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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近几年比较热议的话题。尽管房地产税的征收饱受争议,但无论是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从稳定房价的角度,房地产税的开征都势在必行。2015年8月,全国人大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开始有条不紊地推进。
纵观各种言论,主要以推测房地产税开征的时间和内容居多,人们的态度也大多是谈“房地产税”色变,有的新闻甚至将房地产税的开征称为“狼来了”。但是,笔者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顺应潮流的必然结果。一个新事物的产生和被接受,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我们应该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它。
一、国内房地产税的进展
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获得通过,不过在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之前,房地产税短期内难落地。
不动产登记方面,按照国土部的总体计划: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应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形成之前,也就是2018年之前开征。也有消息称,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这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房地产税的开征涉及千家万户,如何征收、什么时候征收都是公众最关注的话题。是否设有免征部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定论。
二、国外房地产税的借鉴
我国房地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刚刚结束“黄金十年”进入到常态化,房地产税也一直没有进入人们的视线。而国外房地产业起步较早,到目前为止,有些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将房地产市场划分为二元市场来实现的:约80%的住房是组屋(即新加坡特有的组合房屋,为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建),另外20%是私人房产。组屋市场主要由政府负责建设、分配和管理,而私人房产市场主要交由市场运作,政府只充当调控的角色。房产税是新加坡政府的一种传统税种,原则上有房子就得交税,这是对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一种认可。具体执行中,新加坡坚持小户型、低房价原则,对购买自用房者实行税收优惠,对于富人住房,则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让金及高倍的物业费,严格控制高价商品房的比例。目前,新加坡约有84%的人安居在政府组屋中,而商品房的购买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二次置业者、投资者或者外国公民。
再看一下墨西哥。墨西哥征收房产税的历史由来已久,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就将房产税的征收列入其中,规定各州政府负责对房产税进行征收。1983年,墨西哥通过了宪法115条修正案,为了给各市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将房产税征收权限下放至各市政府。1999年,墨西哥对宪法115条再次进行了修订,强调了各市政府的这项权力,而各市也被给予权力,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所征税率,每年向当地议会呈交土地和建筑价值评估,以确保房地产登记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符。墨西哥房产税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将土地价值与建筑价值相加得到房产的总价值,根据总价不同,房产被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级别要缴纳固定的税款,然后总价减去该等级最低额度的金额,再乘以该等级相应的税率,得出的钱数与固定税款相加,即为所需缴纳的房产税额。所以在富人区的豪宅一年缴纳上千美元的房产税,而居住在工薪阶层地区每年仅缴纳数十美元的状况就不足为奇了。为了体现公平性原则,照顾弱势群体利益,退休人员、领取补助金者以及超过60岁的居民均可以享受房地产补贴或优惠。具体来说,其房产总价值在188.3万比索(约合14.2万美元)以下的,每年仅需缴纳最低额度,即234比索(约合17.6美元)的税款,而若超过此额度,则可享受30%的折扣。而普通居民若房产总额在195.3万比索(约合14.7万美元)以下,也可享受25%-50%不等的折扣。
新加坡的组屋有点类似我国的公租房,但我国公租房的覆盖面积远远没有新加坡那么高。而墨西哥的这种“将土地价值与建筑价值相加”作为征税基础的方式似乎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
三、如何面对房地产税的到来
从目前来看,房地产税的征收已无可避免。从长期看,房地产税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从经验看,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房产持有税,但无法靠此而阻拦房价波动,某些年份房价依然上涨;上海自2011年开征房产税以来,也未能明显压制房价。从国内征税前景看,我国房地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对房价的冲击有限。
当房地产税正式推出,并逐步完善作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三大体系(土地、财税和金融)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未来以税费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防止市场供应偏大,房地产市场将回归以自住属性为主,楼市也将在“白银时代”回归到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
房地产税还可以固定增加政府税收,对于地方政府来讲,房地产税将会成为土地财政之后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来源,地方政府也会有较大的动力向前推进。
房地产税征收,还可以调节贫富差距。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房地产税向保有环节(房产税)的征收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开始征收财产税。财产税的征收,表明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远大计划。所以,房地产税开征之前的这段时间,也正是各方利益博弈的时间。作为普通百姓来说,真的会对触及自身利益不大的房地产税唯恐至极吗?恐怕不会。
纵观各种言论,主要以推测房地产税开征的时间和内容居多,人们的态度也大多是谈“房地产税”色变,有的新闻甚至将房地产税的开征称为“狼来了”。但是,笔者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顺应潮流的必然结果。一个新事物的产生和被接受,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我们应该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它。
一、国内房地产税的进展
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获得通过,不过在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之前,房地产税短期内难落地。
不动产登记方面,按照国土部的总体计划: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应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形成之前,也就是2018年之前开征。也有消息称,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这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房地产税的开征涉及千家万户,如何征收、什么时候征收都是公众最关注的话题。是否设有免征部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定论。
二、国外房地产税的借鉴
我国房地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刚刚结束“黄金十年”进入到常态化,房地产税也一直没有进入人们的视线。而国外房地产业起步较早,到目前为止,有些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将房地产市场划分为二元市场来实现的:约80%的住房是组屋(即新加坡特有的组合房屋,为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建),另外20%是私人房产。组屋市场主要由政府负责建设、分配和管理,而私人房产市场主要交由市场运作,政府只充当调控的角色。房产税是新加坡政府的一种传统税种,原则上有房子就得交税,这是对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一种认可。具体执行中,新加坡坚持小户型、低房价原则,对购买自用房者实行税收优惠,对于富人住房,则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让金及高倍的物业费,严格控制高价商品房的比例。目前,新加坡约有84%的人安居在政府组屋中,而商品房的购买者主要是收入较高的二次置业者、投资者或者外国公民。
再看一下墨西哥。墨西哥征收房产税的历史由来已久,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就将房产税的征收列入其中,规定各州政府负责对房产税进行征收。1983年,墨西哥通过了宪法115条修正案,为了给各市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将房产税征收权限下放至各市政府。1999年,墨西哥对宪法115条再次进行了修订,强调了各市政府的这项权力,而各市也被给予权力,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确定所征税率,每年向当地议会呈交土地和建筑价值评估,以确保房地产登记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符。墨西哥房产税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将土地价值与建筑价值相加得到房产的总价值,根据总价不同,房产被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级别要缴纳固定的税款,然后总价减去该等级最低额度的金额,再乘以该等级相应的税率,得出的钱数与固定税款相加,即为所需缴纳的房产税额。所以在富人区的豪宅一年缴纳上千美元的房产税,而居住在工薪阶层地区每年仅缴纳数十美元的状况就不足为奇了。为了体现公平性原则,照顾弱势群体利益,退休人员、领取补助金者以及超过60岁的居民均可以享受房地产补贴或优惠。具体来说,其房产总价值在188.3万比索(约合14.2万美元)以下的,每年仅需缴纳最低额度,即234比索(约合17.6美元)的税款,而若超过此额度,则可享受30%的折扣。而普通居民若房产总额在195.3万比索(约合14.7万美元)以下,也可享受25%-50%不等的折扣。
新加坡的组屋有点类似我国的公租房,但我国公租房的覆盖面积远远没有新加坡那么高。而墨西哥的这种“将土地价值与建筑价值相加”作为征税基础的方式似乎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
三、如何面对房地产税的到来
从目前来看,房地产税的征收已无可避免。从长期看,房地产税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从经验看,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房产持有税,但无法靠此而阻拦房价波动,某些年份房价依然上涨;上海自2011年开征房产税以来,也未能明显压制房价。从国内征税前景看,我国房地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对房价的冲击有限。
当房地产税正式推出,并逐步完善作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三大体系(土地、财税和金融)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未来以税费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防止市场供应偏大,房地产市场将回归以自住属性为主,楼市也将在“白银时代”回归到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
房地产税还可以固定增加政府税收,对于地方政府来讲,房地产税将会成为土地财政之后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来源,地方政府也会有较大的动力向前推进。
房地产税征收,还可以调节贫富差距。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房地产税向保有环节(房产税)的征收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开始征收财产税。财产税的征收,表明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远大计划。所以,房地产税开征之前的这段时间,也正是各方利益博弈的时间。作为普通百姓来说,真的会对触及自身利益不大的房地产税唯恐至极吗?恐怕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