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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河北、江西、浙江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来生产药用胶囊,修正药业、金马药业、海外制药等9家药厂纷纷中招,所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药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最高超标达90多倍。消息甫出,引发各界惊呼连连,小小的胶囊竟如巨石般砸入本就不平静的道德浑水,一时间水花四溅。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从立法到加强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遗憾的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远未在深层次上得到解决。生活在免于“食品和药品安全恐惧”的环境里,是公众本应有的权利和尊严,但这种权利和尊严却以相似的模式被屡屡侵犯——硫磺熏制生姜是行业“潜规则”,潲水油炼制食用油是行业“潜规则”,如今有毒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又成行业“潜规则”,国人不禁想问:到底有多少“潜规则”在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无解了吗?这是舆论无奈的感慨。我们呼吁相关各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注重诚信建设,严守道德底线,真正做良心食品、良心药品,造福社会;我们也渴盼相关部门以负责任的态度,设置严关密卡,并拿出铁腕的打击力度,捍卫公众的健康。
揭秘
小胶囊里的大玄机
“想吃果冻时,舔舔你的皮鞋。想喝老酸奶时舔舔你的皮鞋;治疗拉肚子时,舔舔你的皮鞋。”这是铬含量超标毒胶囊事件发生以后,一些网民编的段子,虽然幽默,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满是苦涩和愤怒。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
《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近日,在某些明胶厂,有媒体记者目睹了工业明胶的加工过程。工业皮革废料经过生石灰浸渍膨胀、工业强酸强碱中和脱色、多次清洗等一系列工序处理后,看上去跟新鲜动物皮原料没什么两样。熬出来的透明胶液,再经过浓缩、凝胶、干燥、粉碎等工序,就摇身变成了淡黄色的所谓“蓝皮胶”。厂里的经理承认,这种明胶实际上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作食品药品原料的工业明胶。
“蓝矾皮”是工业皮革废料,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鞣制时使用了含铬的鞣制剂,往往会导致铬残留,使用这种“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重金属铬的含量一般都会超标。
这种工业明胶,掺入胶囊废料,经过色素调色及化工原料清洁,进行充分溶解,就成了加工药用胶囊的胶液。胶液再经过半自动胶囊生产设备成型,最后通过切割整理,便加工成了五颜六色的药用胶囊。
根据调查中掌握的线索,媒体记者分别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对药店销售的一些制药厂生产的胶囊药品进行买样送检。检测项目主要针对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违规胶囊涉及多个产品,该事件涉及企业包括通化金马、修正药业、海外制药、蜀中制药等。药企名气越大,产品数量越多,可能受害的消费者人数也会越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我国多个省市已展开部署调查“问题胶囊”,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
毒胶囊事件,再次刺激了脆弱的社会神经。有网友愤怒地追问:“我的烂鞋子被你们拿去做胶囊了吗?”修正药业官网、通化金马官网先后被黑,黑客在网页开头均写道:“我的烂鞋子被你们拿去做胶囊了吗?”同被曝光的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也被黑客攻击,黑客在网站上留言道:“要做良心药呀!!!”
“良心药,放心药”,这是某制药企业,也是此次毒胶囊涉及的企业的广告语。现在再看这类广告语,真感觉是莫大的讽刺。
把脉
管理混乱致恶性竞争
“因为资金问题,不少胶囊企业有大小老板。比方说,大老板建一个厂房,下面的生产线由多个小老板承包。小老板各自管理自己的生产线。”浙江益立胶囊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军伟是胶囊协会的理事,他说,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得不到统一管理,各自只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不会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品牌形象等方面考虑。管理的混乱也给“违法”提供了空间。
被曝光的企业之一——华星胶囊有限公司便是这样的经营模式。
另外,“价格战”也悄悄地打起。
“我是十几年前开始做胶囊的,有一次我去昆明谈生意,我说0号空胶囊160元/万粒,对方还惊讶地说‘你们卖这么便宜’。但是现在,报价130元/万粒,客户还说贵。”浙江益立胶囊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王柏芳无奈地说。
十几年过去了,物价飞涨,但胶囊的价格却被压了下来。“像我们这样的正规企业,利润是一年不如一年。”说到利润,王柏芳也摇起了头。十几年前,药用明胶的价格是3.5万元/吨,而现在,药用明胶的价格涨到4.5万~7.2万元/吨。
据《医药经济报》报道,我国药用空心胶囊产业规模扩张极快,整个行业处于产能过剩,造成了业内的无序竞争。而为了争夺市场,部分企业选择使用劣质原材料。有人分析说,为了一吨原材料省下一万元钱,一些胶囊生产企业竟然以工业明胶来生产胶囊,人吃了这种铬超标的药品,不知道是治病还是找死。
青海明胶的董秘华彧民认为,此次毒胶囊事件与市场恶性竞争有关,胶囊市场比较分散,各厂家也一直在互相压价。这次国家对毒胶囊的查处,有利于国内整个明胶和胶囊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的规范,能够让企业在健康的环境中发展。
药物采购政策不合理导致药企为压低成本而偷工减料
“铬超标毒胶囊”几乎已是制药行业公开的秘密。“良心药”为何变成“黑心药”?在一些行业资深人士看来,除了质疑监管环节外,还需要检讨现有的“唯低价中标”的药物采购政策。以安徽省为代表,目前基本药物招标实行“双信封”制。所谓“双信封”,一个是技术标书,即“质量分”;另一个是商务标书,即“价格分”。其中,“质量分”主要来自药企G M P(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但在我国所有药企都必须通过G M P认证方可进行药品生产。因此,技术标的筛选功能基本失效。于是只能看商务标,即各家药企的报价。招标结果最终由报价决定,价低者中。
2010年11月,国务院曾高度评价“安徽模式”:“为全国医改闯出了一条新路子、提供了宝贵经验,值得全国其他省区市学习借鉴”,并表示“向全国推广”。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多省将“最低价中标”明确列入当地招标规则。大批优质企业迫于成本压力退出招标,低价药品成为基本药物主流。
一些企业认为,此次空心胶囊出事正与此有关。一家四川药企的市场部人士爆料称:“实际上在行业里面以低价运行的企业,不仅在原料药方面,包装方面也很省钱的。他们之所以要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想低价中标。”
据了解,国内好的食用级药用明胶空心胶囊通常是1分钱一个,以一盒药24粒计算,每盒的空心胶囊成本大概2.4角。而用蓝皮胶生产的药用空心胶囊则只需要几厘钱一个,相比之下,用后者可省下1~2角钱的成本。这1~2角钱对动辄数十上百元的药品而言,占比很小,但在一些经过数次降价,价格已经低至1元以下的药品当中,则显得十分关键。
此番被央视曝光的几家涉事药业中,于去年被指“以苹果皮生产板蓝根”的四川蜀中制药颇受关注。公开资料显示,蜀中制药2011年曾爆出的以苹果皮生产板蓝根丑闻,后被国家药监局定性为违反GMP规定事件。不过,业内一些企业对于这一认定始终另有看法,并一直将蜀中事件作为反对唯低价中标的典型案例,多次提及。
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指出,“此次空心胶囊铬超标的问题,蜀中两个品种再度牵涉其中。由此可见,蜀中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招标唯低价是取的危害性太大。
检测工业明胶存在盲区
据了解,从工业明胶以原料身份进入药厂,到“铬超标毒胶囊”被生产出来,再从药厂流向医疗市场,整个过程本有层层“关卡”。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使用了含工业明胶外壳的“铬毒胶囊”,依然轻松越过监管部门的层层防线,以及制药企业的自我审查,最终流入市场、进入患者体内。对此,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指出:“规定上没有盲区,现实中有盲区。”
董金狮说,在现有检测铬的标准中,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食用、药用明胶必须要测的重金属之一,除了铬之外,还有铅、砷、锰、镉等重金属。另外食用、药用明胶还包含微生物等指标,共20多项,限制严格,而工业明胶限制的指标就比较少。
在董金狮看来,国家对工业明胶的食品检测环节,从制度上来讲不是盲区,但是从检测的方法上来讲,确实是盲区。目前可以做到的是对食品、药品进行检测,发现有害成分超标,从而推断出可能添加了工业明胶,但是并不能证明一定加入了工业明胶。工业明胶和食用、药用明胶的区别就在于工业明胶有害物质含量高,食用、药用明胶有害物质含量低。“有些企业很狡猾,钻空子,将铬含量高的工业明胶与铬含量很低的食用、药用明胶兑到一起,进行稀释,把铬含量控制在2mg/kg之内,这样,在铬检测的时候,这种明胶就是合格产品,但是实际上它一定含有其他有害物质,是有害的。”
自检重金属检测成本高 原料把关难严格
对于修正集团这样的大厂也被查出使用问题空心胶囊,药企技术人员普遍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对原料进厂把关不严。
据丽珠制药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胶囊、包装盒等在内凡与药品有关的原材料,在进入药企后都必须按批次进行严格而繁琐的检查,其中就包括对重金属含量的检测。目前,监测食品、药品重金属含量主要是靠量子吸收光谱的方法。
然而,由于检测重金属的量子吸收光谱价格很昂贵,少则数十万元,质量好的动辄上百万元,部分药企并没落实好这一要求,没有配置相应检测设备,从而为有毒胶囊流入从技术上提供了方便之门。
“这些药企因为自身没有条件,只能将重金属的检测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导致检测结果和生产脱节,当检测结果出来发现重金属超标时,使用这些有毒原材料制作的药往往已经生产好了。”丽珠制药集团的这名负责人说。
政府监管多为抽检方式 药企规避太容易
除了药企的自我检查外,药监系统还会在药品出厂时及出厂后等环节进行抽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监工作人员说,药品的检测一般有如下几个环节:药品出厂时要进行一次全部检测,一般由药品生产厂家自检;药品出厂后,药监部门会进行一次强制抽查;此后,药监部门还会不定期地针对不同药品进行抽查。
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药监部门对药品的抽查检验分为评价抽验和监督抽验。其中,评价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掌握、了解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而进行的抽查检验工作。监督抽验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此外,药品抽查检验分为国家和省(区、市)两级。前者以评价抽验为主,后者以监督抽验为主。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业内人士指出:“如今,一个企业生产的药品往往有多个版本,现在一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往往会生产‘应付药检的药’。”此外,由于目前药监部门执行药典规定、对药企的产品进行检查,往往是以抽检方式,“一些企业就会通过‘混合样’来蓄意隐瞒问题”。
开方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何“药”可解?
董金狮建议,法律应该明令禁止生产药品或者食品的企业采购工业明胶,再对明胶生产厂家进行监管,建立台账记录,禁止企业将工业明胶卖给食品、药品企业,工业明胶就不会流入食品、药品行业。
也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修订相关法律,通过给食品药品上“强制险”保安全。据介绍,在国外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很多责任保险都是法定保险,也就是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企业购买。如在美国,责任保险在整个财产保险中达到50%左右。而在我国,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强制责任险外,其余险种都是商业经营,仅靠保险公司推动,很难收到实质性效果,也弱化了责任保险发挥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目前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如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然而以“三鹿事件”为例,政府耗资11.1亿元,仍难以对受害的27万多名患儿实现完全赔偿。因此,强制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由企业承担,运用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和经济补偿功能,不仅可以转嫁风险,还能减轻政府负担,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业内人士针对食、药领域安全提出如下对策:
一要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能回避监管责任。唯有从源头上治理,从制度上保障,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常态化、制度化,并通过传媒及时公布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指标,充分尊重公众的消费知情权与健康权,让制度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才能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民众营造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二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分析。即科学的评估、风险的管理决策以及风险信息与外界的交流,以求防微杜渐,让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风险监管体系。尽早建立前瞻性检测体系,对国内药品危机的情报进行鉴别分析,捕捉危机征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涉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作出评估,必要时发出危机警报,启动危机处理程序。
追问
监管为何又没跑过媒体
我们应该感谢媒体,为我们揭开真相,所曝光的9家药厂13批次药品将被写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人唾弃。与此同时,我们又不免有些遗憾和失落:监管本意是“预防”,现在却屡屡“善后”,监管又一次没跑过媒体。近年来,三鹿奶粉,染色馒头,毒豆芽……几乎每一起质量安全事件都是媒体扮演“先行者”,通过曝光引发社会关注,而本应起到安全监管的部门跟在媒体后面亦步亦趋。媒体曝光固然是在履行社会监督,但也从侧面折射出部门监管的不力。毕竟,监管部门与媒体相比有着信息、技术、知识、职能等多种优势。连作为局外人的记者都能“识得庐山真面目”,“身在此山中”的监管部门情何以堪,究竟是浑然不觉,还是装聋作哑,值得追问。
专家分析,监管屡屡落后媒体,原因大概有三点:
一是“无利不跑”。食品安全本应是无缝连接的链条式管理,但是在现实中,链条与链条之间却出现断裂。现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往往涉及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权责不清,管与不管,常常以利驱动,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
二是“脚软难跑”。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执法“收支两条线”,但仍有少数监管部门下达有罚款指标,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靠罚款来解决。当违法企业成为“衣食父母”,自然不愿将其“一棒子打死”。再加上一些企业大搞金钱公关,一些执法人员与其沆瀣一气,吃人手短,拿人“脚软”,无力追赶违法者的步伐。
三是“跑不跑一个样”。每当媒体曝光引发众怒,监管部门都是扮演“救火队员”的角色,出面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而自身的监管失职却很少被追究。无论是审批认证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还是违规行为就在眼皮底下上演,相关部门和人员也不用负任何责任。于是,监管部门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乐得让媒体扮演“活雷锋”,自个也能落得个重视监管、雷厉风行的名声。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河北、江西、浙江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来生产药用胶囊,修正药业、金马药业、海外制药等9家药厂纷纷中招,所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药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最高超标达90多倍。消息甫出,引发各界惊呼连连,小小的胶囊竟如巨石般砸入本就不平静的道德浑水,一时间水花四溅。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从立法到加强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遗憾的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远未在深层次上得到解决。生活在免于“食品和药品安全恐惧”的环境里,是公众本应有的权利和尊严,但这种权利和尊严却以相似的模式被屡屡侵犯——硫磺熏制生姜是行业“潜规则”,潲水油炼制食用油是行业“潜规则”,如今有毒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又成行业“潜规则”,国人不禁想问:到底有多少“潜规则”在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无解了吗?这是舆论无奈的感慨。我们呼吁相关各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注重诚信建设,严守道德底线,真正做良心食品、良心药品,造福社会;我们也渴盼相关部门以负责任的态度,设置严关密卡,并拿出铁腕的打击力度,捍卫公众的健康。
揭秘
小胶囊里的大玄机
“想吃果冻时,舔舔你的皮鞋。想喝老酸奶时舔舔你的皮鞋;治疗拉肚子时,舔舔你的皮鞋。”这是铬含量超标毒胶囊事件发生以后,一些网民编的段子,虽然幽默,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满是苦涩和愤怒。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
《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近日,在某些明胶厂,有媒体记者目睹了工业明胶的加工过程。工业皮革废料经过生石灰浸渍膨胀、工业强酸强碱中和脱色、多次清洗等一系列工序处理后,看上去跟新鲜动物皮原料没什么两样。熬出来的透明胶液,再经过浓缩、凝胶、干燥、粉碎等工序,就摇身变成了淡黄色的所谓“蓝皮胶”。厂里的经理承认,这种明胶实际上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作食品药品原料的工业明胶。
“蓝矾皮”是工业皮革废料,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鞣制时使用了含铬的鞣制剂,往往会导致铬残留,使用这种“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重金属铬的含量一般都会超标。
这种工业明胶,掺入胶囊废料,经过色素调色及化工原料清洁,进行充分溶解,就成了加工药用胶囊的胶液。胶液再经过半自动胶囊生产设备成型,最后通过切割整理,便加工成了五颜六色的药用胶囊。
根据调查中掌握的线索,媒体记者分别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对药店销售的一些制药厂生产的胶囊药品进行买样送检。检测项目主要针对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违规胶囊涉及多个产品,该事件涉及企业包括通化金马、修正药业、海外制药、蜀中制药等。药企名气越大,产品数量越多,可能受害的消费者人数也会越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我国多个省市已展开部署调查“问题胶囊”,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
毒胶囊事件,再次刺激了脆弱的社会神经。有网友愤怒地追问:“我的烂鞋子被你们拿去做胶囊了吗?”修正药业官网、通化金马官网先后被黑,黑客在网页开头均写道:“我的烂鞋子被你们拿去做胶囊了吗?”同被曝光的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也被黑客攻击,黑客在网站上留言道:“要做良心药呀!!!”
“良心药,放心药”,这是某制药企业,也是此次毒胶囊涉及的企业的广告语。现在再看这类广告语,真感觉是莫大的讽刺。
把脉
管理混乱致恶性竞争
“因为资金问题,不少胶囊企业有大小老板。比方说,大老板建一个厂房,下面的生产线由多个小老板承包。小老板各自管理自己的生产线。”浙江益立胶囊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军伟是胶囊协会的理事,他说,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得不到统一管理,各自只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不会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品牌形象等方面考虑。管理的混乱也给“违法”提供了空间。
被曝光的企业之一——华星胶囊有限公司便是这样的经营模式。
另外,“价格战”也悄悄地打起。
“我是十几年前开始做胶囊的,有一次我去昆明谈生意,我说0号空胶囊160元/万粒,对方还惊讶地说‘你们卖这么便宜’。但是现在,报价130元/万粒,客户还说贵。”浙江益立胶囊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王柏芳无奈地说。
十几年过去了,物价飞涨,但胶囊的价格却被压了下来。“像我们这样的正规企业,利润是一年不如一年。”说到利润,王柏芳也摇起了头。十几年前,药用明胶的价格是3.5万元/吨,而现在,药用明胶的价格涨到4.5万~7.2万元/吨。
据《医药经济报》报道,我国药用空心胶囊产业规模扩张极快,整个行业处于产能过剩,造成了业内的无序竞争。而为了争夺市场,部分企业选择使用劣质原材料。有人分析说,为了一吨原材料省下一万元钱,一些胶囊生产企业竟然以工业明胶来生产胶囊,人吃了这种铬超标的药品,不知道是治病还是找死。
青海明胶的董秘华彧民认为,此次毒胶囊事件与市场恶性竞争有关,胶囊市场比较分散,各厂家也一直在互相压价。这次国家对毒胶囊的查处,有利于国内整个明胶和胶囊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的规范,能够让企业在健康的环境中发展。
药物采购政策不合理导致药企为压低成本而偷工减料
“铬超标毒胶囊”几乎已是制药行业公开的秘密。“良心药”为何变成“黑心药”?在一些行业资深人士看来,除了质疑监管环节外,还需要检讨现有的“唯低价中标”的药物采购政策。以安徽省为代表,目前基本药物招标实行“双信封”制。所谓“双信封”,一个是技术标书,即“质量分”;另一个是商务标书,即“价格分”。其中,“质量分”主要来自药企G M P(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但在我国所有药企都必须通过G M P认证方可进行药品生产。因此,技术标的筛选功能基本失效。于是只能看商务标,即各家药企的报价。招标结果最终由报价决定,价低者中。
2010年11月,国务院曾高度评价“安徽模式”:“为全国医改闯出了一条新路子、提供了宝贵经验,值得全国其他省区市学习借鉴”,并表示“向全国推广”。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多省将“最低价中标”明确列入当地招标规则。大批优质企业迫于成本压力退出招标,低价药品成为基本药物主流。
一些企业认为,此次空心胶囊出事正与此有关。一家四川药企的市场部人士爆料称:“实际上在行业里面以低价运行的企业,不仅在原料药方面,包装方面也很省钱的。他们之所以要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想低价中标。”
据了解,国内好的食用级药用明胶空心胶囊通常是1分钱一个,以一盒药24粒计算,每盒的空心胶囊成本大概2.4角。而用蓝皮胶生产的药用空心胶囊则只需要几厘钱一个,相比之下,用后者可省下1~2角钱的成本。这1~2角钱对动辄数十上百元的药品而言,占比很小,但在一些经过数次降价,价格已经低至1元以下的药品当中,则显得十分关键。
此番被央视曝光的几家涉事药业中,于去年被指“以苹果皮生产板蓝根”的四川蜀中制药颇受关注。公开资料显示,蜀中制药2011年曾爆出的以苹果皮生产板蓝根丑闻,后被国家药监局定性为违反GMP规定事件。不过,业内一些企业对于这一认定始终另有看法,并一直将蜀中事件作为反对唯低价中标的典型案例,多次提及。
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指出,“此次空心胶囊铬超标的问题,蜀中两个品种再度牵涉其中。由此可见,蜀中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招标唯低价是取的危害性太大。
检测工业明胶存在盲区
据了解,从工业明胶以原料身份进入药厂,到“铬超标毒胶囊”被生产出来,再从药厂流向医疗市场,整个过程本有层层“关卡”。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使用了含工业明胶外壳的“铬毒胶囊”,依然轻松越过监管部门的层层防线,以及制药企业的自我审查,最终流入市场、进入患者体内。对此,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指出:“规定上没有盲区,现实中有盲区。”
董金狮说,在现有检测铬的标准中,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食用、药用明胶必须要测的重金属之一,除了铬之外,还有铅、砷、锰、镉等重金属。另外食用、药用明胶还包含微生物等指标,共20多项,限制严格,而工业明胶限制的指标就比较少。
在董金狮看来,国家对工业明胶的食品检测环节,从制度上来讲不是盲区,但是从检测的方法上来讲,确实是盲区。目前可以做到的是对食品、药品进行检测,发现有害成分超标,从而推断出可能添加了工业明胶,但是并不能证明一定加入了工业明胶。工业明胶和食用、药用明胶的区别就在于工业明胶有害物质含量高,食用、药用明胶有害物质含量低。“有些企业很狡猾,钻空子,将铬含量高的工业明胶与铬含量很低的食用、药用明胶兑到一起,进行稀释,把铬含量控制在2mg/kg之内,这样,在铬检测的时候,这种明胶就是合格产品,但是实际上它一定含有其他有害物质,是有害的。”
自检重金属检测成本高 原料把关难严格
对于修正集团这样的大厂也被查出使用问题空心胶囊,药企技术人员普遍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对原料进厂把关不严。
据丽珠制药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胶囊、包装盒等在内凡与药品有关的原材料,在进入药企后都必须按批次进行严格而繁琐的检查,其中就包括对重金属含量的检测。目前,监测食品、药品重金属含量主要是靠量子吸收光谱的方法。
然而,由于检测重金属的量子吸收光谱价格很昂贵,少则数十万元,质量好的动辄上百万元,部分药企并没落实好这一要求,没有配置相应检测设备,从而为有毒胶囊流入从技术上提供了方便之门。
“这些药企因为自身没有条件,只能将重金属的检测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导致检测结果和生产脱节,当检测结果出来发现重金属超标时,使用这些有毒原材料制作的药往往已经生产好了。”丽珠制药集团的这名负责人说。
政府监管多为抽检方式 药企规避太容易
除了药企的自我检查外,药监系统还会在药品出厂时及出厂后等环节进行抽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监工作人员说,药品的检测一般有如下几个环节:药品出厂时要进行一次全部检测,一般由药品生产厂家自检;药品出厂后,药监部门会进行一次强制抽查;此后,药监部门还会不定期地针对不同药品进行抽查。
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药监部门对药品的抽查检验分为评价抽验和监督抽验。其中,评价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掌握、了解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而进行的抽查检验工作。监督抽验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此外,药品抽查检验分为国家和省(区、市)两级。前者以评价抽验为主,后者以监督抽验为主。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业内人士指出:“如今,一个企业生产的药品往往有多个版本,现在一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往往会生产‘应付药检的药’。”此外,由于目前药监部门执行药典规定、对药企的产品进行检查,往往是以抽检方式,“一些企业就会通过‘混合样’来蓄意隐瞒问题”。
开方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何“药”可解?
董金狮建议,法律应该明令禁止生产药品或者食品的企业采购工业明胶,再对明胶生产厂家进行监管,建立台账记录,禁止企业将工业明胶卖给食品、药品企业,工业明胶就不会流入食品、药品行业。
也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修订相关法律,通过给食品药品上“强制险”保安全。据介绍,在国外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很多责任保险都是法定保险,也就是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企业购买。如在美国,责任保险在整个财产保险中达到50%左右。而在我国,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强制责任险外,其余险种都是商业经营,仅靠保险公司推动,很难收到实质性效果,也弱化了责任保险发挥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目前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如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然而以“三鹿事件”为例,政府耗资11.1亿元,仍难以对受害的27万多名患儿实现完全赔偿。因此,强制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由企业承担,运用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和经济补偿功能,不仅可以转嫁风险,还能减轻政府负担,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业内人士针对食、药领域安全提出如下对策:
一要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能回避监管责任。唯有从源头上治理,从制度上保障,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常态化、制度化,并通过传媒及时公布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指标,充分尊重公众的消费知情权与健康权,让制度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才能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民众营造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二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分析。即科学的评估、风险的管理决策以及风险信息与外界的交流,以求防微杜渐,让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风险监管体系。尽早建立前瞻性检测体系,对国内药品危机的情报进行鉴别分析,捕捉危机征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涉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作出评估,必要时发出危机警报,启动危机处理程序。
追问
监管为何又没跑过媒体
我们应该感谢媒体,为我们揭开真相,所曝光的9家药厂13批次药品将被写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人唾弃。与此同时,我们又不免有些遗憾和失落:监管本意是“预防”,现在却屡屡“善后”,监管又一次没跑过媒体。近年来,三鹿奶粉,染色馒头,毒豆芽……几乎每一起质量安全事件都是媒体扮演“先行者”,通过曝光引发社会关注,而本应起到安全监管的部门跟在媒体后面亦步亦趋。媒体曝光固然是在履行社会监督,但也从侧面折射出部门监管的不力。毕竟,监管部门与媒体相比有着信息、技术、知识、职能等多种优势。连作为局外人的记者都能“识得庐山真面目”,“身在此山中”的监管部门情何以堪,究竟是浑然不觉,还是装聋作哑,值得追问。
专家分析,监管屡屡落后媒体,原因大概有三点:
一是“无利不跑”。食品安全本应是无缝连接的链条式管理,但是在现实中,链条与链条之间却出现断裂。现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往往涉及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权责不清,管与不管,常常以利驱动,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
二是“脚软难跑”。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执法“收支两条线”,但仍有少数监管部门下达有罚款指标,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靠罚款来解决。当违法企业成为“衣食父母”,自然不愿将其“一棒子打死”。再加上一些企业大搞金钱公关,一些执法人员与其沆瀣一气,吃人手短,拿人“脚软”,无力追赶违法者的步伐。
三是“跑不跑一个样”。每当媒体曝光引发众怒,监管部门都是扮演“救火队员”的角色,出面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而自身的监管失职却很少被追究。无论是审批认证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还是违规行为就在眼皮底下上演,相关部门和人员也不用负任何责任。于是,监管部门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乐得让媒体扮演“活雷锋”,自个也能落得个重视监管、雷厉风行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