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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水行政主管部门除依据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应当建立和完善受害人索赔机制,鼓励水土流失危害的受害主体依法向造成危害的企业或个人提出民事诉讼,进一步加大侵权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提高其控制水土流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减少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为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受害人的索赔意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机构应当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要尽快出台水土流失危害量测和计算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