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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再次明确“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即属此类产品。而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拍05年第40号令明确规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属于被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的133号文件中也明确规定,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不得申请生产许可证,继续生产的产品将被列入非法生产。针对有关政策和现实情况,本文提出了彻底解决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若干问题的五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