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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工作作为各级党政机构与群众进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经济不断加深转型,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因此对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增加了新的难度,这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认清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
一、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
通常来说,我国的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属于极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进行分析。
(一)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联系。在我国,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并且这两个工作所具备的职能也是各不相同的。众所周知,信访工作是指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务进行依法处理并且缓解相应矛盾的行政工作。而与此相对应,信访部门工作则是代表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办理、转送、协调信访事务的工作,即信访部门的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部门的工作水平会对信访工作产生全面性的影响。
(二)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区别。虽然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但是两者之间依旧存在着很大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发挥的作用也存在很大区别。
众所周知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其主要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并且缓解社会矛盾,与此同时促进社会的平稳、和谐发展。而信访部门的工作则是为党委和人民政府处理相应信访事务提供服务,是信访部门自身应当履行的程序性工作,其工作性质偏向监督性和参谋性较多。即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的主要差别在于性质和作用上。
二、完善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
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的有效完善是促进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有效提升的基础和前提。这主要体现在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感、加强信访工作自觉性、增强信访工作主动性等环节。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的完善进行了分析。
(一)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感。信访工作责任感的有效提升是促进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有效完善的基础和前提。众所周知,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与党委、人民政府进行快速、直接沟通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发展这一途径的过程中,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提升自身的责任感,从而能够更好地增强人民群众对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整体信任度。
除此之外,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整体责任感的不断提升能够更好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与此同时,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从而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另外,在完善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时,工作人员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感还有助于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地协调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促进社会更加和谐与稳定。
(二)加强信访工作自觉性。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相关信访事务时应当注重自觉性的有效提升。即在工作中更好地细化具体信访事务的受理、办理流程,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注重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得信访工作变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除此之外,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加强工作关系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完善信访事务的登记、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并且要自觉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相应的信访事务,并且及时答复信访人。
另外,在提升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的自觉性时,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充分利用信访工作联席会、稳定工作例会等方式促进信访渠道能够变得更加畅通、有序。
(三)增强信访工作主动性。主动性是影响到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注重自身工作主动性的有效提升。即将被动地处理信访工作变为主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给予更多的重视,并且建立和完善信访稳定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从而将信访工作与个人工作绩效进行有效的结合并且进行同步的考核,从而真正地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另外,在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时,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当对不重视信访工作、不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理,从而更好地提高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最终促进和谐社会的有效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在稳定社会中的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完善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对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进行细致的研究与分析,并且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的进行促进我国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
一、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
通常来说,我国的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属于极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进行分析。
(一)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联系。在我国,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并且这两个工作所具备的职能也是各不相同的。众所周知,信访工作是指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务进行依法处理并且缓解相应矛盾的行政工作。而与此相对应,信访部门工作则是代表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办理、转送、协调信访事务的工作,即信访部门的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部门的工作水平会对信访工作产生全面性的影响。
(二)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区别。虽然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但是两者之间依旧存在着很大区别。这主要体现在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发挥的作用也存在很大区别。
众所周知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其主要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并且缓解社会矛盾,与此同时促进社会的平稳、和谐发展。而信访部门的工作则是为党委和人民政府处理相应信访事务提供服务,是信访部门自身应当履行的程序性工作,其工作性质偏向监督性和参谋性较多。即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的主要差别在于性质和作用上。
二、完善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
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的有效完善是促进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有效提升的基础和前提。这主要体现在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感、加强信访工作自觉性、增强信访工作主动性等环节。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的完善进行了分析。
(一)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感。信访工作责任感的有效提升是促进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有效完善的基础和前提。众所周知,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与党委、人民政府进行快速、直接沟通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发展这一途径的过程中,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提升自身的责任感,从而能够更好地增强人民群众对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整体信任度。
除此之外,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整体责任感的不断提升能够更好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与此同时,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从而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另外,在完善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关系时,工作人员提升信访工作责任感还有助于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地协调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促进社会更加和谐与稳定。
(二)加强信访工作自觉性。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相关信访事务时应当注重自觉性的有效提升。即在工作中更好地细化具体信访事务的受理、办理流程,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注重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得信访工作变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除此之外,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加强工作关系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完善信访事务的登记、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并且要自觉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相应的信访事务,并且及时答复信访人。
另外,在提升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的自觉性时,工作人员应当注重充分利用信访工作联席会、稳定工作例会等方式促进信访渠道能够变得更加畅通、有序。
(三)增强信访工作主动性。主动性是影响到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注重自身工作主动性的有效提升。即将被动地处理信访工作变为主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给予更多的重视,并且建立和完善信访稳定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从而将信访工作与个人工作绩效进行有效的结合并且进行同步的考核,从而真正地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另外,在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时,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当对不重视信访工作、不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理,从而更好地提高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最终促进和谐社会的有效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在稳定社会中的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完善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对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关系进行细致的研究与分析,并且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的进行促进我国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