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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配合该法的实施,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7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557号国务院令、颁布施行了《条例》。《条例》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了食品安全的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
我们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年的果菜等农产品及食品交易量达近80亿公斤,交易额达280多亿元,是食品安全的“航空母舰”和“北京市著名商标”。同时,新发地还被誉为北京和全国的“菜篮子”,是首都绿色食品和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和代名词。新发地市场之所以能实现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得益于坚持科学发展和不断推进建设和谐社会,得益于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得益于狠抓党团员建设,形成了坚强的政治堡垒。
为了落实《条例》的规定,我们新发地市场将更加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及《条例》赋予市场开办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们作为市场的开办单位将督促新发地市场的商户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责任,引导商户围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和货源渠道证明建立管理台账制度,做到食品经营的相关证件、资料齐全有效。此外,新发地将继续加强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健全完善食品质量自检或送检制度,严把入市食品质量关,切实对消费者负责。继续加强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继续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检、食品药品、农业等执法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质量水平,努力把新发地建设成为京城老百姓食品安全的“摇篮”。
我们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入场经营者建立以批发记录制度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内部监控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
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资格证件,查验证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监督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入场经营者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入场经营者查验的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履行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责任。
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包含上述内容的进货票据,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包含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销货台账。销货台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买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买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包含上述内容的销货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鼓励从事批发业务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建立销货台账。
我们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年的果菜等农产品及食品交易量达近80亿公斤,交易额达280多亿元,是食品安全的“航空母舰”和“北京市著名商标”。同时,新发地还被誉为北京和全国的“菜篮子”,是首都绿色食品和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和代名词。新发地市场之所以能实现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得益于坚持科学发展和不断推进建设和谐社会,得益于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得益于狠抓党团员建设,形成了坚强的政治堡垒。
为了落实《条例》的规定,我们新发地市场将更加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及《条例》赋予市场开办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们作为市场的开办单位将督促新发地市场的商户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责任,引导商户围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和货源渠道证明建立管理台账制度,做到食品经营的相关证件、资料齐全有效。此外,新发地将继续加强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健全完善食品质量自检或送检制度,严把入市食品质量关,切实对消费者负责。继续加强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继续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检、食品药品、农业等执法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质量水平,努力把新发地建设成为京城老百姓食品安全的“摇篮”。
我们市场开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入场经营者建立以批发记录制度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内部监控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
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资格证件,查验证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监督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入场经营者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批发企业、批发市场入场经营者查验的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履行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责任。
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包含上述内容的进货票据,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包含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销货台账。销货台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买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买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包含上述内容的销货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鼓励从事批发业务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建立销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