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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行政诉讼作为行政诉讼中的一种类型,其主要特性表现为“涉外性”,即在诉讼中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参加。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对这类诉讼以专章形式加以规定,但其规定过于笼统,多为原则性规定,对于具体案件中外方诉讼参加人所处地位及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并无规定。本文试图通过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知识的分析,对涉外行政诉讼中外方当事人及其诉讼权利加以探讨。