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并印发《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机关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该称号是继2009、2012年蝉联云南省第十二、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后的历史跨越。该行历来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从文明创建组织领导、规划部署、创建管理、表彰奖励等各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和指导,使全行文明创建工作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全行目前共有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