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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次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会议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宣告成立。这是1969年九大取消党的监察机关后,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在邓小平的提议下,刚刚重返中央最高决策层的陈云出任了中央纪委第一书记。
“陈云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原则性强,敢负责任,这些都是党内公认的。在粉碎‘四人帮’后的重大历史转折点上,又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党史研究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当时,陈云已是73岁的老人,且身体不好,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能做最必要的工作”。而中央纪委面临的任务却是艰巨的。当时,全国3000多万党员,有1000多万是“文革”期间突击吸收的新党员;“文革”中,冤假错案堆积如山,仅副省部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就有75%被立案审查。但自称“头皮硬”的陈云无所畏惧。上任伊始,他就表示:“我这个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翻几个大案!”
为协助陈云做好纪检工作,中央为陈云配备了几位得力助手:第二书记邓颖超、第三书记胡耀邦、常务书记黄克诚、副书记王鹤寿等。
“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王鹤寿都是资历很老的老同志,且邓颖超和胡耀邦都是政治局委员。这样强的人员配备,显示了这届中央纪委规格高、权威大、阵容强的特点。”党史研究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在党的纪检历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
新的中央纪委成立后,黄克诚和王鹤寿去陈云家里,请示工作方针,陈云当即回答:“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就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
在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的纪检工作应该怎样做?这是重建后的中央纪委面临的重大问题。陈云提出,中央纪委要以抓党风作为工作的整体方针,为这个机构确立了战略指导思想。
1979年1月,陈云主持了恢复重建后的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拟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一共12条,是粉碎“四人帮”后中央为拨乱反正制定的党规党法,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件。
对此,陈云慎之又慎,倾注了大量的心血。1979年2月,他致信华国锋,提出将《准则》下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准备再改。再改以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以改。”
根据他的意见,1979年3月,中央将《准则》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中央纪委根据各地提出的1800多条意见,先后对《准则》进行了7次讨论和修改。
据起草组成员郭仪回忆,《准则》基本定稿后,写作班子都解散了,陈云又提出,必须要增加一条,关于干部又红又专的条款。这一条后来成为《准则》的最后一条。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对全社会发布。
为了贯彻《准则》,中央纪委在陈云指导下,从1980年4月到11月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座谈会。社会反响热烈。
当年7月,北京一家餐馆的一位厨师向中央纪委举报,有位部长在该餐馆吃饭,经常少付餐费,花一碗汤的钱吃一桌饭。接到举报后,中央纪委立即责成北京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中央纪委对该部长进行了通报批评。事后,该部长亲自到餐馆认错。此事在高级干部中震动很大,对特殊化之风起了遏制作用。
在陈云领导下,中央纪委还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党规党法。党建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是中央纪委成立初期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之前,从1977年12月起,在胡耀邦的主持下,中组部已经开始复查冤假错案,为130多名副部级以上干部平了反。但涉及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复查平反,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在陈云的领导下,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随即大刀阔斧地开展起来。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期间,陈云、邓小平、胡耀邦、李先念(从左至右)在一起。
其中,刘少奇案无疑是影响最大、难度最高的。
刘少奇是“文革”中的头号“走资派”,牵连人数众多、影响广泛。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的统计,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而错判的案件有22053件,受到刑事处分的有28000余人,其他受批斗、隔离、关押的更是不计其数。
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的评价、对“文化大革命”的彻底否定,是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才完成的。在当时的形势下,陈云深知,如果轻率地给刘少奇平反,势必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
1978年底,他对前来看望的王光美说,现在平反这件事情还急不得,不能操之过急,我们要把当事人都找来,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搞扎实,让它证据齐全,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1979年初,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孙大光致信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胡耀邦将信转报中央政治局常委批阅。2月23日,陈云在孙大光来信上作出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
党史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是在刘少奇案件平反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批示。“它明确了案件的复查是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的,是中央行为,并明确了负责复查的部门。”
据当年负责刘少奇一案复查工作的杨攸箴回忆:“如果没有他的批示,那这个案子就启动不了,复查就启动不了。”
“陈云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原则性强,敢负责任,这些都是党内公认的。在粉碎‘四人帮’后的重大历史转折点上,又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党史研究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当时,陈云已是73岁的老人,且身体不好,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能做最必要的工作”。而中央纪委面临的任务却是艰巨的。当时,全国3000多万党员,有1000多万是“文革”期间突击吸收的新党员;“文革”中,冤假错案堆积如山,仅副省部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就有75%被立案审查。但自称“头皮硬”的陈云无所畏惧。上任伊始,他就表示:“我这个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翻几个大案!”
制定党规党法
为协助陈云做好纪检工作,中央为陈云配备了几位得力助手:第二书记邓颖超、第三书记胡耀邦、常务书记黄克诚、副书记王鹤寿等。
“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王鹤寿都是资历很老的老同志,且邓颖超和胡耀邦都是政治局委员。这样强的人员配备,显示了这届中央纪委规格高、权威大、阵容强的特点。”党史研究学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在党的纪检历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
新的中央纪委成立后,黄克诚和王鹤寿去陈云家里,请示工作方针,陈云当即回答:“抓党风!中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就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
在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的纪检工作应该怎样做?这是重建后的中央纪委面临的重大问题。陈云提出,中央纪委要以抓党风作为工作的整体方针,为这个机构确立了战略指导思想。
1979年1月,陈云主持了恢复重建后的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拟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一共12条,是粉碎“四人帮”后中央为拨乱反正制定的党规党法,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件。
对此,陈云慎之又慎,倾注了大量的心血。1979年2月,他致信华国锋,提出将《准则》下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准备再改。再改以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以改。”
根据他的意见,1979年3月,中央将《准则》发至县、团级征求意见。中央纪委根据各地提出的1800多条意见,先后对《准则》进行了7次讨论和修改。
据起草组成员郭仪回忆,《准则》基本定稿后,写作班子都解散了,陈云又提出,必须要增加一条,关于干部又红又专的条款。这一条后来成为《准则》的最后一条。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对全社会发布。
为了贯彻《准则》,中央纪委在陈云指导下,从1980年4月到11月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座谈会。社会反响热烈。
当年7月,北京一家餐馆的一位厨师向中央纪委举报,有位部长在该餐馆吃饭,经常少付餐费,花一碗汤的钱吃一桌饭。接到举报后,中央纪委立即责成北京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中央纪委对该部长进行了通报批评。事后,该部长亲自到餐馆认错。此事在高级干部中震动很大,对特殊化之风起了遏制作用。
在陈云领导下,中央纪委还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党规党法。党建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平反冤假错案
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是中央纪委成立初期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之前,从1977年12月起,在胡耀邦的主持下,中组部已经开始复查冤假错案,为130多名副部级以上干部平了反。但涉及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复查平反,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在陈云的领导下,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随即大刀阔斧地开展起来。

其中,刘少奇案无疑是影响最大、难度最高的。
刘少奇是“文革”中的头号“走资派”,牵连人数众多、影响广泛。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的统计,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而错判的案件有22053件,受到刑事处分的有28000余人,其他受批斗、隔离、关押的更是不计其数。
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的评价、对“文化大革命”的彻底否定,是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才完成的。在当时的形势下,陈云深知,如果轻率地给刘少奇平反,势必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
1978年底,他对前来看望的王光美说,现在平反这件事情还急不得,不能操之过急,我们要把当事人都找来,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搞扎实,让它证据齐全,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1979年初,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孙大光致信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胡耀邦将信转报中央政治局常委批阅。2月23日,陈云在孙大光来信上作出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
党史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是在刘少奇案件平反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批示。“它明确了案件的复查是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的,是中央行为,并明确了负责复查的部门。”
据当年负责刘少奇一案复查工作的杨攸箴回忆:“如果没有他的批示,那这个案子就启动不了,复查就启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