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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集中暴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疫情,且逐渐在全国各地蔓延。鉴于其人群普遍易感性,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甲类传染病管理[1~3]。此次,COVID-19疫情造成的后果与同为冠状病毒引起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相比更为深远和广泛[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