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国家行政权的行使实行全方面的密切监督,这既是传统法学的要义之一,又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特征之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大的法治成果之一,就是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并相应地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但中国目前的行政诉讼以及通过司法审查实现的行政司法监督,由于观念的滞后和体制的欠缺正处于欲罢不忍、欲进不能的困局之中。分析这种困局产生的原因并找出走出困局的出路,正是当下中国法学界面临的紧迫课题。本文尝试对此做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