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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专制政体下,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从整体上看仍然偏于严酷,但其中不乏含有人道性因素的具体制度,如录囚、直诉、调解、会审、赦宥、存留养亲、死刑复奏等等。上述司法制度的形成或确立与儒家"仁"道(人道)思想的影响不无关系,它们体现了对人的生命价值的重视、对人的人格价值的尊重以及对人的正当利益的关注,其人道内涵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这正是我们今日构建人道化司法文明所应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