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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施行,从2012年春季开学后,辽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联合下发了辽委办发[2012年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严格规定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在校学习时间,分别是6小时、7小时和8小时。至此,一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减负行动在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