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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办发[2018]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27日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为减轻我区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特制定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