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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杨再平
这个观点的基本逻辑在于:银行业开放一方面有诸多积极利好,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所以需要在开放和安全之间寻求一种战略平衡。
一、开放对中国银行业有哪些积极利好
第一,是增加银行资本。截至2007年6月,外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和营运资金余额为117亿美元;同时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投资余额为205亿美元;中资银行通过境外上市筹资又引进413亿美元,这就大大提高了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这个不足,在记录上有过问题。过去2002~2003年只有中国银行勉强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其他三家均未达标,截至2007年9月这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到9月份都在12%以上,大大超过8%。
第二,引进先进技术。一是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对中资银行有示范效应,使中资银行学到一些先进银行技术;二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直接带来先进银行技术。
第三,改善经营管理。一方面通过外资银行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中资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面有了长进。
第四,完善治理结构。一是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使国有独资银行目前仅剩中国农业银行一家,随之进一步改革开放,不久的过去和将来就没有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了。二是按现代公司制度设置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类专业委员会,在组织机构方面有了“形似”的组织结构。三是不少外籍股东“较真”,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在向“神似”的方向发展,有的甚至有点“神似”了。
第五,引入竞争压力。这一点,对我国银行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行业只有在一定的竞争压力下才可能充满活力。从目前来看,虽然整个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只有2.1%,这个比重很小,但在某些行业和地区来看,已经对我们的银行构成了一种不小的竞争压力。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外资银行已经向本地居民开展本币和外币存款和信贷服务,主要向高端和富裕目标客户提供理财管理服务;在企业银行方面,外资银行在流动资产管理、国际业务、信贷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国外的投资和保险产品交叉销售具有丰富经验,有助于其在中国市场综合业务许可时很快立足建立;在金融衍生产品方面,活跃于国际衍生产品市场的大型国际银行,正在应对衍生产品有需求的中国企业客户;在信用卡方面,通过与中资银行合作,有些外资银行已经在中国建立了信用卡业务,外资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具有强大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有助于其跨速拓展中国市场。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构成了一种巨大压力,这种压力既是一种威胁,同时也在积极地促使我们改进。
二、开放对银行业的安全隐患
国际经验显示,开放可能伴随一定的安全隐患。
比如,一些拉美国家曾以丧失对本国经济和资源控制权为代价,选择了“外资主导型”开放道路,结果造成其整个银行、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都被发达国家的金融巨头支配,本国没有大型银行。虽然获得了阶段性经济快速发展,但最终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使其对银行业和金融业失控,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这通常被称为“金融拉美化”。
又比如,亚洲金融危机前,自1993年起,泰国为了吸引外资,在开放资本账户方面,采取了两项重要政策:一是开放了离岸金融业务,推出了曼谷国际金融安排。根据这一安排,1993年泰国中央银行向15家国内商业银行、35家外国商业银行在泰分行发放了BIBF经营许可证,凡获批准的商业银行可以从国外吸收存款和借款,然后在泰国和外国以外币形式贷款。二是允许非居民在泰国商业银行开立泰铢账户,进行存款或借款,并可以自由兑换。泰国这两项重要政策,第一使得金融业务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过渡开放,第二使得商业银行账户自由存款和借款的兑换,所以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很多银行贬值、缩水,容易很便宜的被国外金融机构收购,这就是安全问题。
亚洲金融危机后,危机爆发国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倒闭、破产成为普遍现象。国际垄断资本以低价收购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而后者此时已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任人宰割。在当今世界,每天都有大量资本在跨国界流动,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能接触到国际资本。所以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匆匆忙忙开放,必然导致这个行业失去控制,最后形成不安全因素。
迄今为止,虽然中国银行业开放还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总有必要。
三、在开放与安全两种战略之间寻求平衡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需要两种战略:一方面要有开放战略,另一方面也要有安全战略。同时,更需要在这两种战略之间寻求平衡。
(一)可借鉴的国际经验
国际上即使是很发达和开放的国家,也总是在开放与安全之间寻求战略平衡,在开放的同时高度重视国家金融安全。
比如美国,其金融业也不是无条件开放的,通常称之为美国开放式金融保护主义。比如: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银行监管加强法》和《改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法》,开始全面收紧对外国银行的管制,不仅外国银行进入美国市场的标准大幅提高,甚至进入美国后的业务也受到了严格限制:禁止外国银行在境内吸收美国居民存款(1991年前豁免);禁止外国银行加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系统(1991年前豁免);不支持外国银行在美国扩充营销网络,开展零售业务;不支持外国银行控股或收购和兼并美国本土银行。
新加坡也是一个很开放的国家,但也是限制性地引进外资银行,鼓励本地银行合并。首先,对设立银行的资本金要求较高。金融管理局引进外资银行要精选能对新加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有助于新加坡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卓著、国际经验丰富的大银行。由于当局严把金融市场准入关,引进外资银行质量较高,所以没有发生重大银行倒闭事件。其次,限制外资银行经营业务。新加坡的商业银行分为全面执照银行、限制执照银行和离岸执照银行3类,通过颁发不同的银行执照,达到既引进外资银行又有针对性限制的目的。再次,如果说限制外国银行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是对本地银行进行消极性保护的话,那么,鼓励本地银行合并和改革,则是对本地银行的积极性保护。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机构自愿联合,新加坡现有9家本国银行,形成了五大金融集团:新加坡发展银行集团DBS、太华银行集团UOB、华侨银行集团OCBC、华联银行集团OUB和吉巴达利银行集团KTB。其中,新加坡发展银行在1981年通过收购国营邮政储蓄银行,一跃而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商业银行。
(二)中国采取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开放的同时,也特别注意防范安全隐患,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出台具有五大亮点。最近我们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新条例具有五大亮点。第一,在对WTO承诺与保护国内银行业及防范银行风险上寻求一种新的平衡。既全面兑现中国对WTO承诺,也在一定意义上保护相关行业及居民之利益。第二,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完成转制的外资法人银行将可以全面从事人民币业务,而没有转制的外国银行分行,则只能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截至2007年8月,银监会已批准20家外国银行将所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其中12家外资法人银行已完成改制并开业,其余正在筹建中。第三,全面兑现WTO承诺:国民待遇。《条例》特别强调了外资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就是要求外资银行在中国以国内银行法人银行方式存在,在准入程度、监管标准上尽量与中资银行一致。第四,整个《条例》强调了由非审慎性监管向审慎性监管转化的原则。即借《条例》之东风,加强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第五,为了鼓励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中西部地区,以便促进这些地区的金融环境改善,《条例》对进入这些地区的外资银行采取了差异化政策。
2.中国银行业开放的四项原则和五个标准。我国银行业在引进战略投资方面提出四项原则和五个标准。四项原则包括:一长期持股,即外资加入中国银行业至少三年以后才能卖股撤资;二优化治理;三业务合作;四竞争回避。同时,在引进战略投资方面制定了五个标准来体现上述四个原则:第一,投资占股的比例不低于5%;第二,最短股权持有期三年以上;第三,必须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第四,战略投资人必须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第五,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境外战略投资人,只能投资不多于两家的商业银行。
四、开放与安全战略平衡的关键因素,不在控制外资银行资产或资本占比,而在提高我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程度
(一)外资银行占比不是关键
为什么外资银行占比不是关键呢?有学者运用多元logist模型,检验了外资银行进入程度与本国银行体系危机发生可能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对50个国家1988~1997年间的外资银行实际进入程度、宏观经济和金融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外资银行进入数量的增加,将有助于增强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结论。随着外资银行进入数量的增加,其对本国银行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潜在进入者带来的竞争压力的增强,而竞争通过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和强化监管等市场功能的实现,将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目前,我国外资银行资产比例仅百分之二点几,与国际平均水平8%相比还比较低。总体上,外资银行显然还不构成对我国银行业的安全威胁。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不到10%或15%,都不必忧虑总体安全问题。
(二)关键在于增强中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程度
如果面临外部竞争压力,本国银行竞争力依旧,高风险、低效率依旧,毫无招架之功,最终溃不成军,以至于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份额为外资银行所控制,本国金融安全就很有问题。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之间的战略平衡是良性互动的,即:通过对外开放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性,通过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性强化我国金融安全。伴随对外开放,我国银行与国际银行的竞争力及稳健性差距应逐步加速缩小,直至最终与国际同行比肩而立。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革时,中国银监会就提出两家试点银行经股份制改革,应达到三大类七项指标及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十项要求。这些指标和要求具有普遍意义。这表明,我国银行业更开放了,更有竞争力了,更稳健了,当然也更安全了。
总之,中国银行业必须开放,只要我们妥善处理开放与安全之间的战略平衡,尤其是通过开放提高我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程度,就会形成开放与安全的良性循环,即越开放越安全。
作者简介:
杨再平,经济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到加拿大做过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任副处长、处长、副局长,现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
这个观点的基本逻辑在于:银行业开放一方面有诸多积极利好,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所以需要在开放和安全之间寻求一种战略平衡。
一、开放对中国银行业有哪些积极利好
第一,是增加银行资本。截至2007年6月,外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和营运资金余额为117亿美元;同时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投资余额为205亿美元;中资银行通过境外上市筹资又引进413亿美元,这就大大提高了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这个不足,在记录上有过问题。过去2002~2003年只有中国银行勉强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其他三家均未达标,截至2007年9月这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到9月份都在12%以上,大大超过8%。
第二,引进先进技术。一是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对中资银行有示范效应,使中资银行学到一些先进银行技术;二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直接带来先进银行技术。
第三,改善经营管理。一方面通过外资银行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中资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面有了长进。
第四,完善治理结构。一是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使国有独资银行目前仅剩中国农业银行一家,随之进一步改革开放,不久的过去和将来就没有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了。二是按现代公司制度设置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类专业委员会,在组织机构方面有了“形似”的组织结构。三是不少外籍股东“较真”,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在向“神似”的方向发展,有的甚至有点“神似”了。
第五,引入竞争压力。这一点,对我国银行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行业只有在一定的竞争压力下才可能充满活力。从目前来看,虽然整个外资银行资产占比只有2.1%,这个比重很小,但在某些行业和地区来看,已经对我们的银行构成了一种不小的竞争压力。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外资银行已经向本地居民开展本币和外币存款和信贷服务,主要向高端和富裕目标客户提供理财管理服务;在企业银行方面,外资银行在流动资产管理、国际业务、信贷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国外的投资和保险产品交叉销售具有丰富经验,有助于其在中国市场综合业务许可时很快立足建立;在金融衍生产品方面,活跃于国际衍生产品市场的大型国际银行,正在应对衍生产品有需求的中国企业客户;在信用卡方面,通过与中资银行合作,有些外资银行已经在中国建立了信用卡业务,外资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具有强大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有助于其跨速拓展中国市场。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构成了一种巨大压力,这种压力既是一种威胁,同时也在积极地促使我们改进。
二、开放对银行业的安全隐患
国际经验显示,开放可能伴随一定的安全隐患。
比如,一些拉美国家曾以丧失对本国经济和资源控制权为代价,选择了“外资主导型”开放道路,结果造成其整个银行、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都被发达国家的金融巨头支配,本国没有大型银行。虽然获得了阶段性经济快速发展,但最终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使其对银行业和金融业失控,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这通常被称为“金融拉美化”。
又比如,亚洲金融危机前,自1993年起,泰国为了吸引外资,在开放资本账户方面,采取了两项重要政策:一是开放了离岸金融业务,推出了曼谷国际金融安排。根据这一安排,1993年泰国中央银行向15家国内商业银行、35家外国商业银行在泰分行发放了BIBF经营许可证,凡获批准的商业银行可以从国外吸收存款和借款,然后在泰国和外国以外币形式贷款。二是允许非居民在泰国商业银行开立泰铢账户,进行存款或借款,并可以自由兑换。泰国这两项重要政策,第一使得金融业务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过渡开放,第二使得商业银行账户自由存款和借款的兑换,所以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很多银行贬值、缩水,容易很便宜的被国外金融机构收购,这就是安全问题。
亚洲金融危机后,危机爆发国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倒闭、破产成为普遍现象。国际垄断资本以低价收购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而后者此时已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任人宰割。在当今世界,每天都有大量资本在跨国界流动,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能接触到国际资本。所以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匆匆忙忙开放,必然导致这个行业失去控制,最后形成不安全因素。
迄今为止,虽然中国银行业开放还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总有必要。
三、在开放与安全两种战略之间寻求平衡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需要两种战略:一方面要有开放战略,另一方面也要有安全战略。同时,更需要在这两种战略之间寻求平衡。
(一)可借鉴的国际经验
国际上即使是很发达和开放的国家,也总是在开放与安全之间寻求战略平衡,在开放的同时高度重视国家金融安全。
比如美国,其金融业也不是无条件开放的,通常称之为美国开放式金融保护主义。比如: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银行监管加强法》和《改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法》,开始全面收紧对外国银行的管制,不仅外国银行进入美国市场的标准大幅提高,甚至进入美国后的业务也受到了严格限制:禁止外国银行在境内吸收美国居民存款(1991年前豁免);禁止外国银行加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系统(1991年前豁免);不支持外国银行在美国扩充营销网络,开展零售业务;不支持外国银行控股或收购和兼并美国本土银行。
新加坡也是一个很开放的国家,但也是限制性地引进外资银行,鼓励本地银行合并。首先,对设立银行的资本金要求较高。金融管理局引进外资银行要精选能对新加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有助于新加坡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卓著、国际经验丰富的大银行。由于当局严把金融市场准入关,引进外资银行质量较高,所以没有发生重大银行倒闭事件。其次,限制外资银行经营业务。新加坡的商业银行分为全面执照银行、限制执照银行和离岸执照银行3类,通过颁发不同的银行执照,达到既引进外资银行又有针对性限制的目的。再次,如果说限制外国银行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是对本地银行进行消极性保护的话,那么,鼓励本地银行合并和改革,则是对本地银行的积极性保护。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机构自愿联合,新加坡现有9家本国银行,形成了五大金融集团:新加坡发展银行集团DBS、太华银行集团UOB、华侨银行集团OCBC、华联银行集团OUB和吉巴达利银行集团KTB。其中,新加坡发展银行在1981年通过收购国营邮政储蓄银行,一跃而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商业银行。
(二)中国采取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开放的同时,也特别注意防范安全隐患,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出台具有五大亮点。最近我们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新条例具有五大亮点。第一,在对WTO承诺与保护国内银行业及防范银行风险上寻求一种新的平衡。既全面兑现中国对WTO承诺,也在一定意义上保护相关行业及居民之利益。第二,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完成转制的外资法人银行将可以全面从事人民币业务,而没有转制的外国银行分行,则只能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截至2007年8月,银监会已批准20家外国银行将所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其中12家外资法人银行已完成改制并开业,其余正在筹建中。第三,全面兑现WTO承诺:国民待遇。《条例》特别强调了外资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就是要求外资银行在中国以国内银行法人银行方式存在,在准入程度、监管标准上尽量与中资银行一致。第四,整个《条例》强调了由非审慎性监管向审慎性监管转化的原则。即借《条例》之东风,加强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第五,为了鼓励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中西部地区,以便促进这些地区的金融环境改善,《条例》对进入这些地区的外资银行采取了差异化政策。
2.中国银行业开放的四项原则和五个标准。我国银行业在引进战略投资方面提出四项原则和五个标准。四项原则包括:一长期持股,即外资加入中国银行业至少三年以后才能卖股撤资;二优化治理;三业务合作;四竞争回避。同时,在引进战略投资方面制定了五个标准来体现上述四个原则:第一,投资占股的比例不低于5%;第二,最短股权持有期三年以上;第三,必须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第四,战略投资人必须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第五,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境外战略投资人,只能投资不多于两家的商业银行。
四、开放与安全战略平衡的关键因素,不在控制外资银行资产或资本占比,而在提高我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程度
(一)外资银行占比不是关键
为什么外资银行占比不是关键呢?有学者运用多元logist模型,检验了外资银行进入程度与本国银行体系危机发生可能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对50个国家1988~1997年间的外资银行实际进入程度、宏观经济和金融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到外资银行进入数量的增加,将有助于增强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结论。随着外资银行进入数量的增加,其对本国银行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潜在进入者带来的竞争压力的增强,而竞争通过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和强化监管等市场功能的实现,将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目前,我国外资银行资产比例仅百分之二点几,与国际平均水平8%相比还比较低。总体上,外资银行显然还不构成对我国银行业的安全威胁。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不到10%或15%,都不必忧虑总体安全问题。
(二)关键在于增强中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程度
如果面临外部竞争压力,本国银行竞争力依旧,高风险、低效率依旧,毫无招架之功,最终溃不成军,以至于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份额为外资银行所控制,本国金融安全就很有问题。对外开放与金融安全之间的战略平衡是良性互动的,即:通过对外开放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性,通过增强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性强化我国金融安全。伴随对外开放,我国银行与国际银行的竞争力及稳健性差距应逐步加速缩小,直至最终与国际同行比肩而立。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革时,中国银监会就提出两家试点银行经股份制改革,应达到三大类七项指标及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十项要求。这些指标和要求具有普遍意义。这表明,我国银行业更开放了,更有竞争力了,更稳健了,当然也更安全了。
总之,中国银行业必须开放,只要我们妥善处理开放与安全之间的战略平衡,尤其是通过开放提高我国银行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稳健程度,就会形成开放与安全的良性循环,即越开放越安全。
作者简介:
杨再平,经济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到加拿大做过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任副处长、处长、副局长,现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