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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意味着目前已超20万亿元规模的银行理财市场正式进入独立子公司运作时代。
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一周,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内的20家银行均已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根据目前各家银行公布的数据统计,四大行合计拟出资不超过530亿元,加上已经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16家商业银行,合计最高出资资本金达1170亿元。
与此前部分银行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相比,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加广泛,除了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也允许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同时还可进行权益投资,把握一级市场,承接银行的表外业务。在业内看来,这无异于拥有一张“超级牌照”。
今年4月,监管首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分析,将理财业务独立出来,可以实现理财业务和商业银行之间的风险隔离。而在业务发展层面,则有助于提升银行理财业务的专业性。
从监管的角度看,曾刚认为,在理财子公司独立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可以针对子公司设置一系列指标,对子公司及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全面、专业的监管。在信息披露方面,监管还可以提高理财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充分地发挥市场监督的作用。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称,设立理财子公司,在为打破刚性兑付困局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今后开展理财业务提供了更多的优势。“无论是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产品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市场,还是扩大理财代销和合作机构的范围,都让理财子公司这张牌照价值提升,更具竞争力。”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发行理财产品的优势,例如不设认购门槛、不强制面签,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等,让理财子公司拥有了更大的投资权限和范围。”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管部门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牌照审批通过后,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线上还是线下,理财子公司都可以做。”
相对更高的牌照价值,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准入门槛也相应被抬高。根据《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要求股东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避免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此外,股东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严苛的“入门标准”之外,成立理财子公司对于各家商业银行来说仍然有很多问题和挑战需要面对。各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还处于筹备阶段,眼下急需明确与解决的是人员调整和存量业务的转移交接问题。
“很多问题要等监管层的明确批示。”上述银行资管部门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有很多细节还没有确认,尤其是涉及到存量产品和存量业务转移的具体事宜。此外,缺人也成为眼下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且不论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业务的展开,仅是目前的存量业务,原有负责人员肯定不可能全部转去理财子公司。现在在市场上,权益投资、固收投资等方面的人才,几家银行全都在抓紧招聘。”
对于银行来说,尽管理财子公司这张牌照拥有的功能更多,但如何避免理财子公司与旗下的基金公司构成同质化竞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正是出于这方面的顾虑,牌照齐全的四大行此前一直对成立理财子公司有所迟疑,直到《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前才设立理财子公司。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从提出设立与最终落地之间,仍有一段长路要走,未来的运行可能会面临诸多问题。“未来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的设立虽然促使理财业务更加市场化,但从中短期来看,还存在投研能力不足、资源获得能力欠缺等问题,因此其运行的定位或仍在总行体系內部,从产品销售到投资管理等各环节还需依托总行的实力。”
背靠银行资源、没有销售门槛、投资范围广泛,得天独厚的理财子公司在成立后无疑会对现有的理财市场格局产生重要影响。无论是公募基金,抑或第三方理财机构,未来都将面临理财子公司带来的新的压力。
首先受到理财子公司冲击的无疑是公募基金。尽管理财子公司还没有真正开始开展业务,但是公募基金已经成为理财子公司“抢人”的首要选择。早在今年9月份,已经有不少基金经理跳槽到理财子公司负责固收投资等业务。
对于向来高度依赖银行代销渠道的公募基金来说,除了人才竞争,在销售方面也将面临一定压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代销一直是基金公司及其他资管机构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伴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落地,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走向“自产自销”,代销公募基金的规模将进一步缩小。此外,我国公募基金管理资产中约有80%份额涉及固定收益投资,银行本身长期作为此类投资的参与者,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理财子公司一旦发挥固收投资的资源优势,并依托母公司在流动性管理上的支持,可能会直接替代公募基金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
“其实眼下最发愁的是我们,在具体的规定出来前,还不知道未来业务开展上会不会产生一些变化。”某银行旗下公募基金的市场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此前银行系基金的产品在销售时一直“背靠大树好乘凉”,母行多多少少在销售上会给予一些“关照”。理财子公司成立后,银行系公募基金的优势可以说是荡然无存,未来无论是在客户资源、还是销售渠道上,都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责编:周琦
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一周,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内的20家银行均已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根据目前各家银行公布的数据统计,四大行合计拟出资不超过530亿元,加上已经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16家商业银行,合计最高出资资本金达1170亿元。
与此前部分银行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相比,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加广泛,除了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也允许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同时还可进行权益投资,把握一级市场,承接银行的表外业务。在业内看来,这无异于拥有一张“超级牌照”。
理财子公司牌照价值不菲
今年4月,监管首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分析,将理财业务独立出来,可以实现理财业务和商业银行之间的风险隔离。而在业务发展层面,则有助于提升银行理财业务的专业性。
从监管的角度看,曾刚认为,在理财子公司独立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可以针对子公司设置一系列指标,对子公司及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全面、专业的监管。在信息披露方面,监管还可以提高理财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充分地发挥市场监督的作用。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称,设立理财子公司,在为打破刚性兑付困局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今后开展理财业务提供了更多的优势。“无论是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产品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市场,还是扩大理财代销和合作机构的范围,都让理财子公司这张牌照价值提升,更具竞争力。”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主要体现在发行理财产品的优势,例如不设认购门槛、不强制面签,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等,让理财子公司拥有了更大的投资权限和范围。”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管部门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牌照审批通过后,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线上还是线下,理财子公司都可以做。”
存量业务和架构调整成为考验
相对更高的牌照价值,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准入门槛也相应被抬高。根据《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要求股东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避免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此外,股东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严苛的“入门标准”之外,成立理财子公司对于各家商业银行来说仍然有很多问题和挑战需要面对。各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还处于筹备阶段,眼下急需明确与解决的是人员调整和存量业务的转移交接问题。
“很多问题要等监管层的明确批示。”上述银行资管部门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有很多细节还没有确认,尤其是涉及到存量产品和存量业务转移的具体事宜。此外,缺人也成为眼下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且不论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业务的展开,仅是目前的存量业务,原有负责人员肯定不可能全部转去理财子公司。现在在市场上,权益投资、固收投资等方面的人才,几家银行全都在抓紧招聘。”
对于银行来说,尽管理财子公司这张牌照拥有的功能更多,但如何避免理财子公司与旗下的基金公司构成同质化竞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正是出于这方面的顾虑,牌照齐全的四大行此前一直对成立理财子公司有所迟疑,直到《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前才设立理财子公司。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从提出设立与最终落地之间,仍有一段长路要走,未来的运行可能会面临诸多问题。“未来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的设立虽然促使理财业务更加市场化,但从中短期来看,还存在投研能力不足、资源获得能力欠缺等问题,因此其运行的定位或仍在总行体系內部,从产品销售到投资管理等各环节还需依托总行的实力。”
公募基金首当其冲
背靠银行资源、没有销售门槛、投资范围广泛,得天独厚的理财子公司在成立后无疑会对现有的理财市场格局产生重要影响。无论是公募基金,抑或第三方理财机构,未来都将面临理财子公司带来的新的压力。
首先受到理财子公司冲击的无疑是公募基金。尽管理财子公司还没有真正开始开展业务,但是公募基金已经成为理财子公司“抢人”的首要选择。早在今年9月份,已经有不少基金经理跳槽到理财子公司负责固收投资等业务。
对于向来高度依赖银行代销渠道的公募基金来说,除了人才竞争,在销售方面也将面临一定压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银行代销一直是基金公司及其他资管机构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伴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落地,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走向“自产自销”,代销公募基金的规模将进一步缩小。此外,我国公募基金管理资产中约有80%份额涉及固定收益投资,银行本身长期作为此类投资的参与者,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理财子公司一旦发挥固收投资的资源优势,并依托母公司在流动性管理上的支持,可能会直接替代公募基金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
“其实眼下最发愁的是我们,在具体的规定出来前,还不知道未来业务开展上会不会产生一些变化。”某银行旗下公募基金的市场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此前银行系基金的产品在销售时一直“背靠大树好乘凉”,母行多多少少在销售上会给予一些“关照”。理财子公司成立后,银行系公募基金的优势可以说是荡然无存,未来无论是在客户资源、还是销售渠道上,都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责编: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