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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信用危机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究其根源乃是失信成本低廉和法定信用权的空缺。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的《民法典·人格权法编(草案)》明确规定了信用权制度。民法草案中信用权的出现,更多强调的是保护权利,并未对惩治诚信缺失及诚信制度的建立进行规定。本文拟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我国信用权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促进社会公众诚实信用观念的逐渐成熟,确认信用权为独立的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