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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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rn我于2021年8月入职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月工资标准8000元.合同中没有就我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另行作出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届满后,我顺利转正,可每月领到的工资仍是8000元,于是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按每月1万元支付工资,结果被公司拒绝.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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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你好:rn我于2021年8月入职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月工资标准8000元.合同中没有就我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另行作出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届满后,我顺利转正,可每月领到的工资仍是8000元,于是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按每月1万元支付工资,结果被公司拒绝.请问,我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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