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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本文在水利工程建设八大程序基础上,细述了新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各个阶段的程序性工作,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程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水库;除险加固;程序;探讨
根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总投资2亿元以下且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以下的大中型和单位库容(每立方米)建设投资大于4元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的规定,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工作,直接从初步设计阶段开始。结合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概括为前期工作、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三个大阶段。
一、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况
新密市现有小水库35座,其中,小Ⅰ型水库17座,小Ⅱ型水库18座。17座小Ⅰ型水库全部纳入了国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18座小Ⅱ型水库有13座列入了国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座列入了省重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座列入了省一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截至目前,17座小Ⅰ型和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
二、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一)前期工作阶段
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从初步设计到开工前的准备统称为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性工作:
1.大坝安全鉴定
35座小水库由郑州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大坝安全鉴定,并由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甲级,以下省略)承担了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工作。
2.大坝安全鉴定复核
35座小水库经复核全部为三类坝,其中:云岩宫、曹马沟2座小Ⅰ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进行了复核,其余33座水库由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了复核。
3.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全由新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简称项目法人,下同)委托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简称设计单位,下同)承担,按照相关规程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初步设计图册。
4.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
17座小Ⅰ型和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分别由河南省水利厅和郑州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
5.初步设计文件报审
依据《河南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7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批复。根据《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计〔2011〕3号文要求,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由郑州市水务局批复。
6.施工及监理招投标
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在具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施工及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发布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中标人订立了书面合同。
7.施工图审查
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投入使用前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审查,专家组针对审查范围和内容提出了相关意见及建议,有专家组组长在审查意见文本上签字,并上报郑州市水务局备案。
(二)工程施工阶段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安全、质量、组织协调、进度、资金、合同、档案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三)工程验收阶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
1.工程质量评定
每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35个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监理单位进行了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后将质量结论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2.分部工程验收
项目法人主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质量监督机构派代表列席了会议,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第三方质量检测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委托郑州市水工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第三方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郑州市水务局和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单位(合同完工)工程验收
由于每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所以将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项目法人主持验收会议,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质量监督机构派代表列席了会议,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5.竣工验收自查
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组织了竣工验收自查。项目法人在完成竣工验收自查工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的工程项目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6.竣工验收
项目法人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了竣工验收申请,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和配合工作。相关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上签字。
三、结语
已竣工投入使用的35座水库,不仅防洪标准显著提高,满足防洪要求,而且在灌溉、供水、养殖、旅游、生态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综合效应。防洪、调洪、蓄洪等水库功能突显易见,汛前降至汛限水位,大汛中后期调至溢洪水位,保证干旱季节灌溉、供水、游玩等有效水位。渗漏微小、科学调度、控制灵活、水清、水足、山青、田绿,生态进一步优化,民生进一步改善。
参考文献
[1] 王萍,夏仲平.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的主要技术措施[J]. 人民长江. 2006(08).
关键词:水库;除险加固;程序;探讨
根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总投资2亿元以下且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以下的大中型和单位库容(每立方米)建设投资大于4元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的规定,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工作,直接从初步设计阶段开始。结合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概括为前期工作、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三个大阶段。
一、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况
新密市现有小水库35座,其中,小Ⅰ型水库17座,小Ⅱ型水库18座。17座小Ⅰ型水库全部纳入了国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18座小Ⅱ型水库有13座列入了国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座列入了省重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座列入了省一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截至目前,17座小Ⅰ型和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
二、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一)前期工作阶段
新密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从初步设计到开工前的准备统称为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性工作:
1.大坝安全鉴定
35座小水库由郑州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大坝安全鉴定,并由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甲级,以下省略)承担了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工作。
2.大坝安全鉴定复核
35座小水库经复核全部为三类坝,其中:云岩宫、曹马沟2座小Ⅰ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进行了复核,其余33座水库由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了复核。
3.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全由新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简称项目法人,下同)委托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简称设计单位,下同)承担,按照相关规程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初步设计图册。
4.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
17座小Ⅰ型和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分别由河南省水利厅和郑州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
5.初步设计文件报审
依据《河南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7座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批复。根据《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计〔2011〕3号文要求,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由郑州市水务局批复。
6.施工及监理招投标
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在具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施工及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发布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中标人订立了书面合同。
7.施工图审查
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投入使用前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审查,专家组针对审查范围和内容提出了相关意见及建议,有专家组组长在审查意见文本上签字,并上报郑州市水务局备案。
(二)工程施工阶段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安全、质量、组织协调、进度、资金、合同、档案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三)工程验收阶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
1.工程质量评定
每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35个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监理单位进行了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后将质量结论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2.分部工程验收
项目法人主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质量监督机构派代表列席了会议,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第三方质量检测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委托郑州市水工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第三方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郑州市水务局和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单位(合同完工)工程验收
由于每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所以将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项目法人主持验收会议,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质量监督机构派代表列席了会议,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5.竣工验收自查
申请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组织了竣工验收自查。项目法人在完成竣工验收自查工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的工程项目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6.竣工验收
项目法人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了竣工验收申请,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和配合工作。相关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上签字。
三、结语
已竣工投入使用的35座水库,不仅防洪标准显著提高,满足防洪要求,而且在灌溉、供水、养殖、旅游、生态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综合效应。防洪、调洪、蓄洪等水库功能突显易见,汛前降至汛限水位,大汛中后期调至溢洪水位,保证干旱季节灌溉、供水、游玩等有效水位。渗漏微小、科学调度、控制灵活、水清、水足、山青、田绿,生态进一步优化,民生进一步改善。
参考文献
[1] 王萍,夏仲平.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的主要技术措施[J]. 人民长江. 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