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丑小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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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喜欢“童话”二字,跟不喜欢被人称为“小孩子”一样,是出于同样的心理。觉察到《父与子》里沉重的因素时,我仍然一遍遍地读,试图找出那些画面里的深意和隐藏的幽默,但遇到《海的女儿》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只能叹口气:安徒生你好,安徒生再见。
  说来也有趣,《海的女儿》我竟然是在《机器猫》的一个故事里看到的。那是些最早的盗版漫画,那个爱往社区图书馆跑的十岁男孩,每次都奔着它们而去。野比君家来了亲戚的女儿,野比给她讲《海的女儿》,讲得小姑娘哇哇大哭:小人鱼太可怜,单恋一个只是偶然路过的王子,王子却只是把它当宠物看,后来王子娶了心上人,小人鱼在抑郁中死去——这能怨谁呢?同一个世界,不同的物种啊。
  安徒生告诉我的第一件事,是世间的许多悲剧没有罪魁。小女孩在寒夜里冻死了,可是那些暖融融沸腾腾聚在屋里过圣诞的人是无罪的,他们靠着工作、赚钱再加上一些祖荫得到了饱足的生活。基于此,第二件重要的忠告就是收敛自己的幻想,不要去发那些毫无把握的幻想,否则,难免要像小人鱼那样抑郁而终。而要是像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样的故事就更惨了,我不相信为情所困的女人能让男人背多大的负罪感,他们只会一再惊叹自己的魅力。
  安徒生不止一次讲这种故事了。你看和《海的女儿》齐名的《坚定的锡兵》是怎么写的:一个只有一条腿的锡兵,不愿意同其他二十四个锡兵待在一起,而看上了一只用一条腿站着的剪纸娃娃,他因此招来了一个鼻烟壶里的黑妖精的威胁。有一天,一阵风把锡兵从楼上吹了下去,掉进臭水沟,又被鱼吃掉,很巧的是,鱼又落到了锡兵主人他们家,但当孩子从鱼腹中发现锡兵时,不知何故把它直接扔进了火炉里。为了痴心,一个人竟要付出粉身碎骨的代价,这种教训简直称得上深刻。
  童话真是可怕。格林童话里也有被砍掉手的姑娘……更不用说小红帽了。打开小红帽故事,我只见满本写着两个字:吃人。讲故事的人上下嘴唇轻轻一碰,大灰狼一口吃掉了小红帽。可是,食物摄入是一个能量转换的过程,哪是这么简单的,至少你的牙齿得把皮肉血管什么的给切开吧。再说那是一条吞吐量有限的狼,如果是鲸,我还可以替小红帽和她的奶奶祈祷。
  当然童话是为了反转而生的。被砍掉的手会长回去,王子变成青蛙后又会变回王子,小红帽和她奶奶也就情绪稳定地就从大灰狼肚子里钻出来,连脸上的粉底都没掉。看童话,最大的期待就是好人哪怕命运跌到谷底也能翻身,然而《海的女儿》残酷得什么都不给。在安徒生最有名的四十八个童话里,足有二十个以主角死亡结束。剩下的二十八个中,母亲和老师真心愿意讲给孩子听的,觉得篇幅适中,讲完孩子也不会太难过的,真的屈指可数。
  也许相貌真能说明一点什么吧。看安徒生的照片,那真是如诸葛亮舌战群儒时说的一句话,“善美者不能掩其丑”,如齐之无盐。他的鼻子很大,下巴特别尖削,眼神疲惫而老气,还有一个特别秃的脑门。自卑如约而至,十几岁时,安徒生在戏班子里当过龙套演员,在有限的出场时间里,让人记住了他极瘦极长的四肢。后来,他写的童话里经常出现舞蹈演员的形象——比如一只老街灯面临退休,她“目前的感觉就和一个被废弃的芭蕾舞演员跳最后一支舞曲时的心情一样”——这些演员,有时象征一个人的黄金盛年,有时充当女性美的化身,虽说是情节的需要,可难保也是安徒生本人内心的投射:他憧憬着成为一个自己无法成为的人,或得到一个自知不可能得到的人。
  要到三十岁,他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他的三十岁是用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的命运的深刻不满郁积起来的。那年,他写出了第一个童话:《打火匣》,它有着明显的采自民间故事的背景,主人公的成功靠了巫术的相助,可这个成功的过程,以一个理性成人的视角来看,实在有点骇人听闻。
  主人公是一个士兵,摊上一件好事:他路遇一个巫婆,巫婆让他去一个大树洞里拿钱,能拿多少拿多少,只是要善待洞里的三条狗,最后要拿出一个打火匣来给她。士兵照做了,但他问巫婆打火匣作何用途,巫婆不肯说,士兵——真不知道他这种脾气是从哪儿遗传的——勃然大怒,把她的头砍了下来。然后,士兵带着钱和打火匣过上奢侈的日子,等他钱用完时,偶然发现打火匣可以召唤来三条狗,狗又会驮来金子。故事的高潮是,他夜里派狗去把国王美丽的女儿驮到自己的住处,国王发现后,将士兵处以绞刑。本以为这回该他倒霉了,谁知在刑场上,这个恶棍再次召唤来三条狗,将全城搅得大乱,最后竟如愿以偿地娶了公主。
  这叫什么童话呢?既不浪漫,又不纯真,反过来还含着报复社会的心理。士兵砍掉女巫的头颅时候,你合理的期待是他将来会受到报应——看看《罪与罰》里的拉斯柯尔尼科夫,杀掉老太太后足足受了二三十万字的心灵煎熬!可结局竟截然相反。难道因为是“巫婆”就可以随便杀吗?
  三条狗冲到刑场上的桥段,现在可以看到的中译本缓和了原作中的血腥,只说:
  这时这几只狗儿就向法官和全体审判的人员扑来,拖着这个人的腿子,咬着那个人的鼻子,把他们扔向空中有好几丈高,他们落下来时都跌成了肉酱。“不准这样对付我!”国王说。不过最大的那只狗儿还是拖住他和他的王后,把他们跟其余的人一起乱扔,所有的士兵都害怕起来。老百姓也都叫起来:“小兵,你做咱们的国王吧!你跟那位美丽的公主结婚吧!”
  “跌成了肉酱”当然不是什么滑稽的事,在安徒生的原作里,国王夫妇都死在了这一场可怕的动乱之中。士兵的行径又让我想起《水浒传》,双枪将董平冲进东平府,杀死府尹夫妇,强抢其女,也就是这个路数吧。安徒生明明白白地写道,公主常年被父母锁在铜宫里,直到这一刻才得见天日,她服从也是因为喜欢做王后的感觉,而不是因为爱这个前科累累的士兵。她大概是所有童话里最缺心眼的一个公主了:难道未来她会快乐?她敢快乐?
  但其实,《打火匣》同《海的女儿》之类是有共通的。安徒生看来是铁了心地相信,人间没有什么公正的东西,一切取决于个人怎么做以及做到哪一步。如果说小美人鱼留下的教训是“不要幻想太多”,那么士兵的结局则告诉人们,不要顾忌太多。   当十年以后,安徒生名满欧洲时,他或许也曾感慨自己三十岁迈出的大胆的第一步吧。就在1844年,三十九岁的安徒生写出了一只丑小鸭变作白天鹅的故事。评论家说这是他的人生总结,一种扬眉吐气之举,但事业上的振兴并不能涵盖他的全部。实际上,他的另一半,或许是一大半,仍旧要靠那些有关单恋的苦情戏来代表。身为双性恋,他迷恋过俊俏的小正太,还同时追逐过一位富商家的儿子和女儿(据说该富商曾在一封与友人书里悲苦地说“安徒生这是想把我们家一网打尽”)。他爱过的人都出身高贵,举止体面,他毫无自知之明地想要高攀,像小美人鱼,更像那只坚定的小锡兵。在求爱的过程中,安徒生尽情嘲讽俗界最重视的东西——金钱,嘲讽像门当户对这种常人眼里的“常识”,他借助童话来表达嘲讽的态度,又似乎是视自己的心情来安排结局:心情好便让主角梦想成真,心情不好就让希望惨然破灭。既然后一类结局显然比前一类多,足以表明他始终不太快乐。
  《丑小鸭》是很适合讲的,它很励志,而之所以励志,关键就在于压低丑小鸭付出的成本——不就是被人看不起么?这算得了什么——并渲染它“笑到最后”所获得的收益。在丑小鸭的胜利面前,势利,这种成人世界里无所不在的消极的道德现象,受到了体无完肤的鞭挞,所有轻视过、贬低过、驱逐过它的角色,大雁、猎犬、母鸡、女人、孩子,全都打了自己的脸。听故事的小朋友,大可从中得出一些对善良、朴素、内敛、诚实等等美德的好印象。
  可疑问在我心中滋长。我很早就觉得,把那些被排斥、被忽略的人视为天然地更道德一些的人,是有问题的。不利的处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一个人远离自我扭曲的成长,我表示怀疑,我更怀疑那些富不过三代,儿孙挥霍导致家族破产的故事,多半是作者出于某些安慰性的目的而写。打开安徒生的原作,我的目光瞬间凝固,你瞧,丑小鸭第一次见到白天鹅群时,他也渴望跻身它们的行列,这难道不是势利?它最后进入天鹅群,享受孩子们见风使舵的赞叹:“这一只最美!”那些老天鹅闻言便“羞愧地低下头去”——这又算不算势利?
  这哪里是一个好人有好报的故事,这分明是一个“你行你就上,你上你就狂”的故事,一个三十年风水轮流转、新人笑旧人哭的故事。
  真实人生里的安徒生相信,唯有变成白天鹅,才能写出一个丑小鸭的翻身史;他也懂得,一个社会里成为白天鹅的只可能是极少数。唯赢家通吃,这个规律不是听童话的孩子能领会的,他们只会为丑小鸭的人生反转而喜悦,大人也会有意把他们拘束在这一情感方程式里。安徒生不仅看到并反感大雁的势利,他更清楚丑小鸭——也就是他自己——心里有怎样的虚荣:比如,他坚持认为那位商人的女儿利葆很爱自己,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因为受制于那些可恶的社会习俗,才没有接受自己的求爱。终其一生,安徒生都在做可谓“钻营”之事,比如跑去中欧,攀搭众多德意志小公国的国王,去接近他们的孩子,给他们讲故事,然后跟国内的友人说自己在那边如何风光,因为他不甘心在国内始终籍籍无名,他的创作屡屡遭到丹麦人冷落。
  终其一生,他都被自己和别人视为丑的。但社交场上有一条奇妙的规律:相貌偏下的人,因为很难让其他人感觉到威胁,反而会比相貌正常偏上的人更受欢迎。我确信,安徒生之能受宠于多国宫廷,绝对同他的不具威胁性有关,但荣宠还不足以填平他自卑的凹坑。他需要有些人,无论是好是歹,来为他的卑微、为他的受冷落充当随葬品,在《打火匣》中是国王夫妇,百姓焦头烂额还得崇拜士兵,在《丑小鸭》里则是一对无辜的大雁。这个情节一般都被略去不提:两只大雁友好地跟丑小鸭说,你这么丑,我们都忍不住要喜欢你,你和我们一道走好吗?或者那边还有一片沼泽,有些母雁,你可以到它们那里碰碰运气……它们话音刚落,便被猎枪打落水中,血溅芦苇丛。
  假如《丑小鸭》真是安徒生的一篇心灵自传,那么它几乎拿出了令人感动的诚实来倾诉作者的恶意。
  我只能说,那是人心未开的十九世纪——《格林童话》还更早一些。年代愈早,纯洁和残忍这两种看起来相悖的素质就结合得愈紧密,愈是比翼齐飞。所幸的是,我的童年还有另一部童话相伴,那就是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它具备更强韧、更健全的道德光彩。安徒生常怀凌驾于别人头上之心,但匹诺曹却给出了不一样的启迪:一个人奋斗半生,到顶也不过就是“成为人”而已。
  平心而言,《木偶奇遇记》也是相当可怕的,断不敢在半夜里打开。插图太吓人:匹诺曹有着安徒生那样特别瘦长的躯干、臂膀和腿脚,脑袋又窄又小,眼眶里满是眼白,脸部的表情经常呆得恐怖。有一幅插图画的是匹诺曹去找一只蜗牛,那蜗牛下楼开门,本来是一个有些喜剧色彩的桥段,可那幅图里抓着蜗牛家门把儿的匹诺曹两眼中射出的恐怖的绝望之光。我赶紧翻了过去,就仿佛在翻阅刑事案卷时瞥见了法医拍的照片。
  如果孩子能看懂童话原作,他一定会为全知叙述者的冷漠所困惑。《西游记》进入主线故事后,孙悟空就常常被直呼为“行者”,连名字都不露;科洛迪也总是以“木偶”来指称匹诺曹。为什么?难道作者不爱他的主人公吗?我还记得,匹诺曹从监狱里被放出来,老木匠想给他吃东西,浑身上下摸一遍,只找出三只小梨。木偶先是让木匠削皮,然后把它们吃得一个不剩。打那以后,我就觉得梨是一种跟人相依为命的凄凉的水果,特别特别凄凉。
  但是,说起来我真得感谢那本书——要是我平生所见的第一个匹诺曹就是迪士尼动画片里的那种,跟米老鼠一样生活在一个沙龙化的小资社会里,我便少了这至关重要的一课。恐怖和凄凉不是好东西,但它们真实存在,而且不必像小美人鱼、锡兵以及丑小鸭那样,随着一種个性中的执拗追求而来——相反,它们是自然发生的,源于人与生俱来的无知和自私,它们是我的一部分,却会给其他人,那些不得不为我的行为担负后果的人带来火烫般的伤害。科洛迪没有刻画老木匠黯然的脸,可它无处不在。
  科洛迪也是残忍的,但跟安徒生不同,他并没有虚构一个人物,让他来实现自己的野心或补偿内心的怨尤。匹诺曹并没有因为寒微的出身而免于种种陋习劣根的缠绕:他浑身上下几乎一无是处,像什么顽皮、撒谎、游手好闲,而这些缺陷被科洛迪残忍地放大到了决定命运好坏的程度。这里有一种原罪的色彩。这让我想起了莎士比亚,匹诺曹不就是一个改头换面的李尔王吗?莎士比亚不是高不可攀的,一篇童话就能接近他的境界。
  原罪的设定让人走向救赎,也就是匹诺曹的终点:变成一个正常的、背着书包上学的孩童。这没有任何“成功”可言,更不用说“得志”了,他在其中滚打过的那个底层社会不会因他的痛悔而痛悔。做人多么累,一旦遭遇了几许伤心事,有几个人能真正还有勇气继续像个人一样活着呢?甚至也许,未来的匹诺曹也还会生出退回到木偶时代的渴望,当他真正体味到艰辛。万幸的是,木头做的匹诺曹跟肉体凡胎差不多,挨了刀子也会喊疼,相反,在《封神演义》里,哪吒的莲花化身多次救了他性命,敌人的招魂法术永远伤不了他——最强大及最幸运的人,才最容易受我们的喜爱。
  丹麦现在的民众幸福感名列世界列国前茅,它的公民不管走到哪里,在他人眼中都蒙受着童话的光辉。可我要提醒不管是哪国的孩子们,要警惕安徒生和他的丑小鸭,警惕那些一朝翻身的小人物。我还要说,我爱匹诺曹,我等待他长大。
  云也退,书评人,现居上海。主要著作有《自由与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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