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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案例一: 一、案情介绍 1997年,犯罪嫌疑人吴××(男,1954年9月1日生,汉族,长春市人,大学文化,系长春市电站锅炉辅机厂原厂长)在担任长春市电站锅炉辅机厂厂长期间,决定给为本厂贷款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为提取20万元的奖励费,犯罪嫌疑人吴××将29.1万元的资金转到张×(男,1958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