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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一些东西拍摄下来,为的是把这些东西从头脑里赶走。我的麻烦在于闭眼的方式。
——贾努克
只需“咔嚓”一声,眼前所见瞬间即可在屏幕上展现,技术的利刃划破了瞬息变幻的时间线,记录下珍贵亦或是不珍贵画面;另一方面,“昙花一现”“过眼云烟”式的浪漫也无奈被这把利刃的胡挥乱砍所误伤。
我拍故我在
智能手机的拍照功能,绝对算得上近十年改变人类生活的一大创造。解锁手机—拍下我们自认为值得纪念的场景—上传至社交网络,这似乎成为了现代人数字化生活的标准流程之一。更有甚者,执着的拍照用户一刻都放不下手中的手机,即便在走路的过程中也会选择边走边拍,此等行为似乎在昭示着这样一种潜台词情绪:拍照使我快乐,这一刻我正在享受路途的美景与好心情。
无论如何,技术的出现永远只能被定义为中性的,但人类利用技术的行为却总是会被多加讨论,褒贬不一。当手机摄影一族沉溺于拍摄照片的成像成果以及拍摄过程所带来的仪式化愉悦之时,另一部分人却开始非议沉迷手机摄影所带来的真实世界跳脱以及注意力缺失,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人们指责诸多自拍照片与真人形象的相去甚远和边走边拍时的安全风险。因是之故,制造宇宙垃圾、吃饭拍照验毒等不失恶意的调侃也就應运而生了。
其实在摄影如此普及之前,拍摄照片这种行为历来是被看作一种带有艺术性的创造行为,照片甚至一度与现象学、存在学等哲学思辨联系在一起。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在其关于摄影的著作《明室》中认为,摄影实质上所做的是无限制地复制,复制的东西在现实中却只存在一次。摄影师绝对的“个别”,是极端的“偶然”,是“某一个”,简言之,摄影不知疲倦地表现“时机”“机缘”和“实在的事物”。
从描述中不难看出,摄影在巴特眼中是带有某种欺骗性的过去再现,但这种再现又注定会存在偏差,人们试图通过照片记录下自己过去的存在,但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先验地决定了照片的存在不同于现实过去的存在。巴特进一步阐释了这一观点,他以人们拍照时的表现为例:“自我”从来不与我的照片相吻合,因为在面对镜头之时,我同时是我自以为我是的那个人、我希望大家以为我是的那个人,摄影师以为我是的那个人、照片观看者将会解读出的那个人。在摆起拍照姿势的瞬间,人们把自己弄成了另一个人,使自己提前成为了影像。
巴特的种种论断显然对于摄影来说是悲观的,但同时也是先知式的。在还没有智能手机的当时,他似乎已经预料到现如今人们在朋友圈等社交网络展现自身的种种,以及背后的文化内涵。在此我们必须引入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的戏剧理论来进一步加以阐述:人生是一场表演,社会是一个舞台;日常生活中,人们运用符号预先设计或展示在他人面前的形象,即如何利用符号进行表演。
戏剧理论的实质是“印象管理”,戈夫曼认为,在人际互动中,不管个人具体目标是什么,他的兴趣始终是控制他人的行为,特别是控制他人对他的反应。这种控制将主要通过影响他人而逐渐形成的限定而实现的,而且他能通过给他人某种印象的方式借以表现自己达到影响这种限定的目的,他给人的这种印象将引导他人自愿地根据他的意图而行动。表演被有意或无意地设计出来的,用以给他人制造一个“我是谁”的印象,塑造一个理想化的“自我”。这与智能手机用户在使用朋友圈时的逻辑是高度契合的,用户在选择拍下什么照片时,即是第一层次的“印象管理”。比如爱美的女士会选择在身着美丽服饰的日子记录下自己曼妙的身姿,而不是疏于打扮的时候;在上传照片至社交网络时,用户们又进行了第二层次的“印象管理”,用户根据照片的特点精心挑选上传的照片,甚至在上传前对照片悉心进行美化;最后,照片被上传至社交网络,配以适当的文字,尽量避免观者产生理解偏差。这一切流程,始终如戈夫曼戏剧理论所述,人们精心挑选、认真表演、耐心讲述,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在社交网络中型塑出一个自己想要被大家所认识到的“社会戏剧角色”。
在社交网络和手机拍照技术的共谋之下,日常生活的戏剧化表演从线下搬到线上,更为重要的是,其中的表演逻辑暗中却产生了嬗变。按照戈夫曼的说法,个人在自我展现的戏剧之中是可以划分表演区域的,人们呈现表演的地方即被称为“前台”,为“前台”表演做准备、不让观众看到的地方则被称为“后台”。在传统的社交表演中,人们的前台往往是被选择的,比如一位男性想要“演出”一位绅士的身份角色时,他需要为自己装点门面:得体的西装、整齐的发型、儒雅的言行等等。但决定表演效果的最终权利,乃在于与其互动的对方,对方有自由去选择表演者精心准备的种种细节,但同样有自由在细节背后通过揣摩思想等方法,来辨别表演者是真绅士还是伪君子。
技术的强大正在于此,社交网络上的照片把观者的自由选择权剥夺了,“前台”从被选择转变为被创造。社交网络上的照片提供的信息是极其有限的,观者只能被动接受表演者创造的信息有限度照片,失去了交流、观察等手段的辅佐后,观者很难再发现表演者意图展示形象之外的信息,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戏剧理论的效果被加强了。
塑造自我形象,人类从未如此得心应手。借助手机摄像头和社交网络,自我形象变成了可控可塑的橡皮泥一般,只需精心雕琢,即可完美示人,博得喝彩与认可。如此的情绪近乎上瘾的毒药,没有人来得及去细究这类喝彩与认可的真正价值,迫不及待地投入到虚拟世界的美好之中。由此,在社交网络的表演之中,用户的“前台”和“后台”悄然发生了置换。心不在焉的行走于道路之上,摄像头内的图像才是高举手机的人们意欲呈现的“前台”表演,所有的现实生活摇身一变成为了“后台”。
至此,就可以解释“制造宇宙垃圾”与热衷拍照两套不同理念人群的真正冲突所在,也可以揭开新时代手机摄影的真正内涵。手机摄影行为因其在一部分人中,已经成为了生活的“后台”,再用“前台”表演的理解方式来看待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用手机拍照,这样的行为本身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是通往“前台”表演的必须路径之一,这件事不再需要理由,因为它是某种必然。
拍照这一行为再也不必须是为了“特殊日子的留念”“对过往的回味”等等,取而代之的是即刻的一种仪式。我拍了、我传了,这一刻的时光便算是完成了,“后台”的表演准备才算走到了终点。而这一切与传统意义上作为手段的摄影是大相径庭的,传统的摄影要求人们出于感情去拍摄,其逻辑是我看到了,我感觉到了,于是我注意起来,我观看,我思索。
人的置换
如果说“前台”和“后台”的置换尚属个人行为变化,那么关于社会认识角度的人的置换,似乎就值得关注了。
在记录声音的载体出现之前,人们对于“音乐”一词的理解完全不同于当今。由于无法记录声音,人们不可能像如今一样,通过载体随时随地地播放音乐,因此人们在谈到“音乐”一词时,与之相联系的永远是歌者面对面的歌唱、乐队于舞台上的表演、指挥家神采奕奕的身姿……但当记录音乐的载体出现之后,“音乐”的定义迅速收紧,表演性质的成分被剥离,旋律与歌声成为了绝对的主体。音乐概念所经历的如此演进,当然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最后也只不过是无伤大雅的新旧观念之争。但当这一切发生在人类自己身上时,我们不得不有些担忧。
数码照片和社交网络似乎把人数字化了,与人相识到互相了解的过程正逐渐被翻阅朋友圈的简单拇指运动所取代。新添加一位微信朋友,通过浏览其朋友圈来得到身份、地位、职业、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等等有关信息,这似乎是当今时代交友的基本步骤之一。无奈的是,我们不知不觉中遗失了面对面交流中交换信息的乐趣,从这些信息中,我们可以得知对方的情感、品性、思想以及其他。所有这一切,被社交网络中精修的脸庞、高档的场所等亦真亦假的幻像图片所替代。我们的社交行为从实实在在的互动性社交,转向了符码认知。一如对着照片去想象他人品性一般,从符码中要去参透人性,永远只会是一个伪命题。罗兰·巴特写道,照片把人变成了一个被警察监视的沉重罪犯,能够去掉这份沉重的,是爱,是至爱。
“咔嚓”斩断过往,“咔嚓”弃绝当下。
——贾努克
只需“咔嚓”一声,眼前所见瞬间即可在屏幕上展现,技术的利刃划破了瞬息变幻的时间线,记录下珍贵亦或是不珍贵画面;另一方面,“昙花一现”“过眼云烟”式的浪漫也无奈被这把利刃的胡挥乱砍所误伤。
我拍故我在
智能手机的拍照功能,绝对算得上近十年改变人类生活的一大创造。解锁手机—拍下我们自认为值得纪念的场景—上传至社交网络,这似乎成为了现代人数字化生活的标准流程之一。更有甚者,执着的拍照用户一刻都放不下手中的手机,即便在走路的过程中也会选择边走边拍,此等行为似乎在昭示着这样一种潜台词情绪:拍照使我快乐,这一刻我正在享受路途的美景与好心情。
无论如何,技术的出现永远只能被定义为中性的,但人类利用技术的行为却总是会被多加讨论,褒贬不一。当手机摄影一族沉溺于拍摄照片的成像成果以及拍摄过程所带来的仪式化愉悦之时,另一部分人却开始非议沉迷手机摄影所带来的真实世界跳脱以及注意力缺失,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人们指责诸多自拍照片与真人形象的相去甚远和边走边拍时的安全风险。因是之故,制造宇宙垃圾、吃饭拍照验毒等不失恶意的调侃也就應运而生了。
其实在摄影如此普及之前,拍摄照片这种行为历来是被看作一种带有艺术性的创造行为,照片甚至一度与现象学、存在学等哲学思辨联系在一起。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在其关于摄影的著作《明室》中认为,摄影实质上所做的是无限制地复制,复制的东西在现实中却只存在一次。摄影师绝对的“个别”,是极端的“偶然”,是“某一个”,简言之,摄影不知疲倦地表现“时机”“机缘”和“实在的事物”。
从描述中不难看出,摄影在巴特眼中是带有某种欺骗性的过去再现,但这种再现又注定会存在偏差,人们试图通过照片记录下自己过去的存在,但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先验地决定了照片的存在不同于现实过去的存在。巴特进一步阐释了这一观点,他以人们拍照时的表现为例:“自我”从来不与我的照片相吻合,因为在面对镜头之时,我同时是我自以为我是的那个人、我希望大家以为我是的那个人,摄影师以为我是的那个人、照片观看者将会解读出的那个人。在摆起拍照姿势的瞬间,人们把自己弄成了另一个人,使自己提前成为了影像。
巴特的种种论断显然对于摄影来说是悲观的,但同时也是先知式的。在还没有智能手机的当时,他似乎已经预料到现如今人们在朋友圈等社交网络展现自身的种种,以及背后的文化内涵。在此我们必须引入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的戏剧理论来进一步加以阐述:人生是一场表演,社会是一个舞台;日常生活中,人们运用符号预先设计或展示在他人面前的形象,即如何利用符号进行表演。
戏剧理论的实质是“印象管理”,戈夫曼认为,在人际互动中,不管个人具体目标是什么,他的兴趣始终是控制他人的行为,特别是控制他人对他的反应。这种控制将主要通过影响他人而逐渐形成的限定而实现的,而且他能通过给他人某种印象的方式借以表现自己达到影响这种限定的目的,他给人的这种印象将引导他人自愿地根据他的意图而行动。表演被有意或无意地设计出来的,用以给他人制造一个“我是谁”的印象,塑造一个理想化的“自我”。这与智能手机用户在使用朋友圈时的逻辑是高度契合的,用户在选择拍下什么照片时,即是第一层次的“印象管理”。比如爱美的女士会选择在身着美丽服饰的日子记录下自己曼妙的身姿,而不是疏于打扮的时候;在上传照片至社交网络时,用户们又进行了第二层次的“印象管理”,用户根据照片的特点精心挑选上传的照片,甚至在上传前对照片悉心进行美化;最后,照片被上传至社交网络,配以适当的文字,尽量避免观者产生理解偏差。这一切流程,始终如戈夫曼戏剧理论所述,人们精心挑选、认真表演、耐心讲述,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在社交网络中型塑出一个自己想要被大家所认识到的“社会戏剧角色”。
在社交网络和手机拍照技术的共谋之下,日常生活的戏剧化表演从线下搬到线上,更为重要的是,其中的表演逻辑暗中却产生了嬗变。按照戈夫曼的说法,个人在自我展现的戏剧之中是可以划分表演区域的,人们呈现表演的地方即被称为“前台”,为“前台”表演做准备、不让观众看到的地方则被称为“后台”。在传统的社交表演中,人们的前台往往是被选择的,比如一位男性想要“演出”一位绅士的身份角色时,他需要为自己装点门面:得体的西装、整齐的发型、儒雅的言行等等。但决定表演效果的最终权利,乃在于与其互动的对方,对方有自由去选择表演者精心准备的种种细节,但同样有自由在细节背后通过揣摩思想等方法,来辨别表演者是真绅士还是伪君子。
技术的强大正在于此,社交网络上的照片把观者的自由选择权剥夺了,“前台”从被选择转变为被创造。社交网络上的照片提供的信息是极其有限的,观者只能被动接受表演者创造的信息有限度照片,失去了交流、观察等手段的辅佐后,观者很难再发现表演者意图展示形象之外的信息,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戏剧理论的效果被加强了。
塑造自我形象,人类从未如此得心应手。借助手机摄像头和社交网络,自我形象变成了可控可塑的橡皮泥一般,只需精心雕琢,即可完美示人,博得喝彩与认可。如此的情绪近乎上瘾的毒药,没有人来得及去细究这类喝彩与认可的真正价值,迫不及待地投入到虚拟世界的美好之中。由此,在社交网络的表演之中,用户的“前台”和“后台”悄然发生了置换。心不在焉的行走于道路之上,摄像头内的图像才是高举手机的人们意欲呈现的“前台”表演,所有的现实生活摇身一变成为了“后台”。
至此,就可以解释“制造宇宙垃圾”与热衷拍照两套不同理念人群的真正冲突所在,也可以揭开新时代手机摄影的真正内涵。手机摄影行为因其在一部分人中,已经成为了生活的“后台”,再用“前台”表演的理解方式来看待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用手机拍照,这样的行为本身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是通往“前台”表演的必须路径之一,这件事不再需要理由,因为它是某种必然。
拍照这一行为再也不必须是为了“特殊日子的留念”“对过往的回味”等等,取而代之的是即刻的一种仪式。我拍了、我传了,这一刻的时光便算是完成了,“后台”的表演准备才算走到了终点。而这一切与传统意义上作为手段的摄影是大相径庭的,传统的摄影要求人们出于感情去拍摄,其逻辑是我看到了,我感觉到了,于是我注意起来,我观看,我思索。
人的置换
如果说“前台”和“后台”的置换尚属个人行为变化,那么关于社会认识角度的人的置换,似乎就值得关注了。
在记录声音的载体出现之前,人们对于“音乐”一词的理解完全不同于当今。由于无法记录声音,人们不可能像如今一样,通过载体随时随地地播放音乐,因此人们在谈到“音乐”一词时,与之相联系的永远是歌者面对面的歌唱、乐队于舞台上的表演、指挥家神采奕奕的身姿……但当记录音乐的载体出现之后,“音乐”的定义迅速收紧,表演性质的成分被剥离,旋律与歌声成为了绝对的主体。音乐概念所经历的如此演进,当然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最后也只不过是无伤大雅的新旧观念之争。但当这一切发生在人类自己身上时,我们不得不有些担忧。
数码照片和社交网络似乎把人数字化了,与人相识到互相了解的过程正逐渐被翻阅朋友圈的简单拇指运动所取代。新添加一位微信朋友,通过浏览其朋友圈来得到身份、地位、职业、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等等有关信息,这似乎是当今时代交友的基本步骤之一。无奈的是,我们不知不觉中遗失了面对面交流中交换信息的乐趣,从这些信息中,我们可以得知对方的情感、品性、思想以及其他。所有这一切,被社交网络中精修的脸庞、高档的场所等亦真亦假的幻像图片所替代。我们的社交行为从实实在在的互动性社交,转向了符码认知。一如对着照片去想象他人品性一般,从符码中要去参透人性,永远只会是一个伪命题。罗兰·巴特写道,照片把人变成了一个被警察监视的沉重罪犯,能够去掉这份沉重的,是爱,是至爱。
“咔嚓”斩断过往,“咔嚓”弃绝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