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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P项目中能否使用专项债资金PPP项目和专项债项目均为公益性项目,但是PPP项目是以创新提供公共服务为特征的一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专项债项目是以政府举债而提供公共服务一种公共投资。二者具有不同的本质属性,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二者不可互相替代,因为公共产品的供应应当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导,以PPP为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