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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审查”到“立案登记”的转变,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诉权,解决“立案难”顽疾,体现“司法为民”理念而推出的一项改革措施。与民事诉讼相比,因被告主体的特殊性,“立案难”在行政诉讼中的表现更为严重。在审视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建议从明确起诉条件审查标准、完善监督救济机制、增设实体判决要件制度等方面对该制度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