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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河南大学校园垃圾桶为例,立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际,综合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竞争理论等科学理论,在调研河南大学垃圾桶现状的基础上,从垃圾桶的采购、维修、校外宿舍垃圾桶三方面来研究,深入分析河南大学校园垃圾桶存在的问题,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现状,以及垃圾桶所涉及的各方的经济利益。最后,结合河南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各方提出了改进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后勤;委托代理;博弈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2007902
1 校园垃圾桶现状及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很多同学对宿舍区和餐厅的垃圾桶放置数量与位置表示不满,金明校区的北边垃圾桶数量过少且分布不均。校园主干道上的垃圾桶状况大多良好,而位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如东苑公寓、运动场和足球场附近的果皮箱大多残缺不全,可分类回收的果皮箱主要位于校园主干道,不可分类回收的果皮箱主要分布于宿舍区及教学楼区。而且,同学们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不足、习惯不好问题很严重。
2 校园垃圾桶问题的经济分析
2.1 校方与招标委员会的委托代理问题
(1)校方的机会成本分析。校方作为事业单位担负着更重要的社会责任,以提供优质的教育、取得有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根本。校长作为法人代表,需要处理许多更重要的事务,需要考虑机会成本,如果直接采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考察实际需要和市场,权衡价格与质量,做到事无巨细、全盘负责,这显然不是一个理性的做法,交给专门负责人代办更经济。
(2)招标委员会的招标动力分析与监督问题。师生作为果皮箱和垃圾桶的主要消费者,无法掌握主动权;招标委员会作为果皮箱的非利益主体,却有权确定中标人。由于代理人与校方之间不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代理人完全没有动力去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获得足够的市场信息,以便让自己在招标谈判中处于最佳地位,科学决策。
为了师生的利益,学校要购置固定资产;由于校方直接采购成本高,由招标委员会代理采购;法律为了防止国有资产采购程序的不合理,要求招标;为防止招标的不合理,让审计和国资办等部门参与;但是,没有对审计和国资办等部门进行强有力的制约,相应地,师生的利益维护起来并不容易。
2.2 招标委员会与投标商间的寻租问题
由各个部门组成的招标委员会掌握的采购信息比供应商掌握的信息少得多,招标委员会只能根据各个厂商提供的垃圾桶的价格、质量、质保期等作出对自己来说较优的选择。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各个厂商是基于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的,一般情况下质优价廉的厂商能够中标。但是,一方面,校方对招标委员会的督查机制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一些厂商不是在提高自己的产品上努力,而是联合招标委员会共同获利、欺瞒校方,这就出现了经济学中的“寻租”行为——投标商通过贿赂招标委员会成员来达到最终中标。
2.3 垃圾桶的后续维修涉及的经济问题的分析
(1)清洁人员的利益分析。清洁工只需负责把校园打扫干净即可,一旦垃圾桶损坏,学生的垃圾不能合理放置,就会加大他们的工作难度,由此可见,他们上报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然而,他们是否上报给保洁中心,也要受到从新校区到老校区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与保洁中心的沟通成本等影响。
(2)保洁中心的利益分析。进行社会化改革后,保洁中心的工作中仅仅是所谓的“监督”保洁工作,并无实权,环卫工人由承包商聘任,清洁工作的瑕疵保洁中心的人员无权跟他们提意见、他们没有动力去听取意见。保洁中心在得知果皮箱需维修之后,有三种选择:在部门内申请经费解决;上报给总务处;认为事情不重要、先搁置处理。如果在部门内解决,需要财务和审计部门的通过,需要找专业人员维修,工资收益也不会因为尽责而增加;倒不如上报给总务处来得轻松,既推卸了责任,又不会落下不尽职的把柄;更不如充耳不闻,工资也没少一分。
(3)总务处的利益分析。总务处虽然总体上负责垃圾桶的各方面工作,但是垃圾桶一旦过了质保期时再去修理,总务处也可以选择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这时总务处若选择听取保洁中心的工作意见维修垃圾桶,他就要汇报财务处,并且要经过审计部门的审计,总务处面临着审计部门审计自身工作的风险,而且审计部门审计时极有可能不批。考虑到这些情况,一旦保洁中心上报到总务处,总务处要么立即或在合理时间内,报请财务和审计部门通过、找专业人员解决,要么认为事情不重要,敷衍了事,不去完善。他们的工资不会因为解决了问题而增加,也不会因为知情不报而减少。
(4)财务与审计部门的利益分析。财务与审计部门在审核经费时,可能批准也可能不同意。他们越小心谨慎,不同意的可能性就越大,总务处、保洁中心申请经费的准备工作就越难做,处理维护问题的积极性就越低;若他们不细致审核,批准的可能性越大,又有可能导致总务处与保洁中心虚假错报。
综合各方可能的选择与结果,我们得到如图1所示博弈树。
2.4 校外公寓果皮箱的问题分析
2001年河南大学新区建设征用了郭庄村的全部耕地,2003年,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入住师生后,村委以耕地补偿款为基础,建设东苑学生公寓9栋、北苑学生公寓6栋,分别以430万元/年和290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河南大学。学校每年付给郭庄村村委会的租金是通过学生每年上缴的住宿费获得的,郭庄村一开始确实配备了垃圾桶,但数量极少且目前大多破烂不堪,远远不能满足东苑近万人的需求。
与普通消费品不同,学生公寓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体,如地理位置和空间、通风采光、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其中地理位置和空间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这使得学生公寓具有不可复制性和异质性,产品异质性越强则垄断的可能性就越大,生产者对价格的操控能力也越强,从而削弱了市场机制的发挥。 公寓资源相对于河南大学新校区而言是稀缺的,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较小,则作为公寓所有者处于垄断地位的郭庄村村委会与作为公寓使用者的河南大学在租金上的选择将处于非平等地位,租金水平受郭庄村村委会的影响比较大。
3 建议
3.1 在校园果皮箱购买过程中对各方的建议
(1)对校方的建议:建立健全委托人(校方)与代理人(招标委员会)的激励—制约机制。使代理人的利益分配市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实行“聘任制”、工资实行“弹性制”,定期考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法规意识,提高其工作能力,提升业绩优良者的工资待遇,严厉追究寻租行为,使代理人参与寻租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收益;加大对代理人和投标人、代理人内部的监督力度;提高对招标说明书的制作要求,校方可以在招标说明书中,从各个角度管控交易风险,提高起草招标说明书的人的专业素质,了解招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2)对招标办的建议:提高招标办工作人员的素质,明确其工作职责,定期进行岗位培训;设置合理机制让广大师生参与到校园资源招投标过程中,明确师生的要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完善采购法规,促进师生对招标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学校各部门及师生对招标工作的监督。
(3)对投标商的建议:了解校方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确保符合校方招标要求,尽量质优价廉,抵制寻租行为和钻营取巧行为,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和惩处制度。
3.2 垃圾桶维护问题相关建议
(1)对政府的建议:建立、健全高校后勤改革机制。政府要制定更加全面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措施,更加明确后勤改革目标,吸取国外有用经验。
(2)对总务处和后勤公司“甲乙方”合同中的建议:产权界定清晰,明确各方职责。建议校方垃圾桶既然总体上归总务处负责,校园主干道路保洁工作承包社会公司,明显后勤已无实权,那么就明确下来维修问题归总务处负责,这样既可以减少后勤的日常经费,又可以避免后勤公司和总务处相互推责。
(3)对校方内部和承包商的建议: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总务处与宏远签的合同里应该明确宏远的职责、具体标准及违约条款;宏远公司也应该在劳工合同里明确规定清洁员工的责任,奖励机制及惩罚措施;再者,后勤公司也要明确其保洁人员的职责,对其员工是否做好监督工作要给与约束或奖励。
3.3 校外果皮箱服务问题相关建议
(1)建立听证制度,听取学生对包括校外公寓果皮箱等服务问题的看法与建议,在代表学生利益与郭庄村谈判时有所侧重。
(2)加大与郭庄村谈判的话语权,要求郭庄村对东苑宿舍的果皮箱在内的整体服务切实负责,或者郭庄村降低年租,校方再从节省的经费里抽取部分用于东苑公寓的果皮箱等服务。
(3)在租住合同续约时,向郭庄村阐明利弊,让其明确合同责任,强化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他们若能提供更合理的服务,更多的合作还会相应地开展,如果不加改善,寻找新的合作方或者校方自行建设也有可能。
参考文献
[1](美)S.R.爱波斯坦.自由与增长[M].宋丙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07).
[2]邹进文.政府采购的经济学透视[J].当代财经,2002.(02).
关键词:高校后勤;委托代理;博弈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2007902
1 校园垃圾桶现状及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很多同学对宿舍区和餐厅的垃圾桶放置数量与位置表示不满,金明校区的北边垃圾桶数量过少且分布不均。校园主干道上的垃圾桶状况大多良好,而位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如东苑公寓、运动场和足球场附近的果皮箱大多残缺不全,可分类回收的果皮箱主要位于校园主干道,不可分类回收的果皮箱主要分布于宿舍区及教学楼区。而且,同学们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不足、习惯不好问题很严重。
2 校园垃圾桶问题的经济分析
2.1 校方与招标委员会的委托代理问题
(1)校方的机会成本分析。校方作为事业单位担负着更重要的社会责任,以提供优质的教育、取得有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根本。校长作为法人代表,需要处理许多更重要的事务,需要考虑机会成本,如果直接采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考察实际需要和市场,权衡价格与质量,做到事无巨细、全盘负责,这显然不是一个理性的做法,交给专门负责人代办更经济。
(2)招标委员会的招标动力分析与监督问题。师生作为果皮箱和垃圾桶的主要消费者,无法掌握主动权;招标委员会作为果皮箱的非利益主体,却有权确定中标人。由于代理人与校方之间不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代理人完全没有动力去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获得足够的市场信息,以便让自己在招标谈判中处于最佳地位,科学决策。
为了师生的利益,学校要购置固定资产;由于校方直接采购成本高,由招标委员会代理采购;法律为了防止国有资产采购程序的不合理,要求招标;为防止招标的不合理,让审计和国资办等部门参与;但是,没有对审计和国资办等部门进行强有力的制约,相应地,师生的利益维护起来并不容易。
2.2 招标委员会与投标商间的寻租问题
由各个部门组成的招标委员会掌握的采购信息比供应商掌握的信息少得多,招标委员会只能根据各个厂商提供的垃圾桶的价格、质量、质保期等作出对自己来说较优的选择。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各个厂商是基于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的,一般情况下质优价廉的厂商能够中标。但是,一方面,校方对招标委员会的督查机制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一些厂商不是在提高自己的产品上努力,而是联合招标委员会共同获利、欺瞒校方,这就出现了经济学中的“寻租”行为——投标商通过贿赂招标委员会成员来达到最终中标。
2.3 垃圾桶的后续维修涉及的经济问题的分析
(1)清洁人员的利益分析。清洁工只需负责把校园打扫干净即可,一旦垃圾桶损坏,学生的垃圾不能合理放置,就会加大他们的工作难度,由此可见,他们上报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然而,他们是否上报给保洁中心,也要受到从新校区到老校区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与保洁中心的沟通成本等影响。
(2)保洁中心的利益分析。进行社会化改革后,保洁中心的工作中仅仅是所谓的“监督”保洁工作,并无实权,环卫工人由承包商聘任,清洁工作的瑕疵保洁中心的人员无权跟他们提意见、他们没有动力去听取意见。保洁中心在得知果皮箱需维修之后,有三种选择:在部门内申请经费解决;上报给总务处;认为事情不重要、先搁置处理。如果在部门内解决,需要财务和审计部门的通过,需要找专业人员维修,工资收益也不会因为尽责而增加;倒不如上报给总务处来得轻松,既推卸了责任,又不会落下不尽职的把柄;更不如充耳不闻,工资也没少一分。
(3)总务处的利益分析。总务处虽然总体上负责垃圾桶的各方面工作,但是垃圾桶一旦过了质保期时再去修理,总务处也可以选择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这时总务处若选择听取保洁中心的工作意见维修垃圾桶,他就要汇报财务处,并且要经过审计部门的审计,总务处面临着审计部门审计自身工作的风险,而且审计部门审计时极有可能不批。考虑到这些情况,一旦保洁中心上报到总务处,总务处要么立即或在合理时间内,报请财务和审计部门通过、找专业人员解决,要么认为事情不重要,敷衍了事,不去完善。他们的工资不会因为解决了问题而增加,也不会因为知情不报而减少。
(4)财务与审计部门的利益分析。财务与审计部门在审核经费时,可能批准也可能不同意。他们越小心谨慎,不同意的可能性就越大,总务处、保洁中心申请经费的准备工作就越难做,处理维护问题的积极性就越低;若他们不细致审核,批准的可能性越大,又有可能导致总务处与保洁中心虚假错报。
综合各方可能的选择与结果,我们得到如图1所示博弈树。
2.4 校外公寓果皮箱的问题分析
2001年河南大学新区建设征用了郭庄村的全部耕地,2003年,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入住师生后,村委以耕地补偿款为基础,建设东苑学生公寓9栋、北苑学生公寓6栋,分别以430万元/年和290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河南大学。学校每年付给郭庄村村委会的租金是通过学生每年上缴的住宿费获得的,郭庄村一开始确实配备了垃圾桶,但数量极少且目前大多破烂不堪,远远不能满足东苑近万人的需求。
与普通消费品不同,学生公寓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体,如地理位置和空间、通风采光、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其中地理位置和空间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这使得学生公寓具有不可复制性和异质性,产品异质性越强则垄断的可能性就越大,生产者对价格的操控能力也越强,从而削弱了市场机制的发挥。 公寓资源相对于河南大学新校区而言是稀缺的,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较小,则作为公寓所有者处于垄断地位的郭庄村村委会与作为公寓使用者的河南大学在租金上的选择将处于非平等地位,租金水平受郭庄村村委会的影响比较大。
3 建议
3.1 在校园果皮箱购买过程中对各方的建议
(1)对校方的建议:建立健全委托人(校方)与代理人(招标委员会)的激励—制约机制。使代理人的利益分配市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实行“聘任制”、工资实行“弹性制”,定期考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法规意识,提高其工作能力,提升业绩优良者的工资待遇,严厉追究寻租行为,使代理人参与寻租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收益;加大对代理人和投标人、代理人内部的监督力度;提高对招标说明书的制作要求,校方可以在招标说明书中,从各个角度管控交易风险,提高起草招标说明书的人的专业素质,了解招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2)对招标办的建议:提高招标办工作人员的素质,明确其工作职责,定期进行岗位培训;设置合理机制让广大师生参与到校园资源招投标过程中,明确师生的要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完善采购法规,促进师生对招标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学校各部门及师生对招标工作的监督。
(3)对投标商的建议:了解校方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确保符合校方招标要求,尽量质优价廉,抵制寻租行为和钻营取巧行为,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和惩处制度。
3.2 垃圾桶维护问题相关建议
(1)对政府的建议:建立、健全高校后勤改革机制。政府要制定更加全面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措施,更加明确后勤改革目标,吸取国外有用经验。
(2)对总务处和后勤公司“甲乙方”合同中的建议:产权界定清晰,明确各方职责。建议校方垃圾桶既然总体上归总务处负责,校园主干道路保洁工作承包社会公司,明显后勤已无实权,那么就明确下来维修问题归总务处负责,这样既可以减少后勤的日常经费,又可以避免后勤公司和总务处相互推责。
(3)对校方内部和承包商的建议: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总务处与宏远签的合同里应该明确宏远的职责、具体标准及违约条款;宏远公司也应该在劳工合同里明确规定清洁员工的责任,奖励机制及惩罚措施;再者,后勤公司也要明确其保洁人员的职责,对其员工是否做好监督工作要给与约束或奖励。
3.3 校外果皮箱服务问题相关建议
(1)建立听证制度,听取学生对包括校外公寓果皮箱等服务问题的看法与建议,在代表学生利益与郭庄村谈判时有所侧重。
(2)加大与郭庄村谈判的话语权,要求郭庄村对东苑宿舍的果皮箱在内的整体服务切实负责,或者郭庄村降低年租,校方再从节省的经费里抽取部分用于东苑公寓的果皮箱等服务。
(3)在租住合同续约时,向郭庄村阐明利弊,让其明确合同责任,强化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他们若能提供更合理的服务,更多的合作还会相应地开展,如果不加改善,寻找新的合作方或者校方自行建设也有可能。
参考文献
[1](美)S.R.爱波斯坦.自由与增长[M].宋丙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07).
[2]邹进文.政府采购的经济学透视[J].当代财经,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