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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指明了安全保护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位置。《纲要》之所以将安全问题放在幼儿园工作的首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人身体是人发展之本,没有生命或生命质量差则谈不上人的发展或良好发展;二是近年来不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如何采用安全措施,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研究的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有鉴于此,帮助幼儿园制定安全规范制度,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幼儿健康发展就成为加强幼儿安全保护工作的措施和教育途径。
目前,幼儿在园期间人身发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幼儿园教育管理水平尚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园内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特别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安全教育专人负责和教育过程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二是家庭与幼儿园缺乏足够的沟通。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严重脱节,有些幼儿在家庭教育中形成的某些心理特点、生活习惯, 由于家园缺乏联系,幼儿教师没有进行特殊防范和相应教育,从而导致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是监护人防范意识薄弱。一方面表现为教师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幼儿监管措施不到位,防范和预见意识差;另一方面是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缺乏防止幼儿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知识。
第四是幼儿缺乏必要生活经验和防范能力。幼儿意外事故发生多少与幼儿园和家庭的教育方式密切相关。家长和幼儿园往往只重视孩子的知识教育和智力开发,教给幼儿安全防护的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过少,导致许多幼儿安全意识薄弱,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意识,安全知识存在空白区,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
第五是幼儿身体各种机能水平较低。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事故中,烫伤、摔伤、碰掉牙、骨折等比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幼儿年龄小,缺乏生活经验,身体发育不完善,运动机能差所引起的。
第六是外来原因以及意外事件。外来因素和意外事件比较复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这种行为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必须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通过上述的幼儿在园期间人身发生伤害事故发生原因的介绍,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加以预防。
强化安全教育氛围,绷紧安全教育弦
第一是加大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力度。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来说,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健全完善幼儿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食品验收制度、设施安全检查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等,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幼儿园活动场地和器材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要求,不留事故隐患。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及时总结和改进安全工作;建立了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了园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减低了幼儿园内的安全隐患,预防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是强化老师的安全意识。教师是幼儿园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加强教师的安全意识。可通过定期组织安全工作学习和讨论,进行安全教育的课堂观摩和评比,对教学环境、安全设施等硬件进行安全性评估,找出不安全因素;同时,结合安全活动,设置一些有关的模拟情景,让教师们讨论,通过反复思考与实际操作,提高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应懂得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予处理,将损伤减少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强家园合作促进相互理解与支持。孩子家长和其他监护人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为幼儿的学习和生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幼儿园可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适应能力。
检查落实是工作根本,做到万无一失
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3——6岁的幼儿,要让他们获得全面的发展,必须首先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够给幼儿创设稳定良好的教育环境,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了制度提了要求之后,重在抓好落实,而且不能忽视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便于及时改进,消除隐患。要坚持做到节假日前由园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保卫干部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保卫小组进行月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比如:在检查时发现各班的洗涤灵、洁厕灵等物品摆放的位置过低时,幼儿园马上投资做了物品存放柜,使危险物品远离幼儿;检查锅炉房时,发现卫生较差马上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清扫,并对司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检查幼儿活动器械,发现螺丝活动或开焊后,及时维修;每天静园时,检查电源、门窗,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解决,并与教师的月考核挂钩,奖罚分明。安全保卫工作单靠几个人是做不好的。因此,这就要求幼儿老师注意经常做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对于幼儿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如:房屋漏、电源位置底、幼儿玩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当保卫人员未能当时发现时,教职工及时将情况上报,引起全员重视,从而使这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得到消除。因此说,检查落实是做好幼儿安全保卫工作的根本。
突出抓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做到寓教于乐
实践经验说明,安全的意识、思维、习惯,安全防护、应急自救的技能和知识,应从儿童抓起,安全教育能影响儿童的思维和行为,能使儿童从小就养成珍惜生命、自律安全的行为和品德,这是幼儿园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将安全教育与保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目的、有计划地渗透到幼儿的日常生活之中, 关注幼儿一日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注重安全教育的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
幼儿的身心正处于逐步发展的阶段,缺少生活经验和常识,自理能力差,虽然教师和家长在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他们,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成人对孩子的保护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在关注和保护孩子的同时,更重要的应该是教给他们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只有把安全的金钥匙教给孩子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幼儿园应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抓住一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随机强化。在教育目标中要加大安全教育的比重,从学期目标到月目标和周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将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
同时,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能光讲道理,要利用一切机会和可能发生的危险情景,运用各种手段及时进行教育,让幼儿对“危险”有深刻的印象。在教育过程中,可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运用讲故事、念儿歌、情景表演等形式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相结合,并结合本地区、本园的实际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寓教于乐,提高幼儿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保护意识,使安全教育真正深入到每个幼儿的心中,真正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根据总目标分解制订了相应的分目标,通过主题活动、常规活动、游戏活动、模拟演习活动、环境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幼儿在感兴趣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明确自我保护的意义,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面向未来,为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社会氛围
德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类的行为既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又受个体心理的影响,是个体特征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其行为模式为:B=f(P.E), 其中B为行为,P为个体,E为环境。就如当一个孩子每天看见马路上红灯亮时,路上的行人照样横穿马路,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就会学着在红灯亮时横穿马路;再如当孩子在家经常听到成人讲粗口话,孩子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学会讲粗口话。这充分说明环境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全社会都应重视幼儿安全,不断健立建全法制,提高全民安全法律素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重视幼儿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颁布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也明确规定:“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因此我们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护能力,为幼儿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精神环境的同时,也应加大投入,为幼儿营造安全良好的物质环境,尽可能杜绝或减少其中的不安全因素。如定期检查房屋、围墙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购置大型玩具时,要注意选择安全、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玩具,定期检查发现有螺丝松动或材料磨损要及时加固修理或更换;电线裸露应及时修理,线路太小、老化要重新扩容改造;场地要平整,围栏的高度、密度、滑梯的坡度都要考虑安全因素,必要时要重修。室内家具应尽量圆角,避免尖角、粗糙等,尽可能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环境。
邮编:235058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袁庄矿社区中心幼儿园
作者姓名:贺红
联系电话:(0)15156198406
目前,幼儿在园期间人身发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幼儿园教育管理水平尚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园内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特别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安全教育专人负责和教育过程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二是家庭与幼儿园缺乏足够的沟通。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严重脱节,有些幼儿在家庭教育中形成的某些心理特点、生活习惯, 由于家园缺乏联系,幼儿教师没有进行特殊防范和相应教育,从而导致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是监护人防范意识薄弱。一方面表现为教师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幼儿监管措施不到位,防范和预见意识差;另一方面是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缺乏防止幼儿意外伤害的意识和知识。
第四是幼儿缺乏必要生活经验和防范能力。幼儿意外事故发生多少与幼儿园和家庭的教育方式密切相关。家长和幼儿园往往只重视孩子的知识教育和智力开发,教给幼儿安全防护的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过少,导致许多幼儿安全意识薄弱,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缺少应有的防范意识,安全知识存在空白区,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
第五是幼儿身体各种机能水平较低。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事故中,烫伤、摔伤、碰掉牙、骨折等比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幼儿年龄小,缺乏生活经验,身体发育不完善,运动机能差所引起的。
第六是外来原因以及意外事件。外来因素和意外事件比较复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这种行为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必须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通过上述的幼儿在园期间人身发生伤害事故发生原因的介绍,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加以预防。
强化安全教育氛围,绷紧安全教育弦
第一是加大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力度。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来说,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健全完善幼儿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食品验收制度、设施安全检查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等,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幼儿园活动场地和器材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要求,不留事故隐患。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及时总结和改进安全工作;建立了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了园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减低了幼儿园内的安全隐患,预防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是强化老师的安全意识。教师是幼儿园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加强教师的安全意识。可通过定期组织安全工作学习和讨论,进行安全教育的课堂观摩和评比,对教学环境、安全设施等硬件进行安全性评估,找出不安全因素;同时,结合安全活动,设置一些有关的模拟情景,让教师们讨论,通过反复思考与实际操作,提高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应懂得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予处理,将损伤减少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强家园合作促进相互理解与支持。孩子家长和其他监护人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儿童的保护,时刻为幼儿的学习和生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幼儿园可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有针对性的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适应能力。
检查落实是工作根本,做到万无一失
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3——6岁的幼儿,要让他们获得全面的发展,必须首先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够给幼儿创设稳定良好的教育环境,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了制度提了要求之后,重在抓好落实,而且不能忽视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便于及时改进,消除隐患。要坚持做到节假日前由园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保卫干部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保卫小组进行月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比如:在检查时发现各班的洗涤灵、洁厕灵等物品摆放的位置过低时,幼儿园马上投资做了物品存放柜,使危险物品远离幼儿;检查锅炉房时,发现卫生较差马上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清扫,并对司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检查幼儿活动器械,发现螺丝活动或开焊后,及时维修;每天静园时,检查电源、门窗,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解决,并与教师的月考核挂钩,奖罚分明。安全保卫工作单靠几个人是做不好的。因此,这就要求幼儿老师注意经常做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对于幼儿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如:房屋漏、电源位置底、幼儿玩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当保卫人员未能当时发现时,教职工及时将情况上报,引起全员重视,从而使这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得到消除。因此说,检查落实是做好幼儿安全保卫工作的根本。
突出抓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做到寓教于乐
实践经验说明,安全的意识、思维、习惯,安全防护、应急自救的技能和知识,应从儿童抓起,安全教育能影响儿童的思维和行为,能使儿童从小就养成珍惜生命、自律安全的行为和品德,这是幼儿园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将安全教育与保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目的、有计划地渗透到幼儿的日常生活之中, 关注幼儿一日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注重安全教育的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
幼儿的身心正处于逐步发展的阶段,缺少生活经验和常识,自理能力差,虽然教师和家长在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他们,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成人对孩子的保护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在关注和保护孩子的同时,更重要的应该是教给他们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只有把安全的金钥匙教给孩子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幼儿园应通过安全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抓住一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随机强化。在教育目标中要加大安全教育的比重,从学期目标到月目标和周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将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
同时,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能光讲道理,要利用一切机会和可能发生的危险情景,运用各种手段及时进行教育,让幼儿对“危险”有深刻的印象。在教育过程中,可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运用讲故事、念儿歌、情景表演等形式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相结合,并结合本地区、本园的实际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寓教于乐,提高幼儿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保护意识,使安全教育真正深入到每个幼儿的心中,真正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根据总目标分解制订了相应的分目标,通过主题活动、常规活动、游戏活动、模拟演习活动、环境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幼儿在感兴趣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明确自我保护的意义,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面向未来,为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社会氛围
德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类的行为既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又受个体心理的影响,是个体特征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其行为模式为:B=f(P.E), 其中B为行为,P为个体,E为环境。就如当一个孩子每天看见马路上红灯亮时,路上的行人照样横穿马路,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就会学着在红灯亮时横穿马路;再如当孩子在家经常听到成人讲粗口话,孩子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学会讲粗口话。这充分说明环境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全社会都应重视幼儿安全,不断健立建全法制,提高全民安全法律素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重视幼儿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颁布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也明确规定:“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因此我们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护能力,为幼儿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精神环境的同时,也应加大投入,为幼儿营造安全良好的物质环境,尽可能杜绝或减少其中的不安全因素。如定期检查房屋、围墙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购置大型玩具时,要注意选择安全、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玩具,定期检查发现有螺丝松动或材料磨损要及时加固修理或更换;电线裸露应及时修理,线路太小、老化要重新扩容改造;场地要平整,围栏的高度、密度、滑梯的坡度都要考虑安全因素,必要时要重修。室内家具应尽量圆角,避免尖角、粗糙等,尽可能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环境。
邮编:235058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袁庄矿社区中心幼儿园
作者姓名:贺红
联系电话:(0)1515619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