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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网络信贷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形式,其逐渐成为大家日益关注的焦点。网络信贷不同于传统的借贷模式,在民间从事的网络借贷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部分人的资金问题。然而,由于当今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和运作过程存在一些问题,这就使得网络信贷带给经济和社会许多负面影响,因此,网络信贷行业的规范成为当下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网络信贷自英美国家起源进入中国市场已有九年的时间,其不断地发展与成熟,并在不同国家迅速蔓延和发展。然而根据网络信贷在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网络信贷活动的从事和经营会存在诸多的风险。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的存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一定的引导和监管是必不可少的,这已经成为各界早已达成的共识,但是在具体的规范和监管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和监管措施。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想要对网络信贷行业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管理最重要的是对于网络信贷存在风险的控制,而并不是去对网络信贷行业的创新进行控制和限制,因此,在具体规范网络信贷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对于网络信贷存在风险的分析和控制,从而进一步达到规范网络信贷行业的目的。
一、网络信贷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网络信贷在我国发展已有几年的时间,自第一个P2P信用网上借贷平台“拍拍贷”于2007年8月成立,其在中国发展非常迅速,仅仅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已有上百家。根据相关数字统计,2010年网络融资达到了130亿元,并且主要的几家网络借贷平台平均每月的交易金额达三千万以上。
虽然不同的网络借贷平台会在操作模式、资金转账方式、贷款金额设置以及利率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的发展形式。但是在总体的类型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包括自主配对、网站全程参与、网站审核担保。从总体的发展情况来看,网络借贷逐渐呈现出一些特点,主要有:交易金额偏向大额、跨区域借贷、借贷对象由熟人发展到陌生人等等。
二、我国网络信贷存在风险分析
1、借款人在资料验证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与国外成熟的网络信贷模式发展相比,我国的网络信贷发展还相对不够完善。在国外,网络信贷会配备完善且公开透明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相关资料和材料能够得到充分的验证,包括个人的相关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和银行账号等。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信用体系方面不够完备,这就使得对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借款目的的验证成为公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在网络信贷中存在这种风险将会加大蓄意诈骗钱财案件的隐患和风险。
2、借贷双方在个人资料方面存在安全性的风险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网络的安全逐渐成为公众日益关心的普遍问题。在网络信贷活动进行的同时,会存在各种不安全性因素,这对于网络交易的正常进行将是一个重大的阻碍。在具体的信贷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会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和密码等相关财务信息进行透露,如果在信息进行输出和验证的过程中没有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密,那么将会对网络信贷活动的继续开展和有力发展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3、资金在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关于资金的投入与产出这个问题,是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人问题关乎借款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借人会关心资金在接触后能不能按时收回,如果借款人到还款日期不能够及时还款,并出现坏账,自己的利益将如何得到保证。对于一些逾期仍欠款且拒还者如果不进行相应的监管和法律方面的约束,如果对于拖欠的款项并不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和行动,就有可能会导致坏账的进一步扩大,这对于出借人的自身利益和进行网络信贷的网站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是会造成极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4、网络平台的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一些网络信贷平台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的网络信贷平台,如果在某个发展阶段其经营者能够掌控网络信贷平台内的大部分资金,那么就会使得经营者携款逃跑这种隐患的发声概率增加。因此,网络平台需要有相应的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这对于网络信贷的进一步发展十分重要。
三、规范网络信贷发展的建议
1、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引导和监管
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网络信贷在具体的监管方面并没有细致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这就使得相应的监管部门在面对当前网络信贷发展的具体情况时,应该加强与提升自身的认识,并加大引导和监管。一方面需要加强监控。网络信贷在进行资金融通活动的过程中,会涉及较为广泛的社会群体,因此风险如果存在并发生,就很容易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具体监管内容要包括借款的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情况等方面。第二方面需要将监管的分工进一步明确。不同的部门之间应该沟通并进行协商,并对各自部门的监管层次和责任进行细致的界定,并对监管方、网站、出借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进行明确。第三方面是相关制度与法律的建立和完善。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处理好既要鼓励创新又要加强监管的关系,在支持的达前提下,加大制度建设,并加强风险的防控,构建防火墙。第四方面对经营者加强督促,保证贷款人利益。对于经营网络信贷业务的一些经营者,要求其加强保护措施的完善,尽可能降低出借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2、加强政策方面的支持
网络信贷是民间借贷与网络进行结合而产生的,其代表了未来微小金融进一步发展的一种趋势,因此,政府部门对于网络信贷的发展应该积极支持。第一,是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法律方面承认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部分,承认并确定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第二,在政策和规定方面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并进一步将进行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并对一些非法的民间中介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和取缔。第三,由于目前我国存在的网络借贷平台并不太多,所以应该允许这些平台在先试先行的基础之上并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让其不断完善并对国外成熟网站的经验进行借鉴,并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对风险控制机制进行适时创新。
3、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的建设
信息平台的建设就是要通过技术的不断创新,可以让信息对称能够实现最大化,并使得交易过程所需信息成本能够降低。首先,P2P的本质就是实现个人与个人之见的直接交易,这就意味着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对称成为P2P能否成功的关键点,因此,经营网络现代业务的网站应该进一步加强基础技术的建设,使得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用贷款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新技术比如3G(4G)技术,这就可以使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手机直接进行接触,并能够运用定位系统明确对方所在位置,还可以进行手机银行的实时监控,这就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较为真实的交易平台。其次就是进一步加强网络信用体系的建设,配备并完善整套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这就需要对网络借贷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扫描识别并确认,并对出现的可疑交易记录要及时向出借人进行提示。对于借贷完成之后出借人对于借款人的评价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进一步结合信用记录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的界定,并对不守信用的借款人要采取相应的惩罚。再次就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该提前做好一些应对措施,这就需要依靠专业人员的技术并加强流程的控制,以此保证网络信贷业务的正常顺利进行。另外,还需要对贷款实际用途进行监控。这将会使得出借人能够明白借款人的目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却因为成本的限制没有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沈乎.Zopa:摈弃银行,每个人都可以有更好的交易[J].新世纪周刊,2011(33): 82—87.
[2]王艳,陈小辉,刑增艺.网络借贷中的监管空白及完善[J].当代经济,2009.24.
[3]吴亭.我国网络信贷监管的思考[J].金融论坛2011.
[4]高翔.哈哈贷夭折:网络P2P借贷平台面临洗牌[N].经济观察报,2011.08(20).
[5]张培国.网络信贷—民间金融新的路径选择[J].金融会计,2010(10): 43—48.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凌源支行)
网络信贷自英美国家起源进入中国市场已有九年的时间,其不断地发展与成熟,并在不同国家迅速蔓延和发展。然而根据网络信贷在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网络信贷活动的从事和经营会存在诸多的风险。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的存在,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一定的引导和监管是必不可少的,这已经成为各界早已达成的共识,但是在具体的规范和监管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和监管措施。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想要对网络信贷行业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管理最重要的是对于网络信贷存在风险的控制,而并不是去对网络信贷行业的创新进行控制和限制,因此,在具体规范网络信贷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注重对于网络信贷存在风险的分析和控制,从而进一步达到规范网络信贷行业的目的。
一、网络信贷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网络信贷在我国发展已有几年的时间,自第一个P2P信用网上借贷平台“拍拍贷”于2007年8月成立,其在中国发展非常迅速,仅仅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已有上百家。根据相关数字统计,2010年网络融资达到了130亿元,并且主要的几家网络借贷平台平均每月的交易金额达三千万以上。
虽然不同的网络借贷平台会在操作模式、资金转账方式、贷款金额设置以及利率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的发展形式。但是在总体的类型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包括自主配对、网站全程参与、网站审核担保。从总体的发展情况来看,网络借贷逐渐呈现出一些特点,主要有:交易金额偏向大额、跨区域借贷、借贷对象由熟人发展到陌生人等等。
二、我国网络信贷存在风险分析
1、借款人在资料验证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与国外成熟的网络信贷模式发展相比,我国的网络信贷发展还相对不够完善。在国外,网络信贷会配备完善且公开透明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相关资料和材料能够得到充分的验证,包括个人的相关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和银行账号等。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在信用体系方面不够完备,这就使得对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借款目的的验证成为公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在网络信贷中存在这种风险将会加大蓄意诈骗钱财案件的隐患和风险。
2、借贷双方在个人资料方面存在安全性的风险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网络的安全逐渐成为公众日益关心的普遍问题。在网络信贷活动进行的同时,会存在各种不安全性因素,这对于网络交易的正常进行将是一个重大的阻碍。在具体的信贷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会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和密码等相关财务信息进行透露,如果在信息进行输出和验证的过程中没有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密,那么将会对网络信贷活动的继续开展和有力发展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3、资金在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关于资金的投入与产出这个问题,是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人问题关乎借款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借人会关心资金在接触后能不能按时收回,如果借款人到还款日期不能够及时还款,并出现坏账,自己的利益将如何得到保证。对于一些逾期仍欠款且拒还者如果不进行相应的监管和法律方面的约束,如果对于拖欠的款项并不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和行动,就有可能会导致坏账的进一步扩大,这对于出借人的自身利益和进行网络信贷的网站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是会造成极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4、网络平台的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一些网络信贷平台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的网络信贷平台,如果在某个发展阶段其经营者能够掌控网络信贷平台内的大部分资金,那么就会使得经营者携款逃跑这种隐患的发声概率增加。因此,网络平台需要有相应的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这对于网络信贷的进一步发展十分重要。
三、规范网络信贷发展的建议
1、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引导和监管
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网络信贷在具体的监管方面并没有细致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这就使得相应的监管部门在面对当前网络信贷发展的具体情况时,应该加强与提升自身的认识,并加大引导和监管。一方面需要加强监控。网络信贷在进行资金融通活动的过程中,会涉及较为广泛的社会群体,因此风险如果存在并发生,就很容易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具体监管内容要包括借款的用途、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情况等方面。第二方面需要将监管的分工进一步明确。不同的部门之间应该沟通并进行协商,并对各自部门的监管层次和责任进行细致的界定,并对监管方、网站、出借人和借款人各自的义务进行明确。第三方面是相关制度与法律的建立和完善。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处理好既要鼓励创新又要加强监管的关系,在支持的达前提下,加大制度建设,并加强风险的防控,构建防火墙。第四方面对经营者加强督促,保证贷款人利益。对于经营网络信贷业务的一些经营者,要求其加强保护措施的完善,尽可能降低出借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2、加强政策方面的支持
网络信贷是民间借贷与网络进行结合而产生的,其代表了未来微小金融进一步发展的一种趋势,因此,政府部门对于网络信贷的发展应该积极支持。第一,是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法律方面承认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部分,承认并确定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第二,在政策和规定方面对网络借贷的性质、组织形式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并进一步将进行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并对一些非法的民间中介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和取缔。第三,由于目前我国存在的网络借贷平台并不太多,所以应该允许这些平台在先试先行的基础之上并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让其不断完善并对国外成熟网站的经验进行借鉴,并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对风险控制机制进行适时创新。
3、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的建设
信息平台的建设就是要通过技术的不断创新,可以让信息对称能够实现最大化,并使得交易过程所需信息成本能够降低。首先,P2P的本质就是实现个人与个人之见的直接交易,这就意味着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对称成为P2P能否成功的关键点,因此,经营网络现代业务的网站应该进一步加强基础技术的建设,使得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用贷款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新技术比如3G(4G)技术,这就可以使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手机直接进行接触,并能够运用定位系统明确对方所在位置,还可以进行手机银行的实时监控,这就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较为真实的交易平台。其次就是进一步加强网络信用体系的建设,配备并完善整套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这就需要对网络借贷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扫描识别并确认,并对出现的可疑交易记录要及时向出借人进行提示。对于借贷完成之后出借人对于借款人的评价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进一步结合信用记录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的界定,并对不守信用的借款人要采取相应的惩罚。再次就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该提前做好一些应对措施,这就需要依靠专业人员的技术并加强流程的控制,以此保证网络信贷业务的正常顺利进行。另外,还需要对贷款实际用途进行监控。这将会使得出借人能够明白借款人的目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却因为成本的限制没有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沈乎.Zopa:摈弃银行,每个人都可以有更好的交易[J].新世纪周刊,2011(33): 82—87.
[2]王艳,陈小辉,刑增艺.网络借贷中的监管空白及完善[J].当代经济,2009.24.
[3]吴亭.我国网络信贷监管的思考[J].金融论坛2011.
[4]高翔.哈哈贷夭折:网络P2P借贷平台面临洗牌[N].经济观察报,2011.08(20).
[5]张培国.网络信贷—民间金融新的路径选择[J].金融会计,2010(10): 43—48.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凌源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