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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论rn18年前,正当期待概念因Schmidt v.Secretary of State for Home Affairs案而首次出现于英国法①.丹宁勋爵在该案判决的附带意见中指出,如果一外国人获得许可在英国居留一定时期,则其就具有“在该段时间内被允许居留的正当期待”,因此,如果要在“规定期限终了前撤销(这一许可),就应当给予(该外国人)向(部长)陈述意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