。
最大的突破口就是推行“阳光政务”,让政府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当然,光公开还不够,还要对权力进行梳理,哪些权力不应该由政府来行使,哪些权力要给市场、给社会行使。首先要规范权力,其次再公开权力,通过社会的“倒逼”来推动政府的改革。
11年来,从国务院层面讲,原来有40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加上最近这次,一共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000多项,现在已经不足2000项。应该说改革的决心和力度还是很大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长期关注行政审批改革的资深专家汪玉凯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他同时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好比政府“拿刀割自己身上的肉”,越到后面改革的难度也越大。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著名行政法专家杨伟东对记者说,“经过十余年,多达六次的行政审批削减,目前的行政审批改革已经走到从单纯追求数量削减到关注行政审批制度本身运行的质量关口。”
单纯追求数量削减
国务院此次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投資领域、社会事业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据记者观察,此次调整以证监会和商务部两个部门涉及的项目为多,其中证监会取消和下放的事项达29项。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认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推出这个削减行政审批的决定,跟出台新36条细则一脉相承。
10月11日,“决定”的文件发布后,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
不过,汪玉凯指出,现在的行政审批依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政府审批的面太宽,事项过多,审批时自由裁决权太大,有时候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容易发生权力寻租。二是政府管理的事项过多,审批的门槛高,行政许可改革不够,应该让给市场的没有让。三是政府过多地介入了市场的微观活动,影响了市场发挥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与此同时,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比较严重。
十余年的改革实施下来,虽然审批事项明显减少,但效果不佳,“公章过多”现象仍然广受诟病。接受采访的专家一致认为,这种现象确实存在。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著名行政法专家杨伟东认为,原因在于改革往往先易后难,前期调整的审批事项往往含金量较小,更重要的是除了国务院层面的改革,地方政府也积累了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地方对国务院改革精神的落实,及时出台配套削减审批显得尤为重要。
杨伟东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现行的行政审批改革运作方式,首先是由国务院提出改革的具体要求或指标,然后各部委去研究、论证,提出取消或调整的事项和理由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再经过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制定出最后的方案。许多法学、经济学领域的专家会参与其中。
这种情况下,一些部门出于现实需要或部门利益等考虑,首先上报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项,甚至通过小项目合并进大项,从而变相保留审批制度。
杨伟东认为,“前期由于行政审批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所以削减数量成为主要的改革目标。现在来看,不仅要削减数量,更重要的是通过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带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对政府行政权力监管方式的转变,真正起到为社会松绑的作用。”
仅靠政府改革难推进
汪玉凯告诉记者,随着改革的深入,行政审批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他曾生动的形容行政审批改革为,“拿刀割自己身上的肉”。
“改革的阻力显而易见,各部门都强调保留审批事项的必要性,希望保留行政审批权,这背后是部门利益。以前取消和调整的大多是一些权力较小,涉及行政部门相关利益较小的项目。” 汪玉凯认为。
作为行政审批改革最早的参与专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余晖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表面上看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地改革、不断地取消审批事项,但实际上取消和调整的事项远远没有触及核心的垄断利益,而且越往后,所涉及的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就越强,取消和改革的难度显然会越大。”余晖认为,“容易砍掉的都只是皮毛,剩下的才会伤筋动骨。”
在杨伟东看来,目前行政审批改革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行政审批改革属于中纪委主抓工作,相对于国务院各部委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推动力;其次,国家各部委对于过多的行政审批带来的行政责任和风险也有清醒认识;第三就是经济社会对于行政审批改革的呼吁。
长期以来,行政审批改革经常被外界形容为政府的自我革命,杨伟东认为,从大的政府概念来看,确实是自我革命,但具体而言,中纪委在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中还是有很大的独立性。
不过,汪玉凯指出,在中国现行的体制框架下,仅靠政府自身改革,已经很难推进。
最大的突破口就是推行“阳光政务”,让政府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当然,光公开还不够,还要对权力进行梳理,哪些权力不应该由政府来行使,哪些权力要给市场、给社会行使。首先要规范权力,其次再公开权力,通过社会的“倒逼”来推动政府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