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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及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我国食品安全度已突破“警戒线”。监管是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利剑”,社会公众是重要的监管力量。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机制的运行符合公共治理、社会共治、双重失灵等理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机制尚存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存在缺陷、消费者维权保障制度不完善、消费教育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对此,我国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举报奖励、消费维权保障及消费者教育等制度,从而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