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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法律的规定。实践中,全面性的工作一般由政府直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性的工作则由政府委托所属有关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适应这一工作关系的需要,一种具有特定要求的公务文书——向人大常委会提送的专题工作报告也就形成了。这是人大常委会机关秘书人员和政府组成部门秘书人员都必须研究的一种公文。向人大常委会提送的专题工作报告是一种规范性的公务文书,属上行文的范畴。它既要符合公文的一般要求,又要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文的特定书写要求。而目前,有些秘书人员还没有完全掌握此类文件的写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