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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4号准则")第22条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有所描述,但在实务中并未引起普遍的关注。然而,伴随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30号准则")的修订与发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拟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予以梳理和剖析,以加深业界的理解并试图澄清相应的模糊性认识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