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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扒窃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把其纳入刑法予以惩处,无疑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扒窃这个来源于公安机关尤其是一线民警的词汇。普发易发于公共场所。发案地点的特殊性也成为其区别于普通型盗窃的一个显著标志。笔者在文中试图从用途、开放度、流动性等诸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在扒窃型盗窃中能够精准地界定出公共场所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