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荀子的性恶论并不能理解为绝对的性恶,而是在批判孟子的性善论时产生的一种针对性的说法。荀子讲“性”也讲“情”。这两个范畴在荀子的思想中常常一起出现,有着密切的关联却又不完全相等。他强调人情的不可免性,“情”本身并不具备道德属性,它是“欲”产生的根源,但它也是“善”产生的根源。荀子的性恶论应当分层次来看待,不能笼统地认为“性”就是恶:一是性伪之分,即先天和后天的区别,“性”本身不具备恶,“伪”本身也不具备善;二是性情关系,“性”包含“情”,“情”是“性”的内在本质,但“性”不仅仅只有“情”,还包括人的认知能力,“情”本身也不具备善恶属性;三是情欲关系,“情”的发生作用会成为“欲”,具有恶属性,“情”经常被这种属性影响,导致自身也带上恶的道德判定。
【关键词】 荀子 人性论 性恶论 性情
荀子的人性论是著名的“性恶论”,《性恶》篇开头便讲:“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一论断认为人之性中包含了“好利”、“疾恶”、“耳目之欲”等自然具备的特性,它们发展下去就会犯分乱理而归于暴,因此需要用师法礼义去教化。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其善者伪也”,这就自然引出一个问题:人性是恶的,那么善从何来?
对于上面这个问题,荀子作了一个回答:“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陶人埏埴而为器, 然则器生于陶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工人斲木而成器,然则器生于工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荀子·性恶》)可见他把善(礼义)的产生归结于圣人的“伪”。也就是说不管是圣人还是普通人,本性都是恶,只是圣人能够创造礼义法度来约束人性。圣人从众多性恶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圣人是“人之所积”,是经过长期的为学思索,积善不息而成的。这个解释有些牵强,如果所有人包括圣人的人性都被定义为恶,那么圣人为何要制定礼法来自我约束,圣人善的价值观从何而来?单单是“人之所积”并不能解释清楚。笔者认为荀子的性恶论并不能理解为绝对的性恶,而是在批判孟子的性善论时产生的一种针对性的说法。因为孟子强调人心之善端,荀子为驳斥孟子,则将人性说成恶,因此言辞中或有故意与孟子相反之嫌,实则荀子的人性论不是绝对完全的性恶论。
荀子强调人情的不可免性,例如:“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王霸》)又讲性情和欲望:“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 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 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荀子·正名》)
荀子并不是要用礼法去约束人的人性,以至于禁止人的天性欲望得到满足。他认为人的情欲是必不可免的,与生俱来的,而且是无限的,不可尽的。也就是说人的欲望无穷无尽永远不能完全被满足,不加控制的顺从性情欲望发展下去只会越演越烈导致犯分乱理,完全禁止则不符合人之天性。因此欲望必须得到满足,但需要置于礼法的规范之下,达到“进则近尽,退则节求”的“道”的境界。荀子的“道”不是完全指符合儒家道德标准的“礼法”“天理”,也不完全是人生来自然具备的人性,而是两者之间的平衡,前者是“善”,后者是“恶”,性恶论就是这个天平上的一头。这就又回到之前的问题:“善”的产生。由于荀子把人性的根源定性为恶,那么“善”就很难产生。因此荀子的人性论中必须为“善”的产生留出一定的空间。
荀子讲“性”也讲“情”。这两个范畴在荀子的思想中常常一起出现,有着密切的关联却又不完全相等。他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正名》)结合“情者性之质”来看,性的范畴显然要比情大,而欲又是“情之应”,理解为欲望是情的反应。因为人情产生了作用,导致欲望,可以认为“欲”就是荀子人性论中最明显的恶的部分。而“情”是导致“欲”产生的原因,情本身是好恶喜怒哀乐等天然具备的人情,它本身是不呈現为恶的,只有它发生作用导致的“欲”才是恶。而“伪”的产生,是先有“情”,然后心为之择就是虑,虑而为之动就是“伪”,这个“伪”暂时还不具备“善”“礼义”等属性,仅仅是人经过思虑之后的行动,其意义与“性”是对立的。“性”是“天之就”,不可学不可事,是生而有之的。“伪”则是后天经过思虑后的产物。“性”“伪”的范畴较大,仅仅规定了先天与后天的区别。并不是所有的“伪”都是善的,只有符合儒家礼义的“伪”才是善的,其他的例如《非十二子》中被批判的对象则不被荀子认为是善的。
相应的,恶也不是“性”的唯一属性。“性”的本质是“情”,而荀子并没有写一篇文章特别专门讲“情”,但它常常会出现在各处,并且有着相同的内涵,常常写为“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人情之所同欲也”,十分强调“情”普遍存在于每个人身上。而同时往往带有一定的道德判断,例如:“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荀子·荣辱》)又如:“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合天下而君之,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谢甚高,园囿甚广,臣使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故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妇女莫众焉;形体好佚,而安重闲静莫愉焉;心好利,而谷禄莫厚焉。”(《荀子·王霸》)这些“情”都是在讲人的欲望,实际上是以“情”来代指“欲”。因此这些“情”都带着贬义,属于偏恶的属性。
但“情”本身并不具备道德属性,它是“欲”产生的根源,但它也是“善”产生的根源。由“情”发生作用,心择而虑,虑而动成“伪”,这一论述使得“情”成为了“伪”的源泉。而“伪”包括了礼法等符合儒家道德标准的“善”,作为其源泉的“情”则不可能完全带着恶的属性。但“情”与“欲”的关系过于紧密,“欲”就是“情”发生作用的反应以至于“情”往往就代表着“欲”,于是附带了恶的感情色彩,基本上说“情”其实是在说“欲”。因此当“情”和“性”连用的时候,“性情”“情性”都多带恶属性。
“性”本恶指的就是“性”的本质“情”反应出的“欲”的恶。而“性”本身除了本质的“情”与恶有关之外,还存在了向善的可能。这种向善的可能来源于“性”中的可知性。荀子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又说:“今人之性,目可以见,耳可以听。”(《荀子·性恶》)这就清楚说明,人天然的“性”中,包含了认知事物的能力,能够认知物种所包含的“理”。“性”的这种功能,正是圣人积累创造出礼法的根基。因此“性”虽然本来不是善的,但赋予了人去创造和认知善的能力。
综上,荀子的性恶论应当分层次来看待,不能笼统地认为“性”就是恶。其性恶论总结起来有如下几层内容:第一是性伪之分,即先天和后天的区别,“性”本身不具备恶,“伪”本身也不具备善;第二是性情关系,“性”包含“情”,“情”是“性”的内在本质,但“性”不仅仅只有“情”,还包括人的认知能力,“情”本身也不具备善恶属性;第三是情欲关系,“情”的发生作用会成为“欲”,具有恶属性,“情”经常被这种属性影响,导致自身也带上恶的道德判定。荀子强调“性”之恶,一方面是对孟子的性善论进行针锋相对,另一方面也是自成体系,是为了引导出礼法教化的重要性。性情本来不是恶的,是人情必不可免的,唯有放任不管,任其发展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只要以礼法束缚之,达到一种类似天理和人欲两相平衡的状态,就是荀子最理想的人性。
【参考文献】
[1] 荀况.荀子[M].上海:中华书局,2016.
作者简介:冯琦骏(1990—),男,汉族,重庆忠县人,副主任科员,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中共忠县县委党校,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关键词】 荀子 人性论 性恶论 性情
荀子的人性论是著名的“性恶论”,《性恶》篇开头便讲:“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一论断认为人之性中包含了“好利”、“疾恶”、“耳目之欲”等自然具备的特性,它们发展下去就会犯分乱理而归于暴,因此需要用师法礼义去教化。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其善者伪也”,这就自然引出一个问题:人性是恶的,那么善从何来?
对于上面这个问题,荀子作了一个回答:“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陶人埏埴而为器, 然则器生于陶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工人斲木而成器,然则器生于工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荀子·性恶》)可见他把善(礼义)的产生归结于圣人的“伪”。也就是说不管是圣人还是普通人,本性都是恶,只是圣人能够创造礼义法度来约束人性。圣人从众多性恶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圣人是“人之所积”,是经过长期的为学思索,积善不息而成的。这个解释有些牵强,如果所有人包括圣人的人性都被定义为恶,那么圣人为何要制定礼法来自我约束,圣人善的价值观从何而来?单单是“人之所积”并不能解释清楚。笔者认为荀子的性恶论并不能理解为绝对的性恶,而是在批判孟子的性善论时产生的一种针对性的说法。因为孟子强调人心之善端,荀子为驳斥孟子,则将人性说成恶,因此言辞中或有故意与孟子相反之嫌,实则荀子的人性论不是绝对完全的性恶论。
荀子强调人情的不可免性,例如:“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王霸》)又讲性情和欲望:“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 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 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荀子·正名》)
荀子并不是要用礼法去约束人的人性,以至于禁止人的天性欲望得到满足。他认为人的情欲是必不可免的,与生俱来的,而且是无限的,不可尽的。也就是说人的欲望无穷无尽永远不能完全被满足,不加控制的顺从性情欲望发展下去只会越演越烈导致犯分乱理,完全禁止则不符合人之天性。因此欲望必须得到满足,但需要置于礼法的规范之下,达到“进则近尽,退则节求”的“道”的境界。荀子的“道”不是完全指符合儒家道德标准的“礼法”“天理”,也不完全是人生来自然具备的人性,而是两者之间的平衡,前者是“善”,后者是“恶”,性恶论就是这个天平上的一头。这就又回到之前的问题:“善”的产生。由于荀子把人性的根源定性为恶,那么“善”就很难产生。因此荀子的人性论中必须为“善”的产生留出一定的空间。
荀子讲“性”也讲“情”。这两个范畴在荀子的思想中常常一起出现,有着密切的关联却又不完全相等。他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正名》)结合“情者性之质”来看,性的范畴显然要比情大,而欲又是“情之应”,理解为欲望是情的反应。因为人情产生了作用,导致欲望,可以认为“欲”就是荀子人性论中最明显的恶的部分。而“情”是导致“欲”产生的原因,情本身是好恶喜怒哀乐等天然具备的人情,它本身是不呈現为恶的,只有它发生作用导致的“欲”才是恶。而“伪”的产生,是先有“情”,然后心为之择就是虑,虑而为之动就是“伪”,这个“伪”暂时还不具备“善”“礼义”等属性,仅仅是人经过思虑之后的行动,其意义与“性”是对立的。“性”是“天之就”,不可学不可事,是生而有之的。“伪”则是后天经过思虑后的产物。“性”“伪”的范畴较大,仅仅规定了先天与后天的区别。并不是所有的“伪”都是善的,只有符合儒家礼义的“伪”才是善的,其他的例如《非十二子》中被批判的对象则不被荀子认为是善的。
相应的,恶也不是“性”的唯一属性。“性”的本质是“情”,而荀子并没有写一篇文章特别专门讲“情”,但它常常会出现在各处,并且有着相同的内涵,常常写为“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人情之所同欲也”,十分强调“情”普遍存在于每个人身上。而同时往往带有一定的道德判断,例如:“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荀子·荣辱》)又如:“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合天下而君之,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谢甚高,园囿甚广,臣使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故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妇女莫众焉;形体好佚,而安重闲静莫愉焉;心好利,而谷禄莫厚焉。”(《荀子·王霸》)这些“情”都是在讲人的欲望,实际上是以“情”来代指“欲”。因此这些“情”都带着贬义,属于偏恶的属性。
但“情”本身并不具备道德属性,它是“欲”产生的根源,但它也是“善”产生的根源。由“情”发生作用,心择而虑,虑而动成“伪”,这一论述使得“情”成为了“伪”的源泉。而“伪”包括了礼法等符合儒家道德标准的“善”,作为其源泉的“情”则不可能完全带着恶的属性。但“情”与“欲”的关系过于紧密,“欲”就是“情”发生作用的反应以至于“情”往往就代表着“欲”,于是附带了恶的感情色彩,基本上说“情”其实是在说“欲”。因此当“情”和“性”连用的时候,“性情”“情性”都多带恶属性。
“性”本恶指的就是“性”的本质“情”反应出的“欲”的恶。而“性”本身除了本质的“情”与恶有关之外,还存在了向善的可能。这种向善的可能来源于“性”中的可知性。荀子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又说:“今人之性,目可以见,耳可以听。”(《荀子·性恶》)这就清楚说明,人天然的“性”中,包含了认知事物的能力,能够认知物种所包含的“理”。“性”的这种功能,正是圣人积累创造出礼法的根基。因此“性”虽然本来不是善的,但赋予了人去创造和认知善的能力。
综上,荀子的性恶论应当分层次来看待,不能笼统地认为“性”就是恶。其性恶论总结起来有如下几层内容:第一是性伪之分,即先天和后天的区别,“性”本身不具备恶,“伪”本身也不具备善;第二是性情关系,“性”包含“情”,“情”是“性”的内在本质,但“性”不仅仅只有“情”,还包括人的认知能力,“情”本身也不具备善恶属性;第三是情欲关系,“情”的发生作用会成为“欲”,具有恶属性,“情”经常被这种属性影响,导致自身也带上恶的道德判定。荀子强调“性”之恶,一方面是对孟子的性善论进行针锋相对,另一方面也是自成体系,是为了引导出礼法教化的重要性。性情本来不是恶的,是人情必不可免的,唯有放任不管,任其发展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只要以礼法束缚之,达到一种类似天理和人欲两相平衡的状态,就是荀子最理想的人性。
【参考文献】
[1] 荀况.荀子[M].上海:中华书局,2016.
作者简介:冯琦骏(1990—),男,汉族,重庆忠县人,副主任科员,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中共忠县县委党校,研究方向: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