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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背景下,出版业尤其是数字出版的发展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和参与者。在这种复杂开放的网络坏境中进行作品的传播,导致很多侵权案件的发生,这就促使出版业的参与者要求提供一个保障自身利益的法律环境。这也为数字出版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基础,至于在著作权法中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需以数字出版发展的大局为准,以贡献价值多少为原则,以最少损失作为辅助衡量准则,保障作者、投资者以及网络服务商利益,最大的实现出版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